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共有产权房可办理落户入学

2017-08-15信息快讯网

未来,共有产权住房可落户、入学。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针对有群众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市住建委表示,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将引导单身青年租房

8月3日至1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后,北京的“自住房”将被“共有产权住房”替代。

市住建委介绍,截至8月10日6时整,针对《办法》反馈意见共收到2730条;针对《导则》反馈意见共收到58条。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北京共有产权制度和建设导则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其是北京完善符合首都特色的基本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健康运行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在征求意见期间,群众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单身申请家庭年龄、离婚限制年限、住房转出记录、东西城房源以及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关于单身申请年龄,有群众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市住建委表示,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实现有效衔接。

为何以30岁为门槛?北京市住房保障专家组相关人员表示,这主要是为了形成住房的梯度消费。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刚就业的年轻人,主要对口的是公租房。他们工作了一段时间,有了一些积累之后,就可以去购买共有产权房。

据他介绍,从这次征求意见稿来看,共有产权住房要优先满足更需要住房的家庭,尤其是三十岁以上的单身家庭。刚毕业的人可以通过公租房过渡一下,公租房租金不高,租赁也比较稳定,北京目前也有专门针对刚就业人群专项配租的公租房。

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征求意见中有人关注到关于离婚、有住房转出记录人员限制申请问题。昨日的反馈显示,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市住建委已在《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而对于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同时,采纳部分群众提出应将“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在《办法》中予以修改。

另外,关于东、西城等区房源,《办法》第五条规定,市住建委在发展新区统筹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中心城区房源供应不足。根据第十一条规定,东、西城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关于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市住建委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市住建委表示,合理意见采纳并修改后,或在后续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保障措施时予以采纳吸收。

针对面积套型标准等问题,有群众反映应增加小套型的比例,也有群众反映考虑父母、未成年子女一起居住,应改为套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市住建委解释,《导则》已明确提出设计充分考虑两孩及适老性要求,以多居室为主;同时考虑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区域产业布局的要求,结合北京“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公共租赁住房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共有产权住房严格控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通过政策设计引导住房梯度消费,满足不同人群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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