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隔夜酒”惹的祸!2个月交警查获隔夜酒驾155起

2018-03-08信息快讯网

都是“隔夜酒”惹的祸!2个月交警查获隔夜酒驾155起-信息快讯网

不少机动车驾驶人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过,一些驾驶人认为晚上喝酒后睡一觉就没事了,其实不然。据统计,今年1至2月,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在白天(6时至18时)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55起,这些极有可能就是“隔夜酒”惹的祸。

公安交警部门近期查获“隔夜酒”案例:

1,2月15日7时20分,华青路近华纺路,陈某驾驶皖A105H3小型汽车被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219 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2月16日9时1分,延安高架北侧西藏南路上匝道,王某驾驶蒙A799HP小型汽车被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27 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3,2月20日6时23分,亭枫公路近兴新公路,刘某驾驶浙F3032S小型汽车被民警拦下检查,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49 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明明是前一天喝的酒,都已经过了一夜,为什么还会被查出酒驾,甚至是醉酒?公安部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家、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副主任法医师侯心一警官表示,“隔夜酒”指的是前一天或者前一天晚上饮用较多酒精,根据人体代谢规律,短时间内没有将这些酒精有效地代谢掉,从而造成第二天体内酒精含量仍然超过法定阈值的情况。

资料显示,人体饮酒后2-5分钟后即可吸收进入血液,在饮酒完毕后的30-90分钟内在血液中达到峰值。酒精的吸收与人体生理状态、胃充盈程度及饮食结构有关。在酒精达到血液峰值后,峰值维持一段时间后,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开始下降,此时我们称之为“拐点”。研究表明,在出现 “拐点”之前,人体酒精代谢的率是一个固定值,这个率我们称之为人体血液酒精清除率。

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机动车驾驶员驾车时血液阈值与测试方法》,标准规定了血液中酒精清除率为0.104mg/(ml•h),也就是说人体饮酒后达到峰值后出现“拐点”时,每小时体内酒精的清除率为10.4mg/100ml。

我们假设某人在前一天晚上饮用的150ml(约三两)的高度白酒,体内的酒精含量峰值时最高可达100mg/100ml,到达拐点后按照每小时体内酒精的清除率为10.4mg/100ml计算,6—7小时后其体内仍可能会酒精含量超标。因此,在前一晚上如果饮用较多的酒,第二天早上机动车驾驶人就有可能是“酒后驾车”,甚至如果饮酒量较多,休息时间又较短,甚至可能是“醉酒驾车”。

国内外研究机构研究表明,人体酒精含量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正相关,人体内酒精含量在40—90 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较正常时高3—7倍,超过90 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较正常时高26倍,酒精含量越高,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越高。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正视“隔夜酒”的危害,并做到:

1、如果第二天要开车,前一天应该避免大量饮酒,并且预留充分的代谢时间。

2、如果前一天泡吧等娱乐活动时间较长,导致休息时间不足,第二天应避免开车,因为酒精对产生疲劳有促进作用,无法保证开车时的状态。

3、如果前一天有醉酒情况,第二天建议不要开车。

文:张晓鸣

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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