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外人才引进认定标准出炉

2015-08-19信息快讯网

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介绍了《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这一办法于上周三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标志着海外人才引进新业务受理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

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有四类二十一条,重点突出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一线科研骨干倾斜:一是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二是知名专家、学者、杰出人才、专业人才;三是企业杰出人才、专业人才;四是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

涉及的企业类型包括,本市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需经科委认定);跨国公司上海总部、研发中心、投资性公司;本市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注册资金在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和个人投资企业以及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来上海创办的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20万美元,个人股份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也在标准涉及范围之内。

标准中还包含了以中央和上海的“千人计划”为主的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奖项、中国政府“友谊奖”等奖项以及上海市荣誉市民、白玉兰奖、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获得者;曾在国(境)外政府机构、著名国际组织或非政府组织中担任领导或重要职务的人才,以及在本市教育、科研、新闻出版、体育、卫生等单位担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职务)或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享受同等待遇的专家、学者。

放宽在华工作年龄限制

对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市外专局将根据外籍高层次人才的聘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护照有效期限等优先为其办理2年至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和出入境提供更大便利。

上海还将建立《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一门式受理窗口,放宽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华工作年龄限制。已连续在本市申办过两次工作类居留许可的无违法违规问题的外籍人员,可直接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硕士以上外国留学生直接留沪

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试点目前已经展开。此举突破外籍人员在沪就业需有两年工作经验的限制,对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可凭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到市人社局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然后持《外国人就业证》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应的工作类居留证件。《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可申请延期。

拟享受相关政策的外籍人士,均须由其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携带材料前往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国(境)外人员就业处(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办理。

相关政策文件和办事指南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12333sh.gov.cn)、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www.shafea.gov.cn)以及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shrc.com.cn)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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