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垃圾分类驳运方面,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已经委托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进行专题研究,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设置、分类驳运等工作内容纳入重新编制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上海市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地方推荐性标准,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参考,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现上述两个地方性推荐标准送审稿已经上海市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技术审查通过,待市市场监管局审查通过后正式颁布实施。
市绿化市容局也表示,将在今年督促各区完成分类收运车辆配置指标。湿垃圾车配置达到924辆。全面规范干、湿垃圾车辆标识,加强湿垃圾车辆技术研发和选型,防止收运活动“二次污染”。加快可回收物“点、站、场”建设,回收服务点达到8000个、中转站达到170座,继续推进浦东、闵行、青浦、金山以及市城投集团“托底性”集散场建设。
近期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将会同市绿化市容局,针对调查中反映的问题,在完善小区内垃圾厢房分类投放改造、提高小区垃圾分类驳运收运效率、规范小区内垃圾回收设施设置与后期管理等方面,研究具体措施,提升管理效能。
作者:祝越
编辑:史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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