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的青春该如何刹车 | 人文关怀,让涉罪未成年人重见阳光
【编者按】青春是美好的,它如一张展开的白纸,等待着孩子们去尽情挥洒.然而,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难免遭遇各种磕碰,也有部分孩子失足走向犯罪的深渊。
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一时冲动或是受到他人不良影响.由于他们大多心智尚未成熟,犯罪行为的背后往往暗藏着各种心理问题.因此,未成年人犯罪后,仅靠单纯的说教或惩罚,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从更深层次探究、治疗他们的心理症结,方为根本。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叶开始,上海检察机关率先在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域展开专业化探索,从设立专门办案机构到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矫治,实现了工作模式专业化、帮教力量社会化和观护体系全覆盖。
数据最有说服力.2007年,上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受理的涉罪未成年人分别为2267人和2832人.到2015年,这两个数字已下降至650人和845人,分别下降了71.3%和70.2%.更让人欣慰的是,提起公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人数占起诉总人数的比例,从接近10%下降到4%左右。
报记者 刘栋
(检察官在阳光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报记者赵立荣/摄)
观护制度,让涉罪未成年人享有平等保护
还有5个月,徐晓华 (化名) 即将迎来自己18岁的生日。可如今,他更为急切地希望下个月能早点到来。如果能在下月初检察机关对他的观护情况评估中获得肯定,他将不必走进法庭接受审判,这也意味着他将不会留下前科记录,顺利回归社会。
因为父亲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15岁时,徐晓华的父母离异。他离开安徽老家,跟着打工的父亲来到上海。忙于生计的父亲,自是无暇顾及徐晓华的学业。若是听到学校有关儿子学习成绩不好的消息,父亲总是简单粗暴的拳脚相加。
“这样的生活,我真的是过够了。”在又一次遭到父亲的暴打后,徐晓华选择了离家出走。从此,他便每日沉浸在网吧之中,人也变得愈发沉默寡言。家庭暴力和网络游戏中的厮打,让他视暴力为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电影中的黑帮人物更成为他眼中的“英雄”。
2015年3月,徐晓华在网吧认识的几个朋友提议,让他跟着一起去“挣大钱”。囊中羞涩的他很快应承下来,殊不知这几人从事的是电信诈骗。跟着他们,徐晓华成为了诈骗团伙中的一份子。很快,这一团伙就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17岁的徐晓华虽未成年,但已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因涉嫌电信诈骗,他被警方刑事拘留。
进入看守所,徐晓华见到了负责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在讯问中,他不愿多说一句,更不想提起自己的父亲。他甚至向检察官说出了这样的“狠话”:“如果让我联系我爸爸,那我还是宁愿坐牢。”
捕或不捕他的人生将因此改变
换作以往,像徐晓华这样的涉罪未成年人,既无法提供保证人,也无法提供保证金,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难以适用取保候审,可一旦被批准逮捕,他的人生轨迹将被彻底改变。
鉴于徐晓华户籍不在上海,且作为监护人的父亲无法找到,案件承办机关徐汇区检察院决定将其放到观护基地内进行帮教,并由观护基地回归实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作为保证人,从而创造取保候审条件,使其免于被批准逮捕。
考虑到他犯罪情节较轻,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后,于2015年9月对其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按照这一决定,徐晓华将有从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为期8个月的考验期。
根据考察办法,徐晓华必须要在8个月的时间里,每月向检察机关报告思想、活动情况;积极参加团体活动和公益劳动;不得擅自离开基地、夜不归宿……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定或者再次违法犯罪,他将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面临被起诉乃至被判刑的后果。
在经过心理测试等综合评估之后,由检察官、基地老师和专业社工组成的帮教小组为徐晓华量身定制了一套教育矫治方案:从情感表达、人际沟通能力、认知能力等方面,帮助徐晓华重新认识自我,同时设定专门的学习任务,包括与陌生人进行沟通、参加志愿服务、写读书笔记等。
8个月过去了,徐晓华发生了明显变化:沉默寡言的他变得开朗了,在观护基地中工作积极努力,甚至还被评为“月度之星”。更重要的是,他变得愿意与人沟通。在与社工和检察官的交流中,徐晓华发现这个世界还有更多美好的一面,于是渐渐疏离网络游戏,更甩开了过去的“朋友圈”。
重归正途观护让他找回自信
