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争取率先试点合格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
本报讯 (记者 唐玮婕 孙华)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新40条”的落地情况备受关注。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表示,在创新业务上,依托自贸账户体系,上海将率先争取合格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QDII2)、资产证券化跨境转让、境外发债主体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试点,“本着风险可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争取,主动作为,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据朱民介绍,“一行三会”出台的51项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多数已经得到落地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上半年,上海自贸区推出了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功能,银行金融机构可选择以“直参”或“间参”模式开展自由贸易账户相关业务。据统计,截至9月底已累计有36家金融机构通过分账核算系统验收,共开立33304个自由贸易账户,当年累计账户收支总额12358亿元,自由贸易账户余额619亿元。
此外,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今年7月,上海黄金交易所与香港金银业贸易场建立“黄金沪港通”,进一步提升黄金国际板的影响力。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正式成立,已基本完成系统一期开发,将在四季度投产运营。上海期货交易所原油期货相关配套政策陆续发布。
10月30日,《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正式发布,这一纲领性文件被市场称为自贸区金融改革“新40条”。“我们将本着风险可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争取,主动作为,成熟一项、推进一项,努力保持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的先发优势。”针对“新40条”的落地,朱民表示,下一步,将依托自贸账户体系,争取合格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资产证券化跨境转让、境外发债主体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创新业务的试点;推动重点功能性平台落地,打造全球财富管理高地,加速互联网新兴金融集聚发展,丰富完善金融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