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客车额度拍牌最新政策详细解读 必须收藏
最近上海拍沪牌的政策终于改了,普大喜奔!
但是很多小伙伴还不清楚新政策的含义,那么接下来分析下给你听
近期,《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对“累积计分达到12分”;“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具体登记流程的四个阶段”;“违反承诺应当承担的后果”等作出解释
《规定》修订的背景近年来,随着市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取得客车额度以便在中心城区通行的个性化需求不断增长。同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民群众对进一步优化本市客车额度拍卖管理制度也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在遵循“依法合规、体现公平、提升效率、改善服务、加强管理”等原则的基础上,市政府对《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 新增个人参加客车额度拍卖的资格条件(一)要求住所地在本市(《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包括两类人员:一是本市户籍人员;
二是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人员。其中3年的具体计算方式是从申请参加拍卖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3年。
(二)要求名下无车(《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二是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三)要求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主要是指自申请参加拍卖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以下三种违法行为记录:
一是累积记分达到12分;
二是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是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其中1年的具体计算方式是从申请参加拍卖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1年。“累积计分达到12分”是指,在1年内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记分,且累加记分分值达到12分。该分值的累加不考虑记分周期届满记分清除等因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是指,在1年内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且已作出相应次数或者种类的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参加拍卖的登记办理流程
个人和单位申请参加拍卖前应当仔细阅知《规定》中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违反承诺应当承担的后果。具体登记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一)申请参拍(《规定》第九条)。个人和单位可以通过指定网站或者定点办事窗口申请参加客车额度拍卖,并如实填写承诺书,对自身具备参加拍卖资格、愿意承担违反承诺产生的相关责任等内容作出确认。
(二)信息核实(《规定》第十条)。相关部门归集申请后,会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税务等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信息核实工作。
(三)结果查询(《规定》第十一条)。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上查询本人信息核实的进度和结果。
(四)异议复核(《规定》第十二条)。申请人对核实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及时反馈申请人。复核后符合参加拍卖条件的,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额度证明有效期
原《规定》的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考虑到不少市民选车、订车到提车的周期较长,此次修订在《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中将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年;同时在《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中明确,在用客车额度证明材料有效期也同步调整为1年。有效期内可以凭客车额度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
违反承诺应当承担的后果
在《规定》第二十六条中明确,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伪造、变造额度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参加拍卖资格、收回已取得的额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发生前述情形的,3年内不再受理其参加拍卖申请,相关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其他限制条件
根据不同情况,在原有的“个人和单位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的基础上,在《规定》中又新增了一些限制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一是在《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五条第四款明确,在用客车额度在父母子女、配偶之间流转的,流入方应当符合《规定》第七条规定的参加拍卖主体资格条件,且流出方3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拍卖;
二是在《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款明确,在用客车额度持有人将客车额度委托拍卖后,3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拍卖。
已经持有效标书的情况
《规定》发布前已经取得标书且标书尚在有效期内的竞买人可以继续参加拍卖;标书有效期届满后,按《规定》执行。
关于《规定》的实施时间
《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自2016年7月19日起施行,但自发布之日起办理个人客车额度拍卖登记和在用客车额度直接流转手续的执行《规定》,并按照新的资格条件进行信息核实和比对。
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网站热点问答
★哪些申请人需要满足“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条件? 答:包括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持有效《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该类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满足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或者满足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若携带个人所得税纸质缴纳清单至现场,则对该条件进行信息核实;若未携带个人所得税纸质缴纳清单至现场的,则默认核实缴纳社会保险条件。请务必确保二者其一符合条件之后提交参拍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或者作出相应的承诺。
★如何查询本人是否符合参拍条件?答:请登录“上海交通网”(www.jt.sh.cn)具体链接和窗口或者具体网站(http://chepai.alltobid.com)查询是否符合参拍条件,或者根据不同情况直接登录以下网站查询:1、查询持《上海市居住证》是否有效: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http://www.962222.net/);2、查询缴纳社会保险信息:上海社会保险服务网(http://www.12333sh.gov.cn/sbsjb/wzb/226.jsp);3、查询缴纳个人所得税信息: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https://gr.tax.sh.gov.cn);4、查询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以及驾驶证扣分记录情况: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
★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参拍条件,是否可以先提交参拍申请?答:请务必通过上述查询方式提前查询,确保已符合全部参拍条件后提交申请。一旦因提交虚假信息或者作出不实承诺导致信息核实不通过的,根据《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3年内不再受理其参拍申请。
★认为自己符合条件之后可以在哪些服务网点现场提交参拍申请?答:按照原有网点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可以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前往以下网点办理相关手续:1、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虹口足球场4区113);2、闵行区新镇路288号(闵行体育馆架空层B2层);3、浦东新区成山路800号(云顶国际商业广场A座101);4、福州路108号。以上各网点办理登记手续时间:各网点每周日~周五(9:00-16:00)日常办理投标拍卖登记手续及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每周六、拍卖当日、国定节假日不办理登记手续)。
★现场提交参拍申请所需携带的具体材料是什么?答:1、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2、本市居民持上海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民身份证》;3、外省市居民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上海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4、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持持上海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5、若选择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条件的,还需携带自行打印的个人所得税纸质缴纳清单。
★申请参拍之后什么时候能查询到核实结果,怎样查询?答:申请人将会收到核实结果的短信提醒,或者登录“上海交通网”(www.jt.sh.cn)具体链接和窗口,或者使用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登录具体网站(http://chepai.alltobid.com)查询核实进度和结果。
★信息核实未通过的申请人,何时能再提交参拍申请?答:申请人的参拍申请经核实之后,将会收到核实结果的短信提醒,被告知核实未通过的原因及何时能再提交参拍申请。同时,还可以登录“上海交通网”(www.jt.sh.cn)具体链接和窗口,或者使用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登录具体网站(http://chepai.alltobid.com)查询相关信息。
★如果对政策、服务、办理流程等任何有疑问,如何联系咨询服务?答:可以拨打上海市民热线:12345;上海城建服务热线:12319;拍卖服务专线:400-8881220等电话查询,或者登录“上海交通网”(www.jt.sh.cn)具体链接和窗口以及具体网站(http://chepai.alltobid.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