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的小船”作者被遗忘 原创者的权益如何保护
最近很多人的朋友圈被两只坐在小船上的企鹅刷屏,它们分坐在船两侧,忽然一个话题触犯雷区,一只企鹅跳船,随即“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友谊的小船”火了,“翻船体”被演绎出上千个版本,但只有不足10人为这一原创付费。
“火了作品,忘了作者。”无独有偶,新京报女记者卧底半月,历时1月多完成报道。但让人愤怒的是,4月17日,调查报道才刚发表,立时被一大波媒体剽窃了。截至次日18时,通过第三方数据监测,发现至少163家媒体侵权转载新京报这篇原创稿件,其中不乏大型网站。
互联网时代,提倡免费和分享,但原创者有没有权益?这个权益该不该保护?由谁来保护?为此,解放日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QQSurvey中国在线,进行“原创者的权益如何保护”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在线方式。样本的性别比率为男、女各占50%;年龄群体分为50后,60后,70后,80后和90以后;受教育程度分为高中、中专、技校,大专,本科和本科以上;个人月收入分为6000元及以下,6001元到10000元,10001元到20000元,以及20000元以上。全部样本为上海市居民。有效样本为1000份。
本次正式调查前还对受访者进行了甄别,所有的有效样本均为了解“友谊的小船的故事”引发热议事件的受访者。
转载、抄袭是常态?
“翻船体”火了,被演绎出上千个版本,99%的演绎者无视原创者的存在,如此反差,也难怪原创作者喃东尼愤怒不已。其实在互联网上,“火了作品,忘了作者”的现象,可谓比比皆是。近日,新京报一名25岁的女记者卧底半个多月,前后历时一个多月时间做出的调查报道,才刚发表,立时被一大波媒体剽窃了。截至次日18时,通过第三方数据监测,发现至少163家媒体侵权转载新京报这篇原创稿件。这些剽窃者中,不乏大网站。新京报为此刊文,谴责这样的行为。
调查显示,超3成的受访者认为,互联网上的抄袭、剽窃现象非常严重;近5成的受访者认为,此类现象比较严重。两者相加超过8成。认为不严重和极少数的受访者约为3%。
受访者朱先生表示:中国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分享和免费,移动互联网更将这个特征发扬光大。因为免费,作者的权益变得无所谓。
上海一家媒体的一位记者表示:“过去发生最多的是个人抄袭个人的。现在则是团队、媒体抄袭。我写的好几篇独家报道,被网站、纸媒抄袭,连标点符号都一样。不过,作者已经不是我了。搞笑的是,有几篇抄袭的还被大量转发阅读,上了排行榜,但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绝对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曾几何时,抄袭是一种不齿的行为,在互联网却成为常态,肆无忌惮地挪用别人的知识成果被一些人认为是进步。
标明出处是底线
传统的版权概念,至少包含两个内容,一是作者的署名权,一是版权带来的版税收益。换句话说,无论是借鉴创意,还是使用漫画人物,或者是转载转摘,都应该事先征求原作者意见,注明出处,并且支付费用。
调查显示:有26.8%的受访者认为,改编、转载、续写别人的作品,应该注明出处,至于版税要看具体情形而定。值得注意的是,90后的受访者选择此项的最多,达到31.3%。25.4%的受访者认为,应该注明出处,鉴于互联网的特点,版税还是免除了吧,这也是目前执行最多的做法。22.2%的受访者认为,注明出处,支付版税,一个也不能少。18.9%的受访者表示,互联网就是一个免费平台,可以不注明出处,不支付任何费用。还有6.7%的受访者表示,最重要的是支付版税,出处无所谓。
抄袭和剽窃的作品在网上走红,推送者是否有连带的责任呢?
