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适用轻案快办,上海检察院启动轻罪案件办理试点
“5月1日到现在,半个月时间里,我们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共124件,其中标注‘轻案’的有94件。”作为全市首批轻罪案件办理试点单位,今年5月1日起,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轻罪案件办理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为主要内容的轻罪案件办理“嘉检模式”。据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轻案”贴标、前移识别端口,是该院轻罪案件办理试点工作中的创新亮点之一。
明确“轻罪”标准 建立轮值公诉人制度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年均受案量在3300件左右,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我们对近几年的案件进行梳理后发现,轻罪案件受理量约占案件总数70%,但在启动轻案快办、繁简分流之前,轻罪案件没能做到快办,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审限拖延,办案人员办案压力很大。”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
今年4月,该院制定出台《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轻罪案件办理规定(试行)》,进一步优化办案资源配置,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规定》首先明确了轻罪案件的标准,即犯罪事实简单、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无异议,犯罪嫌疑人认罪,且犯罪嫌疑人的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除此之外,还细化了六类“不宜界定为轻罪案件”的情形,为试点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该院在第一检察部设立轻罪案件办案组专门办理《规定》界定的轻罪案件,配备8名检察官、9名检察官助理、4名文员投入大量轻罪刑事案件的审查工作,并规定审查起诉案件的办案时间,进一步缩短案件办理周期。该院还建立轮值公诉人制度,轻罪案件办案组检察官轮班集中出庭支持公诉,平衡检察官办案节奏,起到了扭转办案碎片化的效果。
在办理轻罪案件中,办案组对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常见罪名的审结报告进行适当简化试点,加快办案节奏,同时加强类案问题研究,制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案件规范性指引,统一办案标准尺度。对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原则上通过远程提讯方式集中进行,设置专人负责值班律师预约、赴区看守所配合完成提押、犯罪嫌疑人签名等相关工作,省去大量往返路程所花费的时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办案效率。
轻罪案件贴标 缩短办案周期
为了形成改革合力,嘉定检察院召开了公检法轻罪案件办理工作动员会,与区公安分局法制支队会签《关于轻罪案件办理配合衔接工作若干意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我们在明确轻罪案件界限标准的基础上,前移轻罪案件识别端口,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时,对轻罪案件进行贴标,便于我们分案。”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除此之外,该院还建立了督促移送审查起诉制度,规定公安机关轻罪案件批捕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限,督促公安机关限期补侦结束并及时移送审查起诉,避免办案周期拖延。同时与法院的沟通互商,优化轻罪案件诉审衔接机制,就轻罪案件的集中开庭、庭审排期等进行协商并形成制度规范。
严守质量 注重成效
“轻罪案件试点工作并非简单加快办案节奏,而是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情况下,探索一套适合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的系统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该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说,“轻案快办也是为了实现重案精办,为了让更多的司法资源可以投入到疑难、重大、复杂和不认罪案件的精细办理中。”同时他也表示,推进轻罪案件办理试点工作必须是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开展的,也一定要严守法定的证据标准和证据要求。
合理考核 提高办案人员素能
为了强化办案责任,该院合理设置轻罪案件办案组人员与其他办案组人员的考评考核机制,根据案件不同特点和办案强度等因素,对两类人员进行分别考评,保证考评制度客观、公平、公正。通过“捕·诉讲堂”、案例研讨、听庭评议等“检察官教检察官”的模式,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活动,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能,打造专业化的办案团队。
作者:何易 童画
编辑:何易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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