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泾镇保利·悦活荟商业广场 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被罚
泗泾镇泗宝路41号保利·悦活荟商业广场建设工程因消防验收不合格,松江公安消防支队于6月9日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上海盛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意见书,责令其关停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再次运行。区消防支队今天下午对该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主管单位无视相关规定,未经整改验收合格,便擅自启用该商场内的场所和设施,从事店铺装修、上岗培训和其他商业活动。
5月31日,区消防支队在收悉该项目内装修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及有关资料后,经对该商场进行现场抽查,发现该建设工程不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消防规范、标准要求。该场所防火卷帘联动下降后,中庭自动扶梯被完全隔断而无法逃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不能同时开启喷头数;地上2层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未设置排烟口;未按规范设置灭火救援窗。鉴于以上情况,依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经区消防支队综合判定,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并于6月9日向其建设单位出具了消防验收意见书,责令其关停整改。
区消防支队今天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商场未按要求关停整改,在整改尚未完成、未通过二次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从事商场内的店铺装修、上岗培训及其他商业活动。在对防火卷帘联动进行测试时,商场物业管理人员称,已调成手动状态。从防火监督员发出指令6分多钟以后,地上3层的防火卷帘联动才开始下降,待整个楼层的联动装置全部到位,已过去13分钟之久。记者还看到,商场内数家店铺正在进行装修作业;在一家店铺前,几名员工正在接受岗前培训;在一家电器店内,营业员正在向一名顾客介绍一款油烟机;底楼的一家咖啡店内,宾客盈门。
区消防支队表示,由于该建设工程存在“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将对运营单位上海保利物业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保利商场)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使用之处罚。
作者:何易 薛亮亮
图片:张哲伦 摄
编辑:孙华
责任编辑:戎兵
*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