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特殊类型招生 高校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
本报讯 (记者樊丽萍) 教育部办公厅最新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对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进行部署。《通知》 要求,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高校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打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的“替考”等违规行为。
昨天,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知》中的有关内容做出解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2018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以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生招生工作为重点。
《通知》提出,要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各地各校要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细化考试安全工作方案,选派可靠、专业人员从事考务工作,实施标准化考试流程,确保考试全程安全、公平、公正。要防止个别高校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把文化关。
在艺术类专业招考方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将完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在总结完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的基础上,鼓励各省份2019年创造条件组织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省级统考。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的招收,要结合近年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和建设情况。教育部今年重申,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艺术特长生。
根据《通知》,高校是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在招生方面,高校应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本校报名条件,细化学校认可的比赛、名次、主力上场队员标准等,但不得低于教育部现行规定要求。重点审核以集体项目(含团体项目、接力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高校要确定规范程序和评价标准认定考生是否为主力上场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