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出炉
本报讯(首席记者樊丽萍)备受关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终于出炉。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 (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昨天发布。“双一流”建设,每五年为一个周期。从2016年开建,实行动态调整,不再搞终身制。“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时调整出建设范围。”
根据《办法》,到2020年,我国将有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根据《办法》,在遴选条件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是经过长期重点建设、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办学实力强、社会认可度较高的高校,须拥有一定数量国内领先、国际前列的高水平学科,在改革创新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成效显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具有居于国内前列或国际前沿的高水平学科,学科水平在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中进入前列,或者国家急需、具有重大的行业或区域影响、学科优势突出、具有不可替代性。
在遴选程序上,《办法》明确提出,将设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人员组成。
专家委员会将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为主要依据,参考国际评价因素,综合高校办学条件、学科水平、办学质量等情况,以及高校主管部门意见,论证确定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认定标准。
“双一流”建设将实施动态管理,打破身份固化。根据要求,建设中期,建设高校根据建设方案对建设情况进行自评;专家委员会根据建设高校的方案和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评价,提出中期评价意见。根据中期评价结果,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建设期末,建设高校须进行整体自评。专家委员会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对建设成效特别突出、国际影响力特别显著的少数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将在资金和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