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婚房的法律风险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婚房
近些天,各区房管局又出现了门庭若市的景象!房屋交易又开始火爆了起来,其中很多是父母带着成年子女来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显然是父母在给自己的子女购买婚房。据律师分析过“婚前”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婚房的法律风险,在此不再赘述。今天就为大家分析另一种情况:即子女先登记结婚,之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婚房的房产归属问题。
由于父母子女间密切的人身关系和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影响,父母基于对子女的爱护,为子女购置婚房时一般都不会明确出资的“性质”,即是赠与还是借款。但是一旦日后子女发生婚变,对于这种由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房产归属一定会产生争议。
那么,如果父母与子女间就出资行为的性质没有明确约定(如有借条证明是借款)的情况下,购买的婚房归属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有人可能会说,这个问题很简单,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当然就归谁所有了。问题就这么简单吗?当然不是!
下面我们将分情况为大家梳理下。第一种情况,如果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并且将该房屋登记在了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不论是首付款还是全款,该房屋归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所有。第二种情况,如果同样一方父母出资,但是将该房屋登记在了小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就归小夫妻共同所有了。第三种情况,如果同样一方父母出资,但是将该房屋登记在了非自己子女一方的名下,那么这种情况该房屋仍归小夫妻共同共有。
可能有人还会问,如果是双方父母一起出资首付款或者全款共同给小夫妻购买婚房呢?这种情况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或者女方一个人的名字,该房屋应为男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如果该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准新人两个人的名字,则该房屋就归小夫妻两人共同共有了。
在这里兰律师要特别提醒那些用尽大半生积蓄为子女购房的父母们,如果为子女出资是借款给子女,一定要求子女打借条,并保管好汇款凭证。如果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最好在给付钱款时将该意思表示明确写明,否则对于父母出资买房的房产的归属问题,就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