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海监上海总队公开审理海洋违法倾废案件
拿着长江口海域3#疏浚物倾倒区的审批许可,却“偷梁换柱”少开20海里,倒进1#倾倒区;不经化验和审批,私自向海洋倾倒18船共计4500立方米疏浚物……今天(7日),在“6·8世界海洋主题宣传日”来临之际,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举办案件公开审理会,邀请业内外专家和社会监督员,公开审理两起违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典型案件,以案说法,营造保护海洋环境的良好氛围。最终,两家违法单位分别受到“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1万元”和“罚款人民币8.5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在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之下,今年1-5月上海海域倾废行业管理秩序稳中向好。
公开审理的两起案件,一起为某打捞有限公司将主管部门批准倾倒至长江口3#倾倒区的1000立方米疏浚物,在凌晨4时左右倾倒进长江口的1#倾倒区;另一起为某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海洋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码头疏浚产生的18船共4500立方米疏浚物擅自倾倒进海洋。
负责查处、审理的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队员汪中虎介绍,这两起案件都是在登船检查作业船只时发现的。“类似违法行为往往很难在违法第一现场直接查获,倾倒过程转瞬即逝,违法标的物随即消失,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出更高要求。”他介绍,执法人员收集了大量物证、书证、影像资料,形成完整证据链,尽可能还原违法事实,当事人也承认了违法事实。
上海海域面积约有1万平方公里,属于潮汐河口区域,码头和航道比较容易淤积,需要经常疏浚,每年在此作业的船只有数十艘,疏浚作业量在两三百次左右。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副总队长薛重嘉透露,“上海海域破坏海洋环境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两大类:无证倾废和不按规定倾废。今年上半年,海监部门查处的8个海洋环境案件中,有7个属于上述两类情况倾废,是比较典型、常见的违法现象。”
薛重嘉说,海洋倾废区的选划和设立都有非常严格的标准,与海洋自净能力、周边环境、航道安全、海洋工程等因素密切相关,避开了特定的自然保护区、航道、锚地、海底电缆、水源地、鱼虾繁殖栖息场所等特殊区域,一个特定区域一定时期内对废弃物的容量有上限,如果无证或不按规定、未经化验和许可而随意倾倒,将对环境和航道安全带来无可评估的影响和安全隐患。
记者获悉,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根据中国海警局“碧海2018”专项执法行动的部署,重点查处违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行为,保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应。在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下,今年1-5月,上海市总队在海洋生态环境方面的违法案件立案数共7件,占总队所有海洋违法案件的87.5%;立案数同比增长40%,罚款金额同比上升114%,上海海域倾废行业管理秩序稳中向好。
海洋对于“上海”还说是最重要的环境基底、资源和乡愁,合理的开发利用关乎上海的未来发展。今年以来,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结合大调研工作,在日常海、陆执法巡查中,走访调研倾废行业涉及的大量码头业主单位、倾废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船只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
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党委书记郑佐利表示,海洋倾废执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将进一步严查破坏海洋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宣传工作,将法制观念、法律知识渗透入边边角角,从源头上杜绝违法隐患;加大处罚力度,就违法倾废案件探索开展“按日计罚”工作;强化协调联动,积极与海区总队、海警、公安等海上执法部门联合联动,资源共享,取长补短,共同维护上海的“碧海绿水”。
作者:李静
图片:海监上海总队
编辑:陈晨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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