徐晓华的变化,是很多来沪涉罪未成年人的一个缩影。“农村留守儿童和城镇流动儿童是未成年人中最容易滑入犯罪深渊的群体,也是最容易遭受犯罪侵害的群体。”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吴燕看来,像徐晓华这样的“三无”(在沪无监护人、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 涉罪未成年人,过去受制于法律规定,往往无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只能无奈“一捕了之”。
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是刑诉法中针对罪行较轻未成年人的一种特殊教育矫治制度设计。可“三无”未成年人很难适用这一制度,导致这些孩子被羁押和判刑后陷入再犯罪的恶性循环。
“借助观护制度,不仅有效提升涉罪未成年人非羁押率和不起诉率,更体现了一视同仁的平等保护精神。”吴燕认为,未成年人尚在人生起步阶段,往往是非标准模糊,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诱惑进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同时,也由于他们生理、心理尚未成熟,可塑性强,容易发生变化,即使在违法犯罪后,也易于接受教育感化,重归正途。
针对这一特点,上海检察机关在观护体系的设计中,特别注重“教育、感化、挽救”功能的实现。在设计这一体系之初,检察机关就引入了具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社工,定期对观护对象进行心理辅导,引导其走出心灵低谷,寻求自身改变。同时,积极加强与观护对象家长的沟通,修复亲子关系;通过“团康活动”、“历奇教育”等方式,对特定观护对象展开针对性帮教,培养其团队意识、守法意识、道德规范意识等。
在帮教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引入了心理矫护体系,通过心理测试的方式为涉罪未成年人制定专门矫正方案。在心理测试中,需要未成年人用房、树、人三元素作画,根据他们的画作,由心理专家分析其心理状态。
徐晓华进入观护基地前,也曾按照要求使用这些元素画了一幅画。心理专家对其图画如此解读:房子上有格窗,表明他内心较为封闭,房顶上有烟囱,表明了一种逃离的暗示;人的形象呈现符号化,说明他的自我认同感较差;绿树表明他对生活还抱有希望。除了三元素之外,他还添加了要求之外的白云、太阳等元素,表明一定程度的物质化需求。
从实际情况来看,徐晓华正是出于对物质的需求,参与了诈骗团伙;在看守所的讯问中,他与父亲的紧张关系也可见一斑,这些都与心理测试的结果基本吻合。“有了这些基础,就可以更好地对其进行心理矫治。”吴燕说。
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又不能简单一放了之:保护处分,让他们不再重走违法老路
视频中,一名身着校服的女孩蹲在地上,旁边6名女孩对她正拳打脚踢。轮番殴打完,6名女孩似乎还不解气,让蹲在地上的姑娘跪下认错。其中一名女孩训斥她,还让她当场脱光所有衣服。这是前段时间在微信朋友圈内被刷爆的一段视频。事发地为河北保定市安新县一所中学的操场上,共有8名未成年人涉案。事发后,2人被警方行政拘留,6人被警方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类似的校园暴力事件,近年来呈多发高发态势。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代表委员提出,鉴于当前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且暴力手段日趋升级的情况,应考虑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加大惩戒力度。
15岁的陈霞 (化名),就曾是不少同学眼中的“女老大”——穿着大耳洞,头发染得五颜六色,一出校门就叼着烟卷,看谁不顺眼叫上几个人就是一顿暴打,甚至连一些男生也不放过。直到有一天,她伙同另外几个“道上朋友”盗窃他人电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随便你们怎么处理,我无所谓。”这是她第一次面对检察官讯问时说出的话。在公安机关的记录里,陈霞已经是“几进宫”的老油条了,不是因为寻衅滋事就是盗窃等轻微犯罪,每次都因其未到刑事责任年龄而被释放。
事实上,像陈霞这样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不在少数。负责承办此案的青浦检察院在统计中发现,在去年办理的16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有52人,涉嫌罪名有盗窃、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其中,有18人再次盗窃、寻衅滋事。
“几进宫”后,不少涉罪未成年人都有了跟陈霞一样的心态——“反正年龄没到,犯了罪也不能拿我怎么样。”“每次出了事,都是找我爸妈。可他们忙着做生意,根本没时间管我,最多就是回去挨顿揍。”尽管公安机关多次找来陈霞父母进行训诫,但正如陈霞所说,效果甚微。
本是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制度设计,却让被保护对象钻了空子。在实践中,上海检察机关也始终在思索——究竟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措施来填补判处刑罚和一放了之之间的空白呢?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依然还会有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出现。”青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建荣认为,只有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保护处分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才能真正做到宽而不纵。
