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颁出“五证合一”首证

2016-10-09信息快讯网

本报讯 (记者徐晶卉) 作为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试点区域,上海工商部门昨天颁出“五证合一”首证。自此,上海成为全国最早实现全部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省市,包含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均有了统一的“身份证”。

昨天上午,从事服装生意的孙女士在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南京东路市场监管所登记窗口领取了“两证整合”在本市试点后的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随即前往位于斜土路313号的黄浦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在孙女士领取营业执照大约一小时后,税务部门登记系统就收到了工商(市场监管) 部门通过信息共享系统发送来的个体工商户有关信息。税务登记完成后,孙女士领取了发票。

自10月1日起,本市试点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 (市场监管) 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据悉,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与旧版相比,主要变化在于:执照正面的号码由注册号换成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代码”)。个体工商户的统一代码与企业相同,均为18位。每一户个体工商户均拥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统一代码,即使注销,代码也将被留存供回溯查询。“两证整合”试点也标志着本市全部市场主体均采用统一代码作为唯一的主体识别码。

在“两证整合”的同时,上海还将个体工商户纳入“五证合一”信息共享范围,招聘职工后凭营业执照就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有关部门间实现了企业登记、社保、统计等信息共享,所有数据共享转换工作都由政府部门在后台完成,进一步方便了申请人办事。以社保登记为例,“五证合一”后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无需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工商 (市场监管) 部门将变化信息共享至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将同步进行调整,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市工商局注册科工作人员表示,在很多部门的数据库中,个体工商户的登记ID用的都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作为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使用,“现在办了新证后,个体户和企业一样,也拥有了自己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用于各个部门的事项登记。其注册、监管等信息,也将在企业信用系统中公示”。

据悉,本市从10月1日起实施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在去年推行“三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将原有申请人需要向五个部门分别办理的五张证,缩减为工商部门的一张营业执照,简化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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