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高中提前批(推荐生、自荐生)志愿15日起书面确认
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消息:截至5月15日上午10点,2017年高中提前批(推荐生、自荐生)网上志愿填报结束。接下来,考生还须在5月15日14:00至5月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确认,只有经书面志愿确认后才能参加投档录取。
本市应届初三学生书面志愿确认在就读初中学校进行,应届返沪考生到报考区招办进行书面志愿确认。书面志愿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书面志愿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本市高中提前批招生录取。
相关录取说明
推荐生选择填报的两个志愿按第一、第二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推荐生”可于5月27日10:00至5月28日12: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查询第一、第二志愿的预录取结果,也可通过就读学校或区招办查询。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可于5月29日10:00至5月30日12:00上网填报征求志愿(要求同上),如果考生在5月30日12:00前不填报征求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自荐生选择填报的两个志愿不分先后,同时投档,由招生学校根据填报志愿情况自主确定面试及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必须在5月27日12:00至5月30日12:00(具体签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与1所招生学校现场进行网上签约。签约时,由考生本人和家长至招生学校,输入填报志愿的密码,在网上签约确认书上由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即表示自荐生预录取成功。
6月3日,市教育考试院将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示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
所有“提前招生录取”的预录取考生均须参加2017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若预录取学校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则考生还须满足一个条件,即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为“合格”及以上,方可被正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