30.8%的受访者认为,现在互联网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渠道,应该有规矩,推送者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选择此项的受访者60后最低,为27.6%,90后最高,为37.3%。20.9%的受访者认为,抄袭、剽窃者有原罪,但具有强力推送功能的网站应该有甄别功能,找出原始出处,避免以讹传讹。有16.7%的受访者认为,应该区分小范围转发和强力推送的区别。有12.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说不清楚。10.2%的受访者表示,互联网的事情不能太认真。只有8.8%的受访者表示,抄袭、剽窃者有责任,其他一概免责。
显然,大部分受访者还是希望转发者在转发推送作品时,承当一定的甄别职能。
还有谁在深耕?
有人说:“友谊的小船翻了”现象,让网络漫画原创者心堵,而女记者卧底报道被移花接木,则让媒体调查记者心寒。在以时效性、信息性为生命线的新闻媒体行业,有人说“新闻已死”,受访者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调查显示,有75.4%的受访者表示,现在的媒体、自媒体消息类的报道非常快,形式也多样,但调查类的报道少了,尤其是精耕细作的调查报道少了;有12.2%的受访者表示,现在的调查类报道并不减少,但形式多样化了;还有12.4%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那么,深度报道减少的原因是什么呢?调查显示:45.3%的受访者认为,现在大家都在抢第一时间,如果等深度报道出来,热点已经转移,得不偿失;42.8%的受访者认为,辛辛苦苦几个月,报道出来,就被抄袭剽窃,甚至连名字也找不到,选择此项最多的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受访者,超出平均值6个百分点;40.3%的受访者认为,只有强大的、有责任感的媒体才能做深度调查报道;36.8%的受访者认为,现在还在做深度调查报告的记者值得钦佩,但如果不是不差钱的主,担心会穷死。也有近2成的受访者认为,信息已经够多啦,没有深度也很热闹。
如何看待深度调查报道的减少,受访者张先生的观点颇有代表性:“互联网上的文章,最吸引人的是评议分析性的文章,有观点,有个性。一个新闻事实,可以说上一大篇。完全是干货的深度调查,确实是考验媒体和记者的能力和才华的,不下功夫是做不到的。现在不仅是抄袭,或者剽窃的问题,即使不抄袭,记者和所在媒体的名字都在,调查报道出来以后,那些评论分析的风头也常常盖过调查本身。这也许是互联网的魅力所在。所以,在这个时代,坚持内容为王,坚持为社会提供议题的深度调查报道媒体和记者,真的是值得钦佩,是有社会责任感的。”
鼓励原创应从保护版权开始
保护互联网世界的原创,在互联网上维护版权,多年来不断有人呼吁,也取得了不小的成效,音乐、视频的版权逐步得到保护,也发展壮大起来。可以说,版权意识已经深入人心。本次调查显示:有90.8%的受访者认为,现在强调保护互联网原创者的权益,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只有9.2%的受访者表示,现在谈保护,还为时过早。
赞同现在开展互联网版权保护的理由很多,首先是原创者的劳动和智慧应该得到保护和尊重;其次为,只有保护了原创,才有更多好作品出来;第三是保护原创,不仅是保护个人,也对改善社会风气有帮助;第四是,互联网不是法外天地,版权法同样适用;第五原创无保障,投机取巧者就会横行。
在反对现在就进行保护的理由中,位列第一并不是反对保护,而是担心保护措施实施难度大,在92位反对者中占23.9%,在全部受访者中占2.2%;其次是认为互联网本来就是免费分享的,保护版权会违背互联网的初衷,占全部受访者的2.0%;第三是认为,互联网就是大家抄来抄去的,今天我被抄,明天我抄你,占全部受访者的1.9%。另外,有受访者认为,一说保护,就要收费,也有受访者表示,自己即使想付钱,也不知道怎么付呢。
受访者陈小姐表示:“任何一种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内容。共享是互联网的一个特点,但这种共享,应该是有条件的共享。内容是需要精力和财力投入的,优质的内容更需要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投入。如果产权保护的理念得不到确立,从内容生产上得不到回报,那么还有谁会去老老实实做内容?当大家都不做内容,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分享?”
“翻船体”被演绎出上千个版本,但只有不足10人为这一原创付费。或许,那几位付费的仁兄,才是最值得大家点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