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率先出台省一级美术馆管理办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导读】6月1日起,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制定的《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全市范围内推行,意味着全市美术馆有了指引方向的“健康步道”。这也是全国出台的第一个省级美术馆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让我们听听文化部艺术司司长诸迪是怎样看待这份《办法》的。
我们应该将《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放在一个目前全国美术馆基本建设发展状况的背景下来看。
近些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各界对美术馆给予了高度关注,我国美术馆事业也取得较快发展。从硬件方面讲,美术馆数量不断增加,条件不断改善,美术馆格局进一步完善。从2012年到2017年,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美术馆从265家增加到499家,翻了近一番,据估计目前全国整体美术馆数量应该在1000家以上,此外还有为数不少的美术馆正在建设。从软件方面,在原文化部、现在文化和旅游部的扶持引导下,通过各地和美术馆界的共同努力,美术馆履行专业职能的能力及其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应该说,当前我国美术馆建设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这是我们一个总体的判断。
但是与此同时,不容回避的是,我国美术馆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美术馆发展总体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非常清醒的认识。党的十九大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也是我国美术馆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面对新时代、新方位、新矛盾,美术馆界如何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如何大力推动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如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更好地发挥美术馆在整个艺术生态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我们以新的面貌拿出新的作为。
上海是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在全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海市文广局和各区高度重视美术馆建设发展,各美术馆奋发有为,上海市的美术馆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格局较为完善,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在美术馆管理方面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市经过调研和充分论证,率先出台省(区、市)一级的美术馆管理办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进一步加强美术馆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也是文化和旅游部推动美术馆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积极推动将美术馆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范围,明确美术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性质。其实近些年,美术馆界包括各界都呼吁美术馆能够立法,特别是在美术馆的建设发展方面能够有一个管理办法。我们在几年前也提出来,特别是《博物馆条例》出来后我们这两年也在做一些相应的调研和研讨,但是现在看来从全国层面立法需要很多的条件,也需要很长的准备。从这个角度讲,上海市先拿出一个管理办法,我们给予大力支持。我想这对于以后从文化和旅游部层面制定相关法规也是一个很好的参照。
另一方面,对于上海市美术馆的建设发展来讲,相信《办法》的出台,将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在美术馆这样一个高速、蓬勃发展又面临很多问题的时候,通过管理办法去规范美术馆建设,使之更加专业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又要发挥出美术馆应有的职能和作用。具体来说,《办法》将会在进一步鼓励美术馆建设、明确美术馆的职能定位、推动非国有美术馆发展、更好地发挥美术馆教育功能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办法》出台对于整个艺术生态发展的意义,我想还是此前我多次说过的,我们之所以重视美术馆的建设,是由美术馆在文化建设中具有的不可替代的职能决定的。我国的美术馆与博物馆共同构成完整的文化传承和保护体系,同时,美术馆也是美术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和美术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美术馆职能缺失,或者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能,必然会造成美术文化传承的断裂,美术生态系统的失衡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缺失。对于上海来说,近现代以来上海在中国美术史有着重要的地位,上海的美术馆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更有责任去梳理研究、推广弘扬这些传统和资源。同时,美术馆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当代美术创作的引导作用,坚定文化自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多样化、多元化的环境中树立主流价值标准,为当代优秀的艺术创作和学术探索提供传播与推广的平台,促进当代艺术创作的持续、健康、繁荣发展。美术馆管理办法的出台,相信将会在促进上海市美术馆事业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整个艺术生态的健康发展。
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办法》,充分说明了上海市对于美术馆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美术馆在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和文化品牌建设中的重要性。当然办法目前是“试行”,我想一个好的管理办法肯定需要在不断发展的实践中来进一步丰富,充实和完善,最终的目的是为各级各类美术馆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促进在规范中实现美术馆事业的健康繁荣发展。我们期待上海市能够以《办法》颁布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在人才、管理、资源等各方面的优势,不断改革创新,在推动美术馆建设,管理和发展上有新作为,在全国发挥示范和引领的作用,我们也将大力支持上海的美术馆事业发展,并将在广泛调研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在国家层面上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作者:诸迪,文化部艺术司司长
编辑制作:范昕
责任编辑:邢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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