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环保条例实施 哪些企业吃了罚单?
从这个月起,新修订的上海市环保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设置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将按日计罚从大气污染防治领域,扩大到了水、固废、辐射等各个环保领域,除了罚款金额提高外,还新增了双罚制。最近,新条例实施后的首张罚单开出了。哪些企业是重点处罚对象?
一走进松江区这家制胶厂的生产车间,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就扑鼻而来。执法人员手中的检测仪发出滴滴的警报声,显示空气中可挥发有机物的浓度已高达15.90 ppm,这一数值已超标几十倍。工人们正戴着防毒面具作业,车间门窗大开,十几个排风扇呼呼向外吹,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废气,直接排向大气。
在车间内,一些原料桶没有配备任何收集设施。而厂方人员称,是因为它们“无色无味”所以一直敞开着,虽然知道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但也只是进行简单的隔开处理。而投料车间,更是根本没有通过环评,未批先建,并且已经投产。所谓的排风设备只是装装样子,最基本的废气处理设施也没有,只有一根烟囱直接往天上排,平时还经常不开。
其实,此前环保部门已经多次上门执法,并开具了整改通知。但这家企业依然明知故犯,屡劝不改。因此这次,他们将面临新环保条例的更严厉处罚。市环保监察总队执法人员魏雅文介绍,按照新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部门可以对这家企业拒不改正错误,(不间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行为进行按日计罚。
根据之前条例,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行为,执法部门可按严重程度,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可而根据新条例,企业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责令改正,却拒不改正的,启用按日计罚,罚款上不封顶。因此,以执法部门10月8日开出的18万元处罚金额为基数,乘以两次检查中间隔的天数(十天),拟处罚该企业180万元。
面对高昂的违法成本,企业负责人终于表态将尽快整改。
而在青浦区这家汽车配件涂装厂的流水线车间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超标了近一百倍。执法人员说,这家厂其实也是根“老油条”。市环保监察总队5月20号已对其进行过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改正这种废气无组织排放的行为。
10月8号,监察人员来到这家工厂监察其整改情况,发现该厂虽然进行了整改,但整改成果并没达到当时下达的环保标准要而企业内的一个车间,从2011年投产至今,从未经过环评,直到检查当日,流水线上仍然热火朝天。执法部门决定对该厂同样实施按日计罚。
市环保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周浒透露,“环保条例”的修订,让违规企业屡禁不改的行为可以受到应有的处罚。“按照原来的法律,(对违规企业)只能处以10万以下罚款,(或)责令停止生产;如果对方不履行,而在没有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对他采取有力的措施;但是新的环保条例颁布以后,规定了可以实行"按日计罚"通过经济处罚的手段,迫使它停止违法行为”。
而如果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仍然屡教不改,新条例还引入了双罚制:不单单企业要受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也要承担1万以上,10万以下的行政处罚。此外,只要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作出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电力部门就将终止供电,通过这种强制手段,让违法排污企业直接瘫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