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率先启动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改革
■本报记者 唐玮婕
发展规划、招商引资等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核心发展权由区级统筹,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职能充分下沉到街镇——浦东新区昨天宣布率先启动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改革,更有效地发挥区镇两级在推动区域发展中的长板和优势。
这是上海自贸区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新区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强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加强顶层设计,直面区、镇发展中事权责任不匹配、缺乏统筹各自为战、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社会治理精细化程度不够等“痛点”,提升发展的质量效益,建设高品质的浦东。
核心发展权统筹到区
浦东此次率先启动的区、镇两级事权改革,区级统筹的不是所有发展权,而是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核心发展权,目的是要进一步做优做强镇域经济,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以往,发展权分散在各镇,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实现经济快速发展,迅速做大总量。但如今分散的发展权已经不适应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翁祖亮表示,“统”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比如,要“统”项目准入,区里对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产业定位的坚决不能进,防止“捡到篮子都是菜”;要“统”政策标准,各镇之间不能拼招商引资税收返还力度,不能互相拉来拉去搞内耗;要“统”土地开发,由区级主体实施收储,由经过区里认定的“好人家”实施开发。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效能的原则,新区重点统筹五个方面的发展权:发展规划权、镇级招商引资权、镇园区转型发展权、区域开发权和公共设施基本建设权。
针对镇级招商引资权的统筹,昨天,浦东18个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集体揭牌,分别承接对应区域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由区商务委(投资办)统筹管理。今后,各中心将意向、在谈的重大项目,统一上报到区层面,由区层面进行项目评估和准入统筹,有效解决有资源、有载体而无项目或有信息、有项目而无载体的问题,实现项目需求与资源匹配的有效对接。同时,全区实施统一的企业扶持和投资促进政策,对各中心承担的招商引资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和清单管理,对各镇承担的服务企业、安商稳商工作任务进行综合评价,纳入区镇考核指标体系。
区域管理权下沉到镇
与统筹相对应,下沉管理权的目的是要更加有效地做实镇级政府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职能,进一步发挥镇在区域管理和城乡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主体作用。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尽放的原则,浦东重点强化与下沉八个方面的管理权:人事考核权、征得同意权、规划参与权、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综合管理权、绿化市容管理权、房屋管理权和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权。
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强化属地责任,让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主体也能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同时,通过理顺区镇关系,减轻镇级发展压力,将促进超大城市郊区镇级政府聚焦主业主责,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探索符合上海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当然,事权并不是简单下沉,而是要让基层有人干、有钱干、接得住,通过设计系列配套机制,包括调整镇级机构、规范事权下沉准入、建立约请制度等,帮助街镇更好适应改革,承接事权。
在明确财力结算体制不变、土地出让收入机制不变,让镇成为改革后最终受益方的基础上,浦东还将从财政政策、机构编制、考核指标等五个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包括加大社保类事权区级统筹力度,受益范围覆盖全区、外部性强、涉及全区统一标准的10项社保类事项相关支出责任由区级财政承担;加大对薄弱镇的财力支持力度,取消相关镇在10项农业项目上的资金配套;坚持管理权下沉“费随事转”,做好绿化市容、房屋管理等区域管理权下沉各镇后相关经费支出基数的核定和划转工作等。
今年年底前总结评估
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是一项系统工程,浦东的工作方案包括“1个意见+17个实施办法”。“1个意见”,即《关于浦东新区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的意见》,是这项改革工作总的指导性文件;“17个实施办法”,主要是与各类核心发展权和区域管理权相匹配的具体办法。
为有序落实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工作,浦东专门成立了推进工作组,将分三个阶段推进改革实施,启动实施阶段正式启动实施改革工作,召开政策集中培训会,对各项实施办法进行详细解读。组织推进阶段从6月开始,各部门根据细化拟定的专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抓紧开展各条线的专项培训及组织推进工作。总结评估阶段是今年年底前,各部门和镇对事权调整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完善的意见,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