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老年综合津贴热门问答

2016-04-07信息快讯网

一、上海为何要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

答:2016年1月29日,经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提供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本市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这是贯彻《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本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老年社会福利均等化的惠民政策,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 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标准如下:

1.65-69岁,每人每月75元。2.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3.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4.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5.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三、老年综合津贴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今后如何调整?

答:目前,主要考虑高龄营养补贴、交通出行等方面的需求,并且参考兄弟省市已经实施的相关津贴的水平,综合确定老年综合津贴的标准。经初步测算,全市老年综合津贴年所需财政资金超过45亿元。老年综合津贴标准的调整,不与单一因素挂钩,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财政收入、物价、养老金、老年福利等因素,统筹考虑,适时调整。

四、老年综合津贴如何发放?

答:本市有关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一张“上海市敬老卡”,用于发放津贴。“上海市敬老卡”是具有金融功能的借记卡,该卡可用于购物消费、存取现等,但仅支持境内使用。老年综合津贴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于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分别发放。

五、上海市敬老卡还具有哪些功能?答:上海市敬老卡具有金融和老年优待的双重功能,其既是银行借记卡,也是老年人享受尊老社会优待服务的凭证。其中尊老社会优待服务功能,由市相关管理部门根据社会发展、市民需求和专项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力,分步实施,逐项启用。

六、何时启动老年综合津贴(上海市敬老卡)的申办手续? 在哪里办理?

答:2016年4月1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办理阶段,凡在2016年6月30日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就近到居(村)委会申请办理。2016年6月1日以后为常规办理阶段,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就近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在集中办理阶段因各种原因未申请办理的老年人,可在常规办理阶段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七、申请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老年人(或代理人)凭二代身份证与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办理。

(二)老年人申请办理时,可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等六家商业银行中,自主选择一家,作为自己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银行。

(三)经审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接到通知后,前往办理点领取上海市敬老卡。

(四)领卡后需前往商业银行办理激活手续,方可使用金融功能。

(五)首批津贴预计于6月下旬统一打入敬老卡。进入常规办理阶段后,从申请办卡到领卡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办卡成功后的当月或次月津贴打入敬老卡。

八、年龄变化后津贴相应调整,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答:因年龄增长等原因而产生的发放标准调整,信息系统自动更新,无需再次申请。

九、上海市敬老卡办理和使用是否收费?

答:上海市敬老卡首次申领免费且免收年费,补换卡需支付一定的成本费。相关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遵从各商业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原敬老卡何时停止办理、停止使用?

答:2016年5月1日起,停止申办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2016年6月25日起,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停止使用。

十一、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及敬老卡由哪个部门管理?

答: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的主管部门是市民政局。区县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象资格审定、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负责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上海市敬老卡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负责。

十二、市民如有疑问如何咨询?

答: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由12345(市民服务热线)、962200(社区服务热线)、962222(社保卡管理中心服务热线)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其中,涉及老年综合津贴政策的有关问题,可拨打962200;涉及上海市敬老卡的有关技术问题,可拨打962222;涉及银行金融业务的问题,可拨打有关商业银行的客户服务电话。

还有哪些养老实事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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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起六座公园对65岁以上老人免票

上海165座在册城市公园,有146座已实现免费开放,19座收费公园对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入园,并对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不同程度的门票价格优惠。近期,市绿化市容局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的措施,拟从5月1日起,上海动物园、上海植物园、共青森林公园、滨江森林公园、古猗园、辰山植物园6座市直属公园实行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入园。

(二)用诉讼和信用制度推动“常回家看看”

始于国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常回家看看”条款,在《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得到重申。《条例》对赡养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义务都有明确规定,不仅要求家庭成员“常回家看看”,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也要求家庭成员“常去院看看”。“常回家看看”如何从纸面倡导落实到现实操作,从立法之时起就存在疑义。如果子女拒不配合怎么办?市法制办副主任罗培新表示,老人和社会可以通过诉讼制度和信用机制约束子女。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前去探望,外省市已有判例在先。如果法院判决要求子女探望老人,子女仍不执行,按照上海市公共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这部分信息会进入信用平台,对子女的生活工作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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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正研究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针对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养老服务筹资水平较低的现状,提出“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将是上海社会保障方面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市人保局副局长郑树忠表示,2013年7月以来,市人保局开展了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试点,2016年已逐步在全市推开。在此基础上,上海正在研究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及与商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筹资、评估、支付、服务、监管等系统性方案,保障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

(二)上海将出台养老服务业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多个章节提出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要求,近期,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将联合出台养老服务业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推动养老服务业企业分类登记,降低登记门槛,促进注册便利化,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介绍,养老服务业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拟按照养老机构企业、社区养老服务企业、综合养老服务企业三类进行分类登记。同时降低登记门槛,优化注册流程。同时,上海要在养老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制定全市养老基本公共服务PPP指引,出台格式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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