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新出炉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依法积极履职,圆满完成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目标和任务
过去的五年,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0件,修改74件次,废止10件,通过法律性问题的决定11件;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0项,组织执法检查16项,对23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25项,听取政府重要工作情况报告32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70人次,开展法官、检察官任前社会公示,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五年共有51000多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视察、调研、座谈等工作。
坚持法治引领护航,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落实
制定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确定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企业注册便利化和海关监管制度改革等创新成果,成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结合的成功范例。就浦东试点“证照分离”改革作出调整法规的决定,先后四次打包修改39件法规,取消和调整66项法规设定的审批事项,保障和支持了政府简政放权。
维护人民权益、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民生改善
①应对上海日益紧迫的老龄化趋势,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养老机构条例》,就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护理队伍建设等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作出了规定;②制定《食品安全条例》,确定了小型餐饮服务临时备案、食品安全信息溯源、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明厨亮灶”管理等全链条监管制度;③修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④制定全国首部院前急救、院内急救、社会急救“三位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条例》;⑤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政府应当设立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场所;⑥分别起草、修订和制定了《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旅游条例》《供用电条例》等。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经过各方努力,本届代表提出的4041件建议中,已“解决采纳”的达到了2707件,占67%,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有关金融支持都市农业发展、老年护理体系完善、完成“十二五”旧改目标、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农村经济果林建设、中小学取消磁带和教材捆绑配送、医院滞留患儿安置、医保定点药店数量增加、全市路口增设反光标识、区际断头路对接等一大批关系发展和民生的重要建议得到落实,广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018年将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2018年将继续审议《消防条例》《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草案。拟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市民体育健身、水环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围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城市安全、婴幼儿托育、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等开展专项监督,对政府部门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继续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