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布的这一“补充说明”明确了具体的方案。
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分两类学校。一类是被纳入“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试点项目的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四所学校(简称“四校”),这四校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占各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5%。
而这65%名额中的20%,即当年招生总数的13%仅分配到相应区的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其余的80%即总数的52%,分配到相应区的所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四校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计划必须覆盖全市16个区,但是可统筹使用本部和分部的招生计划,并且根据各区的实际报考人数、各高中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投放计划。
上海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贾炜称,希望能够通过这些措施鼓励四校开设分校,用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上海边远的郊区。
至于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分配细则,则是50%到65%的招生计划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分配到有关的区和初中学校。上海市教委基础教育处负责人杨振峰介绍称,在2022年第一年实施时不会一步到位,希望能够逐步把比例提升到65%,确保初中有足够的时间提升和完善,进入均衡发展的阶段,这样才能确保示范性高中能够从这些不挑生源的学校也能够招收到符合自己培养目标的学生。
而这些名额中的70%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每一所初中学校(以下简称“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并逐步扩大该计划;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30%分配到有关区(以下简称“名额分配到区计划”)。
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凡采用对口入学(主要指户籍对口和学校对口)、摇号入学,不挑选学生的学校,均可视为不选择生源的学校。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向对口入学、摇号入学、统筹入学的学生分配,学生须在毕业初中学校在籍在读3年及以上,原则上不得集中分配到个别班级。艺体特长生原则上按当年度艺体特长生中招政策执行。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
名额分配到区计划中的90%到95%分配到外区,其余分配到本区。具体比例将根据当年城乡教育发展状况及各区实际情况,由市教委和各区教育局共同商定。
文:姜澎
编辑:顾军
责任编辑:怡然
*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