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理念可为世界提供中国智慧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和合”理念、职业教育、创新型国家、民企流动性困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陈秉公:“和合”理念可为世界提供中国智慧】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陈秉公认为,“和合”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标识,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对中国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着重要影响。“和合”理念强调世界是人与万物的一体性存在,“和合”是变化之源、运动之力、发展之本、生长之根。首先,“和合”体现为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内含着一种相互联系而非孤立片面看待世界的视角,这让中国人很早就产生了“天下”的观念,视天下为一体。其次,“和合”强调和而不同的社会观。面对社会不同,只有在承认和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最大共识,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和谐有序。最后,在调适具体的人与人关系上,“和合”理念表现为人心和善的道德观,其核心是“仁”。从宇宙观、国际观到社会观、道德观,中华民族对“和合”理念的认知和践行一以贯之。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把握当代中国与当今世界的发展实际,我们就可以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摘编自《人民日报》
【欧晓理:深化产教融合为新时代经济发展提供新选择】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指出,深化产教融合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的,也是这次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的重大改革任务,为当前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进而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明确了发展方向。职业教育是关键,体现教育现代化的实度。实现教育现代化,一方面,是职业教育所处历史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建设教育强国和现代化教育体系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进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不光是着力推进教育改革,更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一招。事实证明,深化产教融合,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与人才发展,为新时代中西部开发开放提供了一个新的改革选项。
摘编自《光明日报》
【秦健、周远方:努力补齐短板,建设创新型国家】
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秦健、周远方认为,目前在创新的主体、载体、人才、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制约着创新驱动发展的速度和效率,必须在以下方面下大力气寻求突破。第一,应该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源头创新,提升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增加源头供给,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第二,着力构建区域创新载体。大力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区创新发展;加快创新型研发平台构建,夯实创新发展的基础支撑。第三,着力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加大引才借智的力度,加强智库建设;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完善育才链条;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激发创新人才活力。第四,着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机制,并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
摘编自《经济日报》
【王静文:优化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纾解民企流动性困难】
王静文认为,当前市场广义流动性并不缺乏,但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所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却愈发严峻,其症结在于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出现一些问题,流动性淤积在货币市场而未注入实体经济,宽货币难以转化为宽信用。而这又与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下降有关。必须认识到,只要企业的资金链不断裂,并能够正常运转起来,其他问题都有解决的可能。当前,由监管层出面,对金融市场的非理性预期和行为进行引导正当其时。央行于上半年来多次为民企纾困的政策都集中在了融资债券领域。这是因为,债券市场具有透明度高、预期引导强等特点,可进一步向市场清晰传递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和融资的政策信号,可以阻断民营企业股、债、贷信用收缩相互传染,进而带动金融体系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整体修复。下一步,预计政府将继续致力于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的税费成本,金融机构则会加大信贷倾斜力度,企业所面临的发展环境将会进一步改善。
摘编自《经济参考报》
【罗培新:高质量司法让自贸试验区建设提速】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罗培新指出,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坚持制度创新,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自由、规则开放透明、监管公平高效、营商环境便利的自由贸易园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制度创新的过程,就是权利确认与保障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法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上海法院为服务保障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而探索推出的许多创新机制和做法,已经通过了实践和时间的检验,可以成为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自贸试验区虽然是相对固定的区域,但市场本身是高度开放和流动的。这也就意味着,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并非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法院的“一家之事”,而是需要各地区、各层级法院一体承担的“共同事业”。这使得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得以在更大的范围内有效运用。当前,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我们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更好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改革发展大局。
摘编自《人民法院报》
来源: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
编辑: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