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多机构备案将实行网上办理,护士可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或登录“中国上海”在线申请。上海卫生健康监督所配合委医政医管处制定了护士多机构备案办事指南,已在“中国上海”网站公示。
在权限划分上,这份办法明确: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由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护士的多机构备案(浦东新区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由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实施)。
申请材料如下:
《上海市护士执业机构信息备案表》
多机构备案流程也从“跑一次”升级为“零跑动”
护士可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或登录“中国上海”申请办理多机构备案或取消多机构备案,网上提交《上海市护士执业机构信息备案申请表》或《上海市护士执业机构信息取消备案申请表》,经拟执业或已在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完成备案或取消备案注册。
当护士变更主要执业机构时,其原有的多机构备案信息自动失效。
护士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参加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义诊及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或调遣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执业活动的,不需办理多机构备案。
这个政策无疑将进一步助推“互联网+护理”等新工作的落地,更好服务于人群的养老、康复护理等需求。
作者:储舒婷
编辑:储舒婷
责任编辑:唐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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