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11信息快讯网

中共上海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视组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5月29日,对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进行了巡视,并于6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高度重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工作党委书记温新华同志,副书记、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主任姚海同志作为委办党政主要领导、委办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担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工作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王岐山同志关于做好巡视工作的明确要求,学习韩正同志重要讲话以及尹弘同志、时光辉同志对委办巡视整改工作的批示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八大以来中央、市委对巡视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新举措。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党委从自身抓起,要求班子成员重在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职能处室重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一盘棋”精神,积极主动履行整改工作职责;市政府驻外办和直属单位重在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制度规范,做到令行禁止。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委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姚海同志任组长,市纪委驻工作党委纪检组组长孔令军同志和委办秘书长潘晓岗同志任副组长,党办秘书处、组织干部处、宣传处、纪检组、直属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1次办公会和4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并开展大量访谈调研工作,及时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市政府各驻外办、市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中心也相应建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立足实际开展工作。

三是落实责任分工。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逐条细化分解,归纳形成具体整改措施,制订《关于推进落实市合作交流委办巡视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做好委办巡视整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和方法步骤,特别对每项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温新华同志8月3日到岗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就是研究深化整改的具体措施,并且坚持抓紧抓实。温新华同志、姚海同志在委办办公会和半年总结会议上,多次就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明确责任、全员参与、有序推进、完全覆盖。各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定人定责定目标,结合实际抓好整改,确保每个整改事项、每项整改措施都能够落实到位。

四是推进结果检验。针对系统单位类型多、分布广、差异大、流动性强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突出问题导向,对巡视指出的问题摆在台面,紧抓不放、一查到底,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以问题真正解决、隐患彻底消除、作风切实改进的实际效果评判和检验委办巡视整改工作的最终成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务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违反财经纪律,丢失账册的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办事处违反财经纪律,丢失账册的问题,委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工作。根据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结合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关于集中整理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对办事处历年档案资料进行再梳理、复核。每年组织对办事处进行一次档案业务知识专题学习,增强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档案工作的意识,明确档案管理,人人有责。修订完善《办事处档案工作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优化档案工作流程,提高档案工作质量。

2.关于受援工作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委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规范办事处财经纪律,督促驻外办事处制定《个人受援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个人受援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支出报销流程。

3.关于对下属单位缺少监管,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合作交流办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出借资金等问题,委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第一时间召集专题会议,要求下属单位逐项核查、细化措施、严肃整改。具体情况一旦查明,委办将严肃处理责任人员。针对已经出借尚未收回的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措施力争尽早收回资金。委办责成下属单位全面落实以企业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模式,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所必需的报批、立项、评估、备案、挂牌等相关手续。

针对市合作交流办对下属单位缺乏管理和监督,有廉政风险的问题。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进一步在“三重一大”、日常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管。一是指导下属单位制定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关制度,将对外投资、资金出借、股权转让和招投标等重大问题提交班子集体决策,严格履行有关报批要求。二是完善下属单位企管会职能,加强日常管理。在委办层面建立相关决策领导小组,指导下属单位企管会完善职能定位,并按职能开展工作,指导完善下属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管理要求。三是拟于年内制定《直属单位企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企业资产管理的对象、范围、主要举措和责任要求,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四是厘清事企关系,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市委要求,进一步厘清事企关系,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投融资行为。加强与编制部门和事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实现事企分开。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改情况

针对下属单位公款送礼问题,主要责任人深刻反省,责令予以退赔,并将予以严肃处理。委办督促下属单位在系统内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与自查,提高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对现有的公务接待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与完善,明令禁止公款送礼和收受礼品;建立礼品上交、登记、保管、处置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防控;建立业务接待费用监管责任制,各司其职,防堵漏洞,确保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全覆盖。

