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推进分类综合执法改革
在政府职能从事前审批逐步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背景下,如何打破原有公务员的职业“天花板”,吸引更多专业化的优秀人才加入一线行政执法队伍?昨天,浦东新区率先推出改革举措:将城管执法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从现行公务员的“大一统”管理模式中单列出来,适用一套全新的与执法工作规律、行业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体系来进行管理,这标志着新区在分类综合执法改革上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当天浦东新区举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入职宣誓仪式,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沈晓明,副市长时光辉出席。
98%城管、85%市场监管力量下沉一线
近两年来,浦东充分利用综合配套改革和自贸试验区的平台,率先开展了市场监管“四合一”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体制改革,努力探索形成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治安管理三大综合领域为重点,若干专业领域为补充的分类综合执法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市场监管方面,新区市场监管局推动人员编制下沉,目前局内设机构由原三个局的29个减少到17个、精简41%;机关编制从264个减少到198个、精简25%;基层一线人员占总量80%以上。新区城管执法局在改革后,实行机关轻型化,只设置5个内设机构、40名行政编制,承担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行业管理、统筹协调、执法监督等职能,局机关编制仅占全部执法人员编制的2%,而其所承担的执法事项多达1232项。
随着一线的队伍日益壮大,现行公务员管理体系的不足也暴露了出来:公务员法根据公务员职位的不同,分成了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可由于管理公务员的思路全部是按照综合管理类来展开的,基层的执法人员往往会遭遇职业“天花板”,也缺乏有效的
职业激励机制。
面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综合行政执法的更高要求,今年新区着眼自贸试验区建设背景下的政府职能转变,针对现行公务员职业发展路径单一、管理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以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准军事化的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实施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建立更加符合执法类公务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形成完整闭环的分类综合执法体系。
改革后,城管执法98%、市场监管85%的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直接投入执法办案。
激励机制与约束规定同步推出
“浦东此次推出的分类综合执法改革,正是为工作在一线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建立的全新管理体系,根据实际工作的特点设计了10个职业层级。”新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志强表示,“这套全新的序列把群众满意度、工作绩效等与收入、晋升机会直接挂
钩,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让更多能力强、素质优的人才愿意下沉到基层一线来工作。”
与此同时,相应的约束机制也开始试行。据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彦峰介绍,为推进浦东新区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从业行为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浦东制定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从业行为‘六条禁令’(试行)”,规定包括严禁辱骂、殴打当事人;严禁侵占、挪用、损毁当事人的财物;严禁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严禁着制服或者使用执法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违反禁令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求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浦东还将配套实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计划,进一步加强从严管理,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