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工作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11信息快讯网

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八巡视组于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5月25日对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视工作,同时合并巡视了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党委)、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市激光技术研究所等单位,并于2015年6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责任,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巡视反馈意见后,市科技党委、市科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韩正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要求,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巡视整改组织机构,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自觉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全面启动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6月29日下午,市科技党委召开党委会、书记专题会,专题组织学习,大家认识到,这次市委对市科委及相关单位进行巡视,是对市科委及相关单位的一次“政治体检”。通过学习,大家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切实增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提高了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科技党委、市科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科技党委书记吴信宝、市科委主任寿子琪担任组长。市科技两委主要领导自觉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持召开党委会、书记专题会、主任办公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20多次,研究审议重大整改事项,全面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整改责任,逐条落实整改事项。8家被合并巡视单位也成立相应巡视整改工作机构,积极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抓好整改。

三是明确整改责任。逐条细化反馈指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了61项整改任务,提出了160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主体及整改时限、整改要求。6月29日下午,党委会专题研究审议了整改方案,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从严、一抓到底。

四是落实整改任务。6月30日上午,召开相关人员200余人参加的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认真落实韩正书记等市领导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要求,提高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分管市领导对抓好市科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批示,听取了进展汇报,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科技党委、市科委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即知即改、制度建设、执纪问责等关键环节严格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五是加强整改督导。创新整改工作机制,组建了巡视整改工作督导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督导组由熟悉科技系统工作、经验丰富、刚离开岗位的科研院所党委书记担任。督导组认真落实工作督查、工作例会、情况报告等制度,会审各项任务的具体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督导建议,并通过专项督查、基层调研、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指导检查,保证整改落实质量。

二、紧紧抓住解决突出问题,从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针对市委巡视组指出的科研经费使用、对外投资监管、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科技党委、市科委高度重视,集中检查对照,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监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1.严肃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科研经费使用不当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责令全面开展核查,退出超范围发放的科研经费,视情办理课题的延期或终止手续,对责任人作出处理。二是针对个别单位对外投资缺乏有效监管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全面梳理,制订清理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企业资产清算、工商注册登记变更等手续。将对外投资企业问题列入市科委专项清理范围,加强跟踪督查。三是针对个别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对工程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摸,对超支事项做出说明,严格规范报告请示和工程的招投标程序,新建或修订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等,全面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2.全面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

一是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加快制定本市财政科技投入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全市级财政科技投入宏观决策和部门协调机制,优化整合财政科技计划。二是全面启动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巡查,在2016年计划到期的项目(课题)中抽取300个项目(课题)列入自查范围,并抽取50个项目(课题)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做好对市科技系统相关单位承接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与验收管理。严格按照科研计划项目指南的申报要求进行条件审查,严格按照规定的评价体系进行专家评审,严格按照统一的立项原则进行项目遴选,确保公平公开。在验收环节更多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相关科技任务和资金使用情况的事后监督、强化责任。同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今后予以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四是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提升制度执行效能。围绕已制定发布的《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预算评估评审管理办法》、《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巡查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制度的宣传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

3.启动实施对外投资专项清理

一是成立了由市科委与上科院相关领导组成的对外投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由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二是召开了对外投资专项清理工作启动会,要求系统各单位顺应本市国资国企改革的趋势和要求,高度重视对外投资清理工作,加强对外投资监管,切实保证国有资产的质量和运营效益。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对外投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填报对外投资情况及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基本情况,提出对外投资清理工作方案。四是明确清理目标。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通过保留、出售、转让、清算关闭等方式,清理对外投资。对于那些股权比例比较低、长期亏损、投资链过长且无法掌控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已完成历史使命、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企业,果断实施“关、停、并、转”,坚决退出。五是加强跟踪督查。拟于年底前摸清系统相关单位投资企业的底数,形成有针对性的《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监管及考核机制,为科技系统各单位的健康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管

