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行业“公约”正在商定中——第四届中国国际微电影节落幕
微电影到底该有多长,5分钟、10分钟还是半小时? 微电影该由谁来拍,草根、科班学生还是专业人? 微电影正在浮现哪些乱象,艺术构思混乱、广告倾向明显? 日前,第四届中国国际微电影节在上海大学落幕。中国文化艺术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晓春在名为 《微电影产业之标准定义》 的主旨演讲中谈到,微电影的行业“公约”正在商定中,这将有助于厘清行业发展脉络。
本次微电影节分为两部分。其一是对第四届微电影大赛评选进行表彰,其二是举办首届微电影论坛。此次论坛主要围绕4个主题展开:定义、标准、属性和价值。自2012年新媒体逐渐侵入年轻人生活,微电影随之进入大众视野。微时、微周期制作、微规模投资,微电影的“三微”特性令这一介于视频与电影之间的艺术样式显得格外亲民。尤其当微信、微小说风靡网络之时,崇尚自我表达、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微电影迅速成为参与人数最多、辐射领域最广、涵盖题材最全的一种新型媒体表现形式之一。但发展总是与阵痛如影随形。
上海影视戏剧研究会副会长杨晓林、中国文化艺术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晓春都罗列出不少因规范缺失而引发的行业困惑。在杨晓林看来,“自从2012年微电影热开始,各方对于其长度就各执一词。我认为微电影的长度应当相对大电影而言,大电影通常在90分钟以上,那么只要小于60分钟的都能算微电影”。相比长度定义,对微电影发展更为核心的问题是它从艺术角度是否够得上“电影”名号。刘晓春说:“业余选手或者专业选手来操刀微电影,这不重要,关键是在技术层面上,执行者能否严格遵守和回归电影制作的规范流程,毕竟‘电影,的本体性质不应该变。”由此,他引出时下微电影创作中的一大误区:“很多人做微电影并不从个人表达出发,而是依附于商业利益。久而久之,现在许多微电影成为了广告的代名词,中国微电影有一半以上都在为企业做广告,这是对行业的伤害。”
鉴于此,论坛上发出呼吁,建立专门的微电影行业标准。不过,专家们同时提到,法规政策性的标准不宜过早制定,因为大电影的标准亦是经过多年的摸索与探讨,结合受众感受才得出的结论,可以用“公约”先行试水。
在本届微电影节主竞赛单元中,“金羽翼”奖共征集到600余部作品,通过海选、初评、复评,100部作品入围。其中 《五色砂魂》 《丢失的橡皮擦》 《我的父亲》 《豆男友》 分别摘得“金羽翼”最佳影片奖、“银羽翼”评委会大奖、“铜羽翼”最佳传播奖、最佳导演奖等奖项。本届电影节由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影视艺术协会等单位主办,八一电影制片厂、中国电影报社协办,上海大学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