针对驻外办事处存在超标准接待的问题,委办积极调查处理,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限期纠正。目前已补齐资料,清退相关费用。委办制定《关于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抓好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实施意见》,从严从实抓好驻外办财经、公务接待、档案管理等工作。同时,委办要求机关相关处室加强对办事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督促办事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针对下属单位超范围配备公车的问题,即刻予以纠正,取消公车配备。委办督促下属单位制定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车配备标准,超标车辆转为业务接待及规定范围内的工作用车;严格执行公车不得私用等规定。健全公车使用制度,控制公车费用,建立公车使用台账。清理下属单位车辆,富余车辆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

2.“四风”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照中央和本市有关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合作交流系统单位党组织分布区域广、党员流动性强、党建资源散的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驻沪单位、驻外单位和委办机关党建工作分类指导,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机制,强化监督,稳步推进。一是加强对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注重问题导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即知即改、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结合起来。二是建立完善运行有效的工作制度,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强化驻外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落实,提升驻外单位党建工作水平。三是探索驻沪单位党建工作机制,明确驻外办功能定位、管理关系和管理体制,条块结合,强化监督。

(三)关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委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订了年度24项工作任务清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研究解决分管领域重点责任项目推进实施的具体问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具体工作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责任项目推进情况。

二是分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印发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要求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和服务中心定期向工作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组织负责人定期向纪检组开展述责述廉。

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委办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责任项目推进工作自查,组织委办班子成员对照年初制定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书》,结合各自分管部门贯彻《委办机关廉政风险重点事项防控方案》的进展,汇报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研究提出下一步重点责任项目落实的工作方案。

2.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办事处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办事处党组织负责同志定期向纪检组述责述廉,纪检组派员参加办事处年度民主生活会,督促检查民主生活会整改事项落实;办事处领导班子会议及研究“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在一周内报送纪检组。

二是纪检组将于年内对8家办事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和查阅台帐等方式,重点检查办事处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是督促办事处加强纪检工作,目前,8家驻外办党支部已全部配齐纪检委员,并不再兼任支部其他职务,明确监督责任,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将在9月份组织市政府驻外办和下属单位纪检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构建纪检组与办事处经常性沟通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归口监督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高办事处全体干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组织办事处学习《党的财经纪律宣讲提纲》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讲提纲》,进一步严明纪律。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关于委办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委办机关干部赴驻外办任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大机关干部到基层任(挂)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薄弱环节,做到整体规范、标本兼治。

二是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写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对填写不规范的要求说明纠正。按照“逢提必查”的要求,对拟提任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全面核查。

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统筹规划和严格教育。在干部队伍上,加强干部工作顶层设计,合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干部教育上,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于律己”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有敬畏之心;在干部考核上,修改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以及加强驻外办选派干部、聘用人员管理等制度规范,严格日常考核管理,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纳入干部日常考核内容,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采取票决形式,实行机要秘书、组织干部处工作人员 “双记录”制度,及时汇总整理党委会讨论干部记录,并定期进行会议记录审核。建立健全下属单位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和企管委会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班子领导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次会议必须做到记录要完整、决定有票决、纪要决议须签字。

三、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委办前一阶段的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但整改成果还需持续用力、不断深化。尤其对于新常态下的合作交流工作,一些固有的深层次矛盾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化解,已经解决的问题还可能出现反复,之前未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会出现,所以,必须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巡视办的要求,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跟进,始终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并逐步建立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牵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位责任,通过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同担职守职、履职尽职,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扛起来,及时有效解决委办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在即知即改、深入整改的基础上,对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要深化巩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者需要逐步解决的,要按照既定的整改目标、措施、要求和时限,紧抓不放,持续推进,直至完成。将巡视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着眼治本、注重预防,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对违反制度、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防止“破窗效应”的产生扩散。

三是持之以恒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加强对委办干部队伍、市政府驻外办、直属单位管理的系统调研和顶层设计,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通过不懈的学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守纪律、讲规矩立起来,把责任扛起来,把动力和活力激发出来,让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让合力在共同目标的引领下不断聚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23115388

电子邮箱:hzjl@hzjl.shanghai.gov.cn

来信请寄: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市合作交流工作党委党办秘书处(邮编:200125,信封上注明“对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关于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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