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20将剥离非急救业务 鼓励社会资本承担
经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出院送至非医疗机构、或非医疗机构间转运,需要特殊车辆进行转运且不需要任何医疗行为的相关业务,属于“非急救业务”范围,此类服务需求应通过市场化行为来满足。
特大城市院前急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广受社会关注。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市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提交提案建议,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可由社会化平台提供,让“120”一门心思做“急救”,以确保紧缺资源物尽其用。最近,市卫计委在答复提案时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本市院前急救分类救护的服务模式,对非急救业务进行剥离,交由市场运作。
2014年,上海全市急救用车量创历史新高,达64.2万次。市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调查显示,虽然近年来上海的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年均有10%的增长,但面对每年超31万车次的院前医疗急救的压力,老百姓呼叫用车难、等候时间长的矛盾依然突出。市政协社福界在提案中提到,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用于院前医疗急救的出车次数分别是总量的83.2%、69.7%和62.8%,转院和出院类非急救出车次数分别是总量的16.8%、30.3%和37.2%。
“院前医疗急救资源十分紧缺情况下,是否应该开辟新的运送途径来分担非医疗急救方面的需求,以确保紧缺的医疗急救资源得到物尽其用有效保障。”政协委员建议。
市卫计委明确非急救业务
上海市卫计委表示,将明确急救和非急救的业务范围,凸显院前急救的公益属性。“经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出院送至非医疗机构、或非医疗机构间转运,需要特殊车辆进行转运且不需要任何医疗行为的相关业务,属于‘非急救业务’范围”,市卫计委明确,此类服务需求应通过市场化行为来满足。
根据这一思路,本市各急救中心(站)将率先改革,在现有分类救护基础上对非急救业务进行剥离。各急救中心(站)在单位内部设立专门的非急救业务运营部门,拥有独立的受理电话、通讯调度、工作人员和车辆装备,实行独立成本核算,制定市场化的收费标准,开展非急救业务独立运行的探索。
“接下来,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非急救服务领域。”市卫计委在答复中表示,可引导现有交通运营公司参与,由汽车服务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承担非急救业务。要求车辆专用,配一名驾驶员和至少一名担架员,不配备医护人员,“车辆外观要标明运营单位、服务内容、服务电话,但不能喷涂‘120’、‘急救中心’、‘红十字’等字样。”
市卫计委表示,承担非急救业务的机构或部门必须建立告知制度,明码标价并有规范的收费制度,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备案,向患者及家属公示,出具交通客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