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11信息快讯网

中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视组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5月25日对市国资委进行了巡视,同时合并巡视了市国资委党委,并于2015年7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明确把落实整改工作列入当前国资两委主要议事议程,要求班子全体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增强落实整改的自觉性。同时,结合开展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严以律己”专题学习中,重点安排有整改任务的两委领导,结合工作落实情况谈认识、谈体会,切实做到“三个严守”: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上来;严守“三个有利于”标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关键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高度自觉上来;三是严守抓好班子和带好队伍原则,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巡视组整改的意见要求上来,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落实整改的有效性。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有关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涉及职责范围的整改工作负主责的要求,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徐逸波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马坚泓、副主任胡宏伟、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吴红伟、党委秘书长程巍、党委副巡视员卓振宁为成员的市国资委巡视整改工作小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骨干,集中一段时间,重点推进和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三是注重压力传递,增强落实整改的责任性。研究制定了针对巡视问题的《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将巡视反馈的15个问题4条意见建议,分解成19项整改事项,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配合处室以及整改目标、要求和时限,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原则,确保每一项整改工作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

二、紧紧抓住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个别下属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一是立即纠正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收回资金,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三个一块”原则,即行政拨付一块、上级工会资助一块、会员会费留用一块,遵守拨付程序,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会活动经费开支,防止发生违规开支项目。

2.关于海外资产监管较弱问题

在深入调研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以源头防范、注重长效、明确责任为原则,以境外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境外投资管理为重点,以“全履盖、全流程、全方位”为目标,制定加强系统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整改工作方案。制发《上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上海市国资委对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检查制度》。同时,建立定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苗头性、趋势性和典型性问题的梳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通报警示。加强对境外投资估值、境外资金集中管理、境外汇率风险管理、境外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等共性问题的研究,逐步形成相关制度安排。12月底前,企业集团完成境外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和备案工作,市国资委将组织抽查。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是针对存在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已将相关物品追回入库,并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登记入账,今后将严格执行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清理外部董事兼职,市国资委党委会免去相关人员的外部董事职务。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2015年8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制发《市国资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共50条),分别明确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12月将组织对执行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2.关于系统内企业集团外部董事、监事配备不足问题

进一步拓展人选来源和渠道,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拟选聘符合条件的市管企业退休领导人员作为外部董事,重点从产业类、金融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领导人员中征询合适人选,通过资质认定,扩充外部董事人才库。积极探索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制度。

3.关于对系统内企业纪委书记兼职清理不到位问题

2015年5月以来,启动或完成10家单位纪委书记兼职清理工作。其中,7家单位清理完毕;1家已有调整计划;2家单位因人数较少,分别设兼职的纪检组长和党支部纪检委员,不单独配备纪委书记。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一是针对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修订制发《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与规则》,从党委会主要内容、决策原则、议事规则、工作程序、会议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制发了《市国资委机关调研员、副调研员晋升工作操作暂行办法》,明确扩大会议和谈话推荐范围。针对可能出现的推荐票数接近等情况,建立差额考察和二次推荐制度。二是关于国资委机关政事不分、人员混岗问题,制定了《国资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政事分开”总体工作方案》,明确“问题导向、稳妥审慎、深化提高”工作原则和时间表,7月份启动工作方案,年底前解决政事混岗问题;2016年,形成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新“三定”方案,按照“成熟一个调整一个”的原则,稳妥解决人员混岗问题。

(五)针对巡视组提出意见建议方面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大责任问责的力度;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高查信办案的质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事业单位资产、资金的监管;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好政事混岗问题”等四点意见建议,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分别采取了相应措施。

一是制定并实施《关于在市国资委机关处级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计划》,结合“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学习,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机关干部存在的作风、能力等问题。制发了《市国资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内涵和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抓早抓小。落实中央纪委“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建立健全上级纪委书记与下级企业领导、纪委书记谈话函询制度,及时提醒并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强化通报曝光和问责,增强警示威慑,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加强责任追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加大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追究力度。规范办信查案工作程序,加大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查办案件以上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为主、违纪行为处理把关、办案力量整合、办信查案考评等五项工作机制,规范查信办案工作流程。

三是从2016年起,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根据政事分开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和对事业单位的资产、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上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确保实现国资保值增值目标。

四是认真执行《市国资委机关调研员、副调研员晋升工作操作暂行办法》,扩大会议和谈话推荐范围,根据需要,实施差额考察和二次推荐制度。落实《国资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政事分开”总体工作方案》,妥善解决政事不分、政事混岗问题。

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按照市委和市委巡视办的要求,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和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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