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或2018年立法通过 提出至今已13年
房地产税隔三叉五总会被激起风波。在7月23日举行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将义无反顾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房地产税是地税主要来源
征是肯定的。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表示:“营改增后,服务消费业的税收地方政府所留不多,只有两条突围之路,一是继续土地财政之路,二是寻找到一条地方的长期税收之路,房产税是长期税收,是地方主要税种。没有房产税与服务业税收,政府对经济的掌控力将大幅削弱。”
中国政法大学财政法学教授施正文明确,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而且是最低一级的、是市县一级政府的主体税,地方应根据自己的情况来。
目前,我国正在努力“去库存”过程中,因此,有分析认为,和房地产有关的政策不会轻易冒险。对于目前房地产税征收的进展,楼继伟表示:“目前相关工作进展艰难,上述两个到现在还没有推出来,其中重要原因是信息搜集是弱项,其中会涉及很多利益调整,这是最难得到统一的税制改革。”
提出至今已经13年
征收房地产税尽管在国外普遍通行,然而在国内却被认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大“利空”。从提出物业税开始,房地产税的改革已经提了13年。2011年,上海、重庆率先试点房产税,至今已经5年了。据了解,房地产税方案还在起草,这只“靴子”没落地。
对于房地产税最为关键的税率问题,有业内人士认为:政府可能希望税收维持在较低的水准,像上海、重庆一样,不希望房地产大幅下挫,而希望楼市出现软着陆。在房产税逐渐铺开的过程中,取代土地财政的收入,这一过程将十分漫长。如果实行严厉的房产税,相信房产税推出之时,就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大转变之日。
最快或2018年立法通过
对于房地产税何时开征,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本届人大最后一次常委会预计将在2018年2月召开,但在这次换届会议上,可能会很难提交审议房地产税法的草案。因此,考虑到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在税率和征收范围等构成要素,以及是否给予地方一定自主权等立法模式方面,可能很难在短期内让各界达成相对接近的共识,因此不排除房地产税法的草案要到下一届全国人大任期内,才能够得以解决”。
施正文也认为,房地产税立法和全国全面同时开征不是一回事儿。“中央的立法是框架型的立法,把一些基本的原则,征税的范围,有个幅度、区间,然后授权各个省决定开征时间,以及开征当中具体哪些政策……现在来看,今年是预备项目,明年应该会列入一类立法项目,有望明年进行审议,但需要各方进一步讨论形成共识来推进。但是这个法的通过,应当说2017年可能希望不大,或者2018年,或者再稍微晚一点。”
房地产配置不超过50%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建议,可分步进行,在楼市较热的一二线城市先行实施。“现在是讨论房地产税立法,它一旦走完立法程序,真正实施的时候,作为地方税可以选择先后、区别对待的。热的这一方面显然有配套条件,先行实施改革。”
鉴于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对于个人家庭的资产配置而言,专业人士建议房地产只能作为重要的资产配置的一种,绝不能把所有的家当都押在房地产上面。“坚持房地产的资产配置原则,不超过家庭资产的50%,大中城市没配置房地产的,必须进行配置。同时,以外币、股权、黄金投资等对冲房地产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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