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游客购物罚3万元难执行 旅行社草案公示引热议
诱骗旅游者参加购物,旅行社将面临3万以上30万以下罚款;不文明旅游者在一定期限内将被限制出境旅游……国家旅游局近日公布了《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针对近些年频发的强迫购物、游客不文明行为等问题做出了相应规定,并首次明确旅游网站提供虚假信息也需担责。《条例》刚公布就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业内人士指出,《条例》仍未解决“零负团费”的根本问题,执行上也存在困难。
强迫购物最低罚3万元
花了几百元报名参加了香格里拉的“散团”,途中导游软硬兼施游说购物,不买竟遭到了导游人身攻击、推搡甚至攻击……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发生过多起旅行社强迫购物、自费的情况,惹来争议无数。
在公示的《条例》中指出,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安排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或者旅游者购物消费,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获取相关经营者给予的财物。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旅行社,将面临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调查发现,申城不少旅行社已采取了行动。驴妈妈旅游网CEO王小松表示,他们立刻对相关产品做了梳理,并且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管理,若是发现供应商有上述行为的第一时间沟通,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合作。携程方面也透露,将积极响应,加强对自营和平台产品的监管和质量把控。
不文明游客出行将受限
中国大陆女游客在美国洛杉矶国际机场掌掴华人女店员被捕的事件近日传得沸沸扬扬,成为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典型。而近年来,辱骂导游、方便面泼空姐、在名胜旅游地随意“刻划”等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亟待规范。国家旅游局此前已公布了几批黑名单。此次新规中关于限制出游、乘坐航班等惩戒内容明显更加细化。
《条例》第九十一条指出,今后,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不文明行为的,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其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及有关经营者通报。
此外,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以及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
依然面临执行难困境
条例公示引来热议,不少人对此持质疑态度,其中最大的问题仍是执行难。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指出,《条例》虽然明令禁止了强制购物的行为,但实际上,大部分旅行社、导游都会“聪明”地规避强制购物,而是“变相强制购物”,问题的源头主要出在低价团上。
“比如说,很多泰国低价线路要求额外选择600元或1000元的A、B套餐作为补充条款,里面罗列了自费项目及购物点。尽管明面上不会强迫游客消费,但强制游客在购物点里停留一定时间。这其实就是‘钻空子’了。”该人士指出,申城几乎每个旅行社都有零负团费的线路,其中泰国、海南、云南等地是重灾区。“低价团,本来就充满了购物、自费项目,和《新旅游法》的精神背道而驰。所以,要杜绝强制购物,还是需要旅游管理部门从低价团抓起,这才能彻底消灭打擦边球的行为。”
而对于不文明出游者出行将遭到限制,不少人也持保留态度。旅游专家刘思敏表示,惩戒措施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如航班方面还可以和民航部门的名单联动,但限制出游方面,旅游主管部门只能通过告知旅行社来执行。而且,公布游客信息,是否会涉及侵害隐私等,有待进一步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