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DSM‐5(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重性抑郁障碍诊断标准 (标准仅供参考,读者勿要对号入座自行诊断,如有需求,请及时就诊) A.在同一个2周之内,表现出与以往功能不同的改变,表现为下列症状中的5项以上,其中至少1项为(1)心境抑郁,或(2)丧失兴趣或乐趣。 注:不包括明显是由于躯体疾病所致的症状。 1.几乎每天和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心境抑郁,可以是主观的体验(例如,感到悲伤、空虚或无希望),也可以是他人的观察(例如,看见在流泪);(注:儿童或青少年可能仅表现为心境激惹) ; 2.几乎每天和每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里,对于所有(或几乎所有)的活动的兴趣和乐趣都显著减低(主观陈述或他人的观察); 3.显著的体重减轻(未节食)或体重增加(例如:一月内体重变化超过原体重的5%),或几乎每天都食欲减退或增加(注:儿童则为未达到应有的体重); 4.几乎每天都失眠或嗜睡; 5.几乎每天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迟滞(他人的观察,不仅仅是主观上感到坐立不安或动作迟缓); 6.几乎每天都感到疲倦乏力或缺乏精力; 7.几乎每天都感到生活没有价值,或是过分的、不适当的自责自罪(可以是妄想性的程度,且不仅限于责备怪罪自己患了病); 8.几乎每天都感到思考能力减退或不能集中思想,或者犹豫不决(可以是主观体验,也可以是他人的观察); 9.反复想到死亡(不只是害怕死亡),反复出现自杀意念(但没有具体的自杀计划),或者有自杀企图,或者已有具体的计划准备实行自杀。 B.这些症状导致临床上明显的痛苦体验,或导致社交、职业以及其它主要功能的损害。 C.这种发作不是由于某种物质(药物)或躯体疾病所导致的。 注:诊断标准A-C代表重性抑郁发作。 注:重大应激反应(例如:丧亲,经济上突遭灭顶之灾,自然灾难,罹患严重疾病或残疾)也可能出现强烈的悲伤、陷入痛苦之中不能自拔、失眠、吃不下饭、体重减轻等抑郁诊断标准A中的症状,类似于抑郁发作。尽管这些症状也许是可以理解的,或被认为是适当的应激反应,还是需要仔细鉴别重性抑郁发作的临床表现与重大应激事件所致的正常反应。作出鉴别诊断无疑需要有丰富的临床诊断经验,并且依据个人史、表达悲伤的文化模式以及应激事件本身等综合起来判断。 D.排除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样障碍、妄想性障碍,或者其它特定、未特定的精神分裂症谱系障碍以及其它精神病性障碍。 E.从未有过躁狂发作或轻躁狂发作。 注:此项排除不适用于由某种物质和躯体疾病的生理效应所引起的躁狂、轻躁狂发作 |
编辑:金婉霞
责任编辑:张鹏
*文章原刊于微信公众号“科普中央厨房 | 北京科技报”,本文略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