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把好网约车发展“方向盘”
12月21日,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的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新政相继落地。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针对网约车行业设置的准入门槛变化不大。比如“上海人、上海车”、“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等规定依然保留,体现了两地政府严格管理网约车的坚定态度。
网约车新规引发社会广泛热议,甚至激起部分批评的声音,这并不奇怪,说明我们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网约车这个新生事物。相信无论是此次新规的赞成者还是异议者,大家都希望网约车能够规范发展科学发展,网约车行业可以走上行稳致远的发展之路。
事实上,网约车自诞生之日起,就备受社会各界的瞩目。这不仅因为网约车的迅猛发展,颠覆了传统出租车的打车方式和运营模式,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捷。更因为网约车是“互联网+”的一种实践,大家自然而然很期待看到这个新生事物能够健康发育、茁壮成长。
然而,作为新生事物,网约车的出生就伴随着缺乏制度保障的缺陷,长期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中。随着网约车业务的不断壮大,这一缺陷不是被掩盖遮蔽了,而是被不断放大。尤其是网约车运营企业对网约车司机资质长期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鱼龙混杂的司机队伍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潜在的威胁。事实上,已经有不少网约车司机侵犯乘车人权益的事件发生,网络社交平台上也不乏搭乘网约车中途被司机“甩客”之类的恶劣情景。
网上关于各类打车软件的投诉不断
另一方面,“野蛮生长”的行业环境不仅危害消费者,对网约车司机队伍同样构成威胁。今年11月20日,一位嘉兴市的网约车女司机在凌晨接单之后,被两男子抢劫杀害。凡此种种乱象怪象,都给网约车行业浇上了一盆冷水,让社会各界更加意识到规范网约车行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不难看到,北上广等地网约车新规严格司机和车辆的准入门槛,最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还是在保护乘车人、提高行业服务水准。事实上,网约车作为公共交通的一种补充,以及传统出租车行业的一种“升级版”,理应提供优于传统公交行业标准的服务。由此,网约车司机的素质和运营车辆的车况也理所应当有更严格的准入要求。这样,方能实现网约车和传统公交行业的错位竞争,保障网约车行业的良性发展,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多元的交通出行选择。从这个角度来看,北上广的网约车新规可以说准确把握了行业的发展特质和市民需求。
新规不是网约车行业的“紧箍咒”,更不是要给方兴未艾的网约车行业“踩刹车”。新规的最终目的还是在于帮助网约车行业把握好发展的“方向盘”,使行业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运行,实现包括乘车人、司机和运营方在内的行业参与者的多方共赢。
社会上有意见提出,在网约车行业规范的过程中,有没有可能让网约车公司发挥更大的作用,而非通过政府出台行政文件的方式予以规范。应当看到,这种观点的初衷是良好的,希望行业主体多发挥能动作用,然而在现实中就显得远水解不了近渴了。近年来网约车行业发展势头迅猛,来自国内和国外的多家公司都在争夺中国网约车这块“大蛋糕”,行业竞争异常惨烈,在这种情况下寄希望于行业主体强化规范和管理恐怕杯水车薪。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行业内部制度规范还没有建立起来,网约车行业就已经因为缺乏管理日渐背离消费者了。必须看到,政府出台行政文件进行行业规范,非但不是不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反而是为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扫清了障碍、搭好了舞台!
我们乐于见到新生事物如雨后春笋般成长壮大,更希望看到更多新生事物破蛹而出化茧成蝶,因为不少新型业态都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带来了勃勃生机,是中国经济在新常态背景下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但是更应当看到的是,制度建设是一切行业有序发展、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互联网经济不应成为行业监管的蛮荒之地,“新”绝不构成新生事物逃避监管野蛮生长的理由和借口。恰恰相反,正因为“新”,所以我们更需要强化制度建设,通过科学合理规范的制度,为呱呱坠地、牙牙学语的新兴行业营造良好的成长空间和发展环境。而在这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决不能闭门造车,应当加强对新生事物的主动学习,才能制订出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的政策,保障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信我国地方政府对于网约车行业的规范将成为中国互联网经济的一个标杆,让制度建设成为行业发展的先决条件,而非后续补充,以科学合理的制度建设推动我国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元、更高水平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