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央行要支持,要从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货币政策方面,考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小微机构的服务;其次,监管当局要有差别化监管,考虑到小微企业的风险,对小微企业的监管要充分考虑风险溢价;同时,财政要给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商业银行也要在内部服务机制上创新,以便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至于贷款对象,易纲表示,一要聚焦单户授信在500万元以下的贷款,以此作为政策的聚焦点和发力点,二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贷款,也是500万元授信以下,三是小微企业主的贷款。
在具体措施方面,易纲指出,第一条,央行将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服务。今年年初,调动大约4000亿元资金为小微企业服务,还将大幅增加对小微企业再贷款和再贴现的额度,并将建立台账管理,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以获得较低资金成本的再贷款和再贴现的支持。
第二条,央行支持商业银行在对小微企业进行贷款后,将贷款作为抵押品与央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盘活商业银行贷款的流动性,这是央行政策所要考虑的,同时商业银行也要强化内部考核机制。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除了小微企业部之外,公司部、信用卡部、结算部都应该为小微企业服务。从结算角度、信用卡角度,从其他角度都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的金融服务。
第三条,商业银行内部的转移定价可以更优惠,使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获得较合理的资金成本,更有服务积极性。
第四条,与财政部一起协商,争取对500万元授信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税收采取更优惠的税收政策。
易纲认为,这样就形成了几家“抬”的格局:央行从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利率等方面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部门实行差异化监管,调动商业银行内部各部门的积极性,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财政实现优惠的税收政策。这样就可以几家“抬”的方式,大大改进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情况。
“小微企业自身也要积极提高素质,提高质量,聚焦主业,规范经营,注重诚信,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主动对接银行的信贷审批标准。”易纲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守信联合机制和对于失信的联合惩罚机制,打击逃废债和各类欺诈行为,小微企业自身要强身健体、提高质量,这样形成对小微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
易纲介绍,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中小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大约是50%,对就业的贡献率是60%-70%。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已有2000多万小微企业法人及6000多万个体工商户,占市场主体总数的90%以上,贡献了全国80%的就业、70%左右的专利发明权、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
易纲表示,金融机构要考虑覆盖小微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对小微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金融机构要有不同的金融服务。“这些年来,我国私募市场发展非常快,去年私募基金规模达到了200多亿元,是10年以前的70倍。私募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尤其是在小微企业发展初期阶段,已经起到很大作用。”
他说,正规金融机构要给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融资,应该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主力军,民间融资则是重要补充。我国小微企业在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之间融资的比例大约是6:4,融资成本也不一样。“我们金融机构给小微企业的平均贷款利率大约在6%左右,网络借贷利率大约在13%,温州的民间借贷登记利率在15%以上,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贷款利率在15%-20%区间。”
他同时强调,要坚持财务可持续,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内在动力。美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8年左右,日本为12年,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年左右。也就是说,注册3年以后小微企业还正常经营的概率在1/3,这就意味着小微企业贷款是有风险的。今年3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为2.75%。“怎么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使他们更积极主动为小微企业贷款、为小微企业服务?这必须是一个商业行为,贷款利率和今后的金融服务要能够在国家的支持下,基本覆盖它的成本,这样才能做到可持续。我们希望看到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
作者:钱蓓
编辑: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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