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拒载?执法人员亲自上车取证!

2015-09-25信息快讯网

为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多收费、绕道等行业顽症,今天起至年底,本市交通执法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出租车拒载等行业顽症专项整治,并将在重点监管区域采用“执法人员乘车执法”取证模式。

今年来交通执法部门将查处出租行业拒载等顽症作为重中之重。1-8月,依法吊销117名出租车驾驶员准营证,对252名驾驶员暂停营业15天,并对9家单月违法率超过4%的出租企业实施部分车辆暂停处罚。

此次专项整治,一方面将对“两场两站”枢纽区域、旅游景点、部分轨交站点等重点区域,在重点时段强化整治力度;另一方面,对涉及拒载、绕道、多收费等行业顽症,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吊证的坚决吊证、该暂停营业的坚决暂停营业,强化企业约谈,并加大对骨干出租企业的抽查力度。

据了解,为克服查处“拒载”取证难的问题,执法人员将在本市重点监管区域采用“执法人员乘车执法”取证模式,重点加大对拒载等行业顽症的查处力度,保护乘客合法权益。“执法人员乘车执法”,即由执法人员着便衣对存在拒载嫌疑违法行为的重点车辆实施核查,并对核查过程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如果核查发现出租车存在“拒载”行为的,执法人员可当即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交通执法人员身份,并对当事司机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市交通执法总队信访办此次还专门梳理了出租车拒载等行业顽症的“投诉指引”,列出了15种可被处暂停营业15天的违法行为以及12种可被处吊销准营证的违法行为,告诉乘客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张欣平 通讯员 陈晓晨)

相关链接:何为“拒载”行为?

《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涉嫌“拒载”:1、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2、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营业站内不服从调派的;3、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客运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4、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如遇“拒载”,客可拨打021-12345市民投诉热线,并尽可能提供以下线索:1、通过手机视频或录音记录拒载发生过程; 2、投诉车辆的牌照号、顶灯背面的公司名称与驾驶员服务证号;3、事件发生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4、如有其他在场证人的提供其姓名与联系方式。

如遇“绕道多收费”等违法行为,乘客亦可通过021-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并需提供以下线索:1、车费发票,确认发票上的公司名称、车号证号、乘车时间、金额等信息与车辆实际相符;2、有条件的记下车辆行驶路线,提供准确的乘车起讫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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