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大V”在微博上发布的“知名物理学家杨振宁去世”消息,在网络热传。随后,这条消息被证实系谣言,这位“大V”通过微博道歉,称将认真反省,自罚停止更新三个月。

网络时代,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网民散布虚假信息,在导致网络秩序混乱的同时,往往也会对现实社会造成影响。这位有100多万粉丝的“大V”造谣杨振宁“去世”,这种在网上博取流量的低劣手段,不仅因为一些不明真相网民的转发,扰乱了网络原有的正常秩序,更是给杨振宁本人带来极大伤害。

新民快评丨网络造谣不能“自罚”了之-LMLPHP

图片来源:东方IC

虽然这位“大V”发布“道歉启示”后,其微博暂未更新内容,但是不少网友并不买账:造谣者道歉态度诚恳吗?平台处置到位吗?法律处罚明晰吗?更有网友指出,这位博主停止更新的目的,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账号。

网络空间不是法治真空地带,像《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对于网络造谣处罚的相关规定。然而,从司法实践来看,网络造谣入刑门槛比较高,像《刑法修正案(九)》中对网络传谣有最高入刑7年的规定,但自2015年1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至今,各地鲜有依据此项规定对网络造谣者或传谣者判刑的案件。一些网民因而存在侥幸观望心理,像这位“大V”自感舆论对自身不利,自觉停止更新三个月,以求避风头。如果这位“大V”得不到任何的处罚,仅仅是“自罚”了之,不仅无法起到净化网络空间的正面作用,也很难保证其今后不再传播网络谣言。

对网络谣言说“不”,就是要形成人人依法自律的氛围,切实提高违法成本,让随心所欲的发布者产生敬畏之心。打击网络造谣,必须施以“组合拳”:对违法者,要罚当其罪;对违规者,网络管理者也要有相应的处理。各方明确各自的职能和分工,避免网络造谣乱象滋生。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今天,对网络谣言“不姑息,不迁就”是应有的态度。只有多管齐下治理网络谣言,才能让网络空间更加清朗有序。

方翔/文

03-24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