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与女性权益的变迁
[摘要]《太太的历史》一书,严格意义上讲,并不能算是婚姻制或“妻子”这种角色的通史。
美国著名的文学与女性史研究专家,斯坦福大学“女性与性别研究所”研究者玛丽莲·亚龙所著的《太太的历史》一书,严格意义上讲,并不能算是婚姻制或“妻子”这种角色的通史。这本书仍然因循的是古希腊-古罗马-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近代的英国-现代的美国的顺序,讨论了这几个时期的特定地区的婚姻制形式,以及因此造成的结婚女性权利空间。全书收入了不同时期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料,并进行了有效的梳理分析。
上述处理,毫无疑问是不够全面的。因为在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社会文化传统有着较大差异,女性的地位、婚姻自由、财产权及个体救济权在不同时期也各不相同。古希腊不足以概括同时期的其他人类文明的发展形态,而近代的英国和美国,在民众权利的发展和保障方面,与欧洲大陆国家的差别都很大。
当然,我们可以认为,选择从古希腊到现代的美国为主线,探讨婚姻制及女性权利沿革,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毕竟,这样一条主线串联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所构建的制度和观念,迄今为止仍具有相当的普世性。
书名:太太的历史 作者:【美】玛丽莲·亚龙 译者:何颖怡 出版者: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年10月
《太太的历史》这本书得出的重要观点是,在16世纪之前,婚姻与爱情很大程度上是绝缘的,而且,16世纪之前甚至之后的很多时候,在婚姻制的体系中,主要强调的是女性的服从。今天的人们通过一些以古代人爱情为主题的文学经典,很可能误认为在漫长的古代,女性也有着跟现代相同的社会权利及家庭基本地位,男性与女性是基于爱情来构建婚姻的——但这样的认知基本上是通盘错误的,古希伯来、古希腊、古罗马,以及这本书所没有谈到的古代中国、古印度,构建婚姻的目的是繁衍子孙,妻子的功用除了生育就是服侍丈夫。不同的古代文明,在对待女性权利特别是婚姻自主权方面,都给出了惊人的制度设计,即不承认、不允许女性拥有基本权利,要求其完全服从于丈夫,后者对于前者则拥有完全不平衡的处置权。
探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婚姻制与女性权利,其重要意义在于,这两大古文明的宗教、法律与社会运作,成为后来西方世界婚姻制与女性权利的样板。古希腊社会中,丈夫拥有法律允许的婚外情权利,妻子却必须严格恪守忠诚;并且,无论妻子受到了丈夫怎样的对待,都不得诉请离婚。到了古罗马时期,法律保障的女性权利有了一定提升,但真正能够获得这样权利的女性,也仅限于上层社会家庭的妇女。总体来说,这两大古文明时期,夫妻关系、婚姻关系从最初牢不可破的主从关系,经过经济社会发展,朝着有限度的伙伴关系发展。
《太太的历史》一书接下来探讨了中世纪欧洲的婚姻制与女性权利。中世纪是法律宗教化,甚至社会关系宗教化,以严酷而著称的时期,也是序列阶层社会,低阶层的人需服从高阶层的人,妻子任何情况下都有义务服从丈夫。但也是在中世纪后期,在部分王室男性、骑士与贵族女性之间,出现了爱情与婚姻的合流。中世纪末期,因为黑死病造成了欧洲人口大量减少,女性也获得了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机会,这带来了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的变化。
16世纪的宗教改革改变了婚姻的概念,体罚、虐待妻子不再仅仅是私事,宗教法庭开始介入这类案件的处理。也是在这一时期,爱情成为婚姻的首要条件,尤其是那些中上阶层的女性,可以自由选择众多追求者,选择其最可能爱上的一人为偶。
16-18世纪,在后来的美国(英属北美殖民地),女性权利一度提高到了接近于20世纪性别平权的水平,这主要是因为在新大陆,白人女性远少于白人男性,后者择偶极为不易;并且,殖民地社会逐渐强化了针对黑人和印第安人的种族歧视,白人男性跨种族通婚的通道也被堵死了。在北美殖民地性别比例重新趋向于平衡之后,女性的权利地位又恢复到过去的从属性地位,殖民地法律也强化了这一论调。《太太的历史》书中饶有兴致地提到了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与妻子阿比盖尔·亚当的趣闻,后者是前者的贤内助,希望前者能利用政治地位推动男女平权。亚当斯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但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作出让步。而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罗兰夫人和路易十六的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都遭到了严重的妖魔化,这也使得妇女参与社会生活被认为是破坏婚姻平衡甚至有损女德的行为。
《太太的历史》书中指出,维多利亚时期(1837-1901)在英美两国,婚姻法仍然规定了丈夫相对于妻子的若干特权,甚至相比古代社会,在夫妻财产权、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等规定上作出了更加不利于女方的要求。直到1870年,英国国会才通过了《已婚妇女财产法》,允许妻子控制自己的婚前财产与收入。
19世纪末,在英美两国以及大半个欧洲大陆,都掀起了女性议题论战,女权主义运动正式出现在社会范畴,控诉不幸婚姻的声音迫使社会大众意识到没有获得法律权利保护的女性,在婚姻中很难避免受到不公对待。《太太的历史》书中还提到,这时期繁荣的大众文学,也使得女性议题以更高频度出现在社会讨论之中。再往后,经过两次世界大战,欧美世界的女性长时期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企业界也开始意识到结婚女性已成为家庭财权的掌握者,是家庭消费的主要拍板者,婚姻自由、财产权及个体救济权以及政治、社会其他方面的女性权利终于从女权主义者的号召,一点点地变成了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