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将推金融服务业负面清单

2015-12-30信息快讯网

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上海正会同“一行三会”在沪机构和在沪金融市场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政策措施,包括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资本项目限额可兑换、“沪伦通”等创新将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表示,《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金改40条”)的出台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希望通过实施细则,设立机构、创新业务等创新实例,在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工作上取得实实在在的突破”。

“金改”拟出13条细则

屠光绍表示,“金改40条”的许多内容关系到国家金融改革开放全局,需要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推进实施。目前,上海会同“一行三会”在沪机构和在沪金融市场对“金改40条”全面梳理,拟出台实施细则的有13条;拟通过推出创新实例,形成创新成果并逐步扩大效应的有18条;已经有实施细则或创新实例,但需要进一步推进落实的有9条。

其中,央行上海总部和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个体工商户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资本项目限额可兑换”“协调推进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建设”等五项实施细则。上海银监局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增加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经营牌照和具备离岸业务资格的银行在自贸试验区试点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实施细则”。

上海证监局则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投资的细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证券期货业务交叉持牌的业务规则和配套审核程序”,“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境外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试点”等三项实施细则。

上海保监局主要牵头研究制定“巨灾债券试点办法”“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委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跨境投资”等两项实施细则,以及推出航运保险指数。

研究推出“沪伦通”

今年以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先后发布分账核算境外融资实施细则,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功能以及自贸试验区跨境同业存单。截至今年11月末,已有40家金融机构接入自由贸易账户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共开立约4万个自由贸易账户,当年累计账户收支总额近1.83万亿元。

在提升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度方面,目前上海正会同中国证监会在“沪港通”的基础上,研究推出“沪伦通”,而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也将在明年落地。与此同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上海黄金交易所加强国际业务板块后续建设;上海期货交易做好原油期货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上海清算所研究开发新的航运金融和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的清算服务;加快筹建上海保险交易所,争取早日开业等试点也赫然在列。

扩大金融对内对外开放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将单独研究制定一张金融服务业负面清单,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机构扩大开放。同时,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探索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精简审批事项,优化监管职能。

据屠光绍透露,市金融办将主要牵头“一行三局”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研究建立“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监管协调,探索功能监管”的协调机制,同时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包括金融信用制度建设在内的营造发展环境”的实施细则。

下一步,上海还将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上海金融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同时继续推动金融信用信息共建共享,集聚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吸引高端金融人才,做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营造环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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