一是针对巡视指出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工程投资超预算等问题,专项委托第三方工程审价公司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了复审。二是加强警示教育,责成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深刻认识错误。相关单位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检查并提交了书面检讨,表示要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三是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相关单位已修订完善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和比选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对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开展了对照自查,强化常态化的规范管理,完善档案资料,确保基建工程合规合法。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针对巡视指出的少数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市科技党委、市科委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严格纪律执行,严肃查纠“四风”;另一方面举一反三,加强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1.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是责令问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并责令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责令当事人退出、退赔钱款。三是对已查实的违纪问题严格问责,目前已对1人诫勉谈话,2人党纪立案,其他问题正在调查核实中。四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用身边“不严不实”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报了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2.进一步规范奖金、津补贴、福利的发放。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奖金、津补贴发放的文件规定,明确资金来源和发放名目、标准、形式。二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规定,取消各种不符合规定的发放名目,严格控制绩效工资发放的总额。三是严令禁止违规购买任何形式的商业保险。

3.进一步明确购买使用消费卡的纪律要求。一是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严令禁止违规购买、发放消费卡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消费卡的行为。二是规范所属企业购买、发放消费卡的行为,严格相关审批、财务报销手续,规范消费卡的领用、发放签收和入账。

4.进一步规范出差、出国(境)管理。一是严明纪律,严令科技系统各单位一律不得组织、参加公款旅游,或者借会议之名、之机公款旅游。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在严格公务出国(境)外事纪律的同时,制定了《关于上海市科技系统市属单位部分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分类管理的实施细则》,既保证科研人员正常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不受影响,又能严格执行外事纪律,做到程序合规。

5.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的审批手续,明确了管理监督措施、责任追究措施等。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一是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生命线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始终,自觉保持政治上的警醒和坚定。市科技党委、市科委专门召开“不严不实”警示教育会议,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不严不实”问题,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科技系统内进行了通报。

二是层层夯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科技系统各单位对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开展了深入自查,全面开展签约,层层夯实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具体细则,印发有关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汇编,重点加强对系统单位的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国资监管、对外投资等方面的管理;督促系统各级干部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好各项制度规定。研究制定《市科技党委、市科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职权目录,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档案,项目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三是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新建《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科技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市科技系统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机构设置、机构职责、干部配备及任免管理。梳理完成本系统相关单位班子配备情况,制定纪委书记的调整方案,并完成了干部配备。同时,督促系统相关单位进一步调整优化领导班子分工,强化纪委书记的执纪问责。研究制定《科技纪检组关于做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28项工作任务清单。制定了《市科技纪检组办案工作基本程序》,从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案后工作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市科技纪检组的办案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使用干部方面

一是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了《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把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安排等“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决策范围。修订《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的范围。修订了《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书记专题会议事规则》,优化了议事的程序和范围。根据市科技党委部署,结合科技系统专项检查的整改,相关单位均已经完成了“三重一大”制度的新建和修订,规范决策程序。同时,结合相关制度的修订和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对会议记录纪要的管理,明确要求专题会议要有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二是开展干部退休返聘问题专项整顿。新建《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科技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办法》,严格兼职审批和兼职纪律,不定期开展抽查,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市科技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的问题。加强协会学会管理,提出了加强对科技系统学会、协会监管的意见。

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有关制度,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工作,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干部交流的办法》,明确干部交流的方式、实施程序、范围。认真梳理有关干部实际情况,面向基层,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四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针对下属单位存在的违反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的问题,责成并指导其制定了岗位设置调整方案,按规定上报并获批复后,按照规定的机构编制和职数配备干部。

五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和档案管理工作。针对相关干部个人事项申报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核查和整改,同时,新建《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办法》,按照每年10%的比例对系统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了抽查。针对个别干部档案材料不全等情况,在巡视过程中,已补充相关材料。结合正在进行的干部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年底前完成有关干部档案梳理工作。

三、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为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经过前阶段努力,市科技党委、市科委的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继续深化、不断提高。下一步,市科技党委、市科委将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落实,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一是锲而不舍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扩大整改落实的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切实做到整改落实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继续着力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督促各项整改工作的开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科技系统巡察工作和科研经费专项巡查,始终保持科技系统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市科技党委、市科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努力营造科技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将巡视发现的“不严不实”问题作为活教材,用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市委、市政府的政令畅通。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违纪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是以整改落实为动力,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推进科技创新中心结合起来,聚焦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集聚发展、重大创新举措和创新土壤培植,加快各项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规划统筹、政策制定、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估,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开创上海科技事业的新局面,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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