去年,青浦区检察院尝试开展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工作。一方面,训诫与教育相结合,检察官指出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再结合犯罪情节教育该类未成年人如何避免再走“老路”;另一方面,将对该类未成年人的训诫与对家长或监护人的教育相结合,指出家长或监护人监管方面的缺失,就如何加强家庭教育提出意见,并组织专业社工等开展跟踪帮教。
陈霞成为了这一模式的首批适用者。正式训诫那天,在检察院的办案区域内,陈霞和父母站在被宣告席上,检察官一一解读其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并针对其特点进行教育。“其实,你并不是个坏女孩,只是缺少家庭的关爱,今后检察官将不定期对你进行访问,关心你的学习和生活。”
对陈霞的父母,检察官也指出了他们在家庭教育中需要注意的方面:“女孩子在这个年龄,正是青春期叛逆心理强的时候,你们不能因为忙于生计而忽视了对孩子的关心。更为重要的是,棍棒教育往往并不能有效果,反倒更加容易激化矛盾。”
随后,检察官向陈霞出具了书面的 《检察警醒书》,又向其父母发放了 《责令严加管教书》。“训诫并非只是走个形式,我们将对陈霞建立专门的档案,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黄建荣觉得,这种庄严仪式的背后,更多的是让这些孩子产生对法律的敬畏,“如果在未成年阶段就把法律当儿戏,一旦成人后恐怕会做出更多过激行为。”
在检察官的督促和帮教下,如今的陈霞已彻底变了一个人。“以前觉得无所谓,主要是因为爸妈不管我,我总是想惹点事来引起他们的关注。后来出了事,又因为年纪小不用担责,就更加助长了我这种随意的态度。”经历了这一切,陈霞觉得自己开始慢慢长大了,更重要的是父母已不再对她不理不睬。现在,她每天按时上学,放学就回家,学习成绩也大幅提升,原来那个同学眼中的“女老大”彻底消失了。她的父母,也开始每天抽空多陪伴她,甚至不忙的时候还会去学校接她放学。
年少时的一次放纵,却要背上一生的重负 | 记录封存,人生不再负重前行
方小东(化名),曾经是不少家长口中的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学习成绩不错,懂事讲礼貌,人也长得清秀。
因为是班里的好学生,小东常常被其他同学笑话“不够Man”。2011年的某天,放学路上 几名同学激将他,问他敢不敢把前面那个女孩的手机抢了。小东一开始并不理睬,可在几人的冷嘲热讽下,他脑子一热,冲上前,抢了女孩的手机就跑。
还没跑出去多远,被抢女孩的呼救声就引起了路人的注意,小东也被几名路人按倒在地。警察来了以后,将其带到了派出所,并以其涉嫌抢夺罪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那年,小东刚满17岁。
鉴于小东系初犯,且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本以为案结事了,可以开始新生活的小东,却在两年之后碰到新的问题———他想考军校,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而派出所却因他此前的经历拒绝开具。
一次头脑发热,却要背负一生的犯罪记录。得知此事后,小东一蹶不振,每天把自己关在家里,既不见人,也不去学校。小东知道,即使不考军校,以后做什么事情都得要过了“无犯罪记录证明”这道坎,“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希望了。”
心急如焚的父母找到了当年承办小东案件的浦东新区检察院,求检察官们帮帮自己的孩子。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诉法,未成年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拿着法律条文,检察官们几次去派出所沟通,也希望能让这个成绩优秀的孩子走进军校大门。可公检两家对于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是否适用于新刑诉法生效前形成的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可否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方式封存犯罪记录等问题存在认识分歧。
在一次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会上,检察官特意讲述了另外一个真实的故事——
16岁的中学生小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无作案时间,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可就在小李18岁要参军时,派出所又向武装部门开具了他曾被刑事立案和取保候审过的证明,结果被认定为不合格。
后来,检察机关专门向武装部门开具了情况说明,但已经错过了入伍的时间。当兵未果,小李又报名参加保安队员招录,却又因同样原因被拒绝。三番五次被打击,小李变得越来越消沉,开始结交一些不良朋友。再后来,小李学会了吸毒,如今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或许是小李的故事打动了大家,公检两家很快就此事达成了一致。按照双方的会议纪要,派出所在高考报名前几周为小东开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虽然错过了军校,但小东还是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上海一所知名大学。
“对这些失足的孩子来说,犯罪本就是一场梦魇,当他们好不容易从中摆脱出来,为何又要把他们一把推回去呢?”在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看来,新刑诉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本质上就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借助这一制度,可以让更多的孩子不再背负一生的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