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 房子产权到期后竟然要交这么大笔钱?!
前几天,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延期”的新闻!
按照温州现在的做法,等你房子产权到的那一天,这套房子评估下来值180万!如果你要续期那就得交60万……
要不要这么虐?!
100万买个房,住没多久,又要交几十万续费……
花了几辈子的积蓄,贷款刚还掉,土地使用期又到了!
所以我们费这么大劲买了房子,就只是“暂住”吗?
尤其是魔都的房价那么贵,买套房子不容易啊!!
所以我们不得不关注这个问题,你买的房子有个70年产权年限的限制吗?70年后呢?是不是要被收回去了?
有些朋友可能觉得头条菌小题大做,毕竟上海发展那么快,房子可能根本就到不了70年!但是你知道吗?房子到你手里的时候产权可能跟70年差很多!!
70年产权并不是从你那到房产证的那一刻开始而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批租权开始的!
开发商获得土地批租权-商品房建设-商品房建完销售-买房那到房产证
这个过程是可以持续几年、十几年甚至更久!到你手里的时候,房子的产权可能只有五十几年?四十几年?那要是买的是二手房呢?不是更惨?那还买什么房?
那,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屋产权年限如何划分?
其实很多人不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而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也就是说, 房子只要不塌永远是你的,但是房子所在的土地,国家只给你使用70年……
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可依法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房子买了就永远是你的,要么到期之后交钱续期,要么国家收回给你补偿。
续期费用怎么算?
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补缴多少,以什么为标准?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不过相信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不过大家还是要注意一下,因为法律中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
国家收回土地如何执行?
对于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市场上有两种猜测:
第一种是房子土地一起被国家收走——一次性补助产权人金钱——产权人在其他地方购买房屋居住
第二种是房子土地一起被国家收走——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给产权人
买房注意“定金”与“订金”
另外,签合同时的“定金”与“订金”小伙伴们还是有些傻傻分不清楚的。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买房违约时,并不代表无权要求返还订金,商家违约也不必双倍返还。
订金可退,定金不可退,小伙伴们要签合同时看清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