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自联动”建设张江国家科学中心
为推动实现最高效的“双自”联动机制,备受关注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的实施方案》昨天公布,包括将经国家认定和“双自”区域认定企业一并纳入科技创新板、战略性新兴产业板的储备库,支持条件成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试点等在内的创新亮点一一浮出水面。
《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通过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和张江示范区叠加区域的核心优势,加快建成具有强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着力打造创新环境开放包容、创新主体高度集聚、创新要素自由流动、若干创新成果国际领先的科技城。
到2030年,着力把“双自”叠加区域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资源配置中心、创业孵化中心、技术贸易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载体和示范区域,推动全市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之一。
为此,《实施方案》设定了“1+4”五个方面,共18条主要任务。其中,“1”是指深化体现市场导向、符合国际惯例的创新型体制机制,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4”分别指机构、资本、技术、人才等四大创新要素。
为放大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效应,上海将在“双自”叠加区域支持实力雄厚且有长期投资意向的民营企业,在沪发起设立民营张江科技银行;推动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设立,支持更多中小型创新企业上市或挂牌,推动境外上市科技企业回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利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扩大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QFLP)范围等方式,引入境外具有科技创新企业投资经验的多种海外投资基金投资境内创新企业。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深化“双自”联动要具备全球视野,注重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要通过制度创新,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把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障碍和制度藩篱作为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所蕴藏的巨大潜能;利用自贸试验区的开放优势和国际化平台,依托张江示范区的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集群优势,以改革开放释放科技创新的活力。
文汇报记者 唐玮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