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下月起施行 老年综合津贴分5档

2016-04-06信息快讯网

讯 (记者 王翔)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民政局介绍《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九章六十四条,围绕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家庭赡养等内容,涵盖了老年人权益的各个方面。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围绕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家庭赡养等内容,涵盖了老年人权益的各个方面。其中,老年综合津贴标准分为5 档:65-69岁,75元/人/月;70-79岁,150元/人/月;80-89岁,180元/人/月;90-99岁,350元/人/月;100岁及以 上,600元/人/月。

这一标准较此前的草案有所提高。去年12月初,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初步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媒体、网络、热线等渠道以及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制度方案进行了完善。

 

沪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下月起施行 老年综合津贴分5档-信息快讯网

一、着力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增强老年人的经济保障能力★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从2016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其中农村居民在村卫生室门诊就医直接报销80%,60岁以上农村老人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20%,70岁以上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继续给予全额补助。

在住房保障方面,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提出申请实物配租的,还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

针对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养老服务筹资水平较低的现状,提出“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将是本市社会保障方面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本市正在研究 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及与商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等系统性方案,保障老年 人的长期照护需求。

二、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增进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去年12月初,在前期反复研 究的基础上,本市将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初步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媒体、网络、热线等渠道以及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在此基础 上,对原有的制度方案进行了完善,目前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之日起同步实施。

发放对象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

发放方式: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

发放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预计年财政投入超过45亿元。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到居(村)委办理。从4月11日至5月31日,各居(村)委集中接受老年人咨询、申请、办理和领取“上海市敬老卡”;6月底,第一笔津贴会在统一时间发放入卡。今后新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老年综合津贴事宜。

有关部门特别提醒本市符合条件的老年市民,集中办理时间自4月11日起持续到5月底,请大家按照各居(村)委的统一安排有序申请,错峰办理。

三、全面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要建立老年照料护理需求评估制度,这是整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旨在通过统 一受理、统一标准、统一评估、统一派单、统一监管,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资源和需求的公平有效对接,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

对重点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进行了多方面的规定。截至2015年末,全市累计建有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442家,为1.5万名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健文体、精神慰藉等日间照料服务;累计建有老年人助餐服务点634个,为7.3万名老年人提供社区助餐服务。

提出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要求。这也是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呼声比较强烈、迫切要求突破的内容。近期,市民政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联合出台养老 服务业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推动养老服务业企业分类登记,降低登记门槛,促进注册便利化,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市卫生计生委也将出台政策,支持社会力 量设置护理站,参与社区居家护理服务。

四、切实落实社会优待措施,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在卫生保健方面,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就医和优先安排住院的便利,落实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五优先”等便利措施。

在维权服务方面,对8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或接受立案材料。对8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提供免费遗嘱公证服务。

在交通出行方面,本市首批50辆无障碍出租汽车已投入使用,优先服务于残障人士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在公园优惠方面,全市165座在册城市公园中,146座已实现免费开放,19座收费公园除对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入园外、对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不同程 度的门票价格优惠。近期,市绿化市容局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的措施,拟从5月1日起,6座市直属公园(上海动物园、上海植物园、共青森林公园、滨江 森林公园、古猗园、辰山植物园)实行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入园。

五、督促落实家庭赡养义务,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精神赡养方面重申家庭成员“常回家看看”的规定,还进一步明确,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要“常去院看看”。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老年人侵权案件、子女不尽赡养责任等情况时有发生,法条的操作性办法还有待细化。最近,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已向社会公开招标课题,开展家庭养老责任实现途径的专题研究。有关部门正在开展专项调研,健全老年维权网络,提高涉老案件办案效率。

相关热点问答1、本市为何要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

答:2016年1月29日,经上海市人代会通过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的老年综合 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提供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市委、市政府决定,本市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这是贯彻《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本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老年社会福利均等化的惠民政策,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2、哪些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答: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标准如下: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3、老年综合津贴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今后如何调整?

答:目前,主要考虑老年人高龄营养补贴、交通出行等方面的需求,并且参考兄弟省市已经实施的相关津贴的水平,综合确定本市老年综合津贴的标准。经初步测算,全市老年综合津贴年所需财政资金超过45亿元。

老年综合津贴标准的调整,不与单一因素挂钩,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财政收入、物价、养老金、老年福利等因素,统筹考虑,适时调整。

4、老年综合津贴如何发放?

答:本市有关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一张“上海市敬老卡”,用于发放津贴。“上海市敬老卡”是具有金融功能的借记卡,该卡可用于购物消费、存取现等,但仅支持境内使用。

老年综合津贴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

5、上海市敬老卡还具有哪些功能?

答:上海市敬老卡具有金融和老年优待的双重功能,其既是银行借记卡,也是老年人享受尊老社会优待服务的凭证。其中尊老社会优待服务功能,由市相关管理部门根据社会发展、市民需求和专项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力,分步实施,逐项启用。

6、何时启动老年综合津贴(上海市敬老卡)的申办手续?在哪里办理?

答:2016年4月1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办理阶段,凡在2016年6月30日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就近到居(村)委会申请办理。

2016年6月1日以后为常规办理阶段,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在集中办理阶段因各种原因未申请办理的老年人,可在常规办理阶段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7、申请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老年人(或代理人)凭二代身份证与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办理。

(二)老年人申请办理时,可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等六家商业银行中,自主选择一家,作为自己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银行。

(三)经审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接到通知后,前往办理点领取上海市敬老卡。

(四)领卡后需前往商业银行办理激活手续,方可使用金融功能。

(五)首批津贴预计于6月下旬统一打入敬老卡。进入常规办理阶段后,从申请办卡到领卡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办卡成功后的当月或次月津贴打入敬老卡。

8、年龄变化后津贴相应调整,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答:因年龄增长等原因而产生的发放标准调整,信息系统自动更新,无需再次申请。

9、上海市敬老卡办理和使用是否收费?

答:上海市敬老卡首次申领免费且免收年费,补换卡需支付一定的成本费。相关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遵从各商业银行的具体规定。

10、原敬老卡何时停止办理、停止使用?

答:2016年5月1日起,停止申办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2016年6月25日起,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停止使用。

11、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及敬老卡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主管部门是市民政局。区县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象资格审定、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负责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上海市敬老卡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负责。

12、市民如有疑问如何咨询?

答: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由12345(市民服务热线)、962200(社区服务热线)、962222(社保卡管理中心服务热线)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 其中,涉及老年综合津贴政策的有关问题,可拨打962200;涉及上海市敬老卡的有关技术问题,可拨打962222;涉及银行金融业务的问题,可拨打有关 商业银行的客户服务电话。

图:上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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