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备战迎本市供用电条例实施
讯 (记者 李静 通讯员 顾炜程)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保障供电、用电各方的合法权益,6月1日起,本市供用电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供用电条例》将正式生效实施,“供电企业应当提供每天24小时的报修和投诉受理服务,简化业务办理手续”、“电力企业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外环线内不超过60分钟,外环线外不超过90分钟”等便民规定有了条例保障。目前,本市电力供应企业准备得如何呢?
据国网上海电力公司方面介绍,他们已按照《条例》要求拟订了《上海市居民供用电格式合同》,举办听证会听取了公众、社会团体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提交相关部门备案后将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最终版合同将随电费单一起寄给居民,若居民有特殊用电需求,还可以与电企协商后再签订合同,这也是本市居民供用电中首次采用合同形式。
按照《条例》规定,上海电力全面梳理了对外服务和办事公开制度,在所属79个营业窗口、95598网站、掌上电力App等服务渠道,公示用电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以及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等,向社会公布95598供电服务热线和12398电力监管热线,合理设置电力抢修资源,提升抢修标准化服务水平。上海电力履行对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指导和检查职责,完善重要电力用户管理标准,滚动更新本市重要用户名单,构建相应的安全管理平台。
据了解,《条例》明确供电企业应当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增加了供电企业提供电力普遍服务等条款;明确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对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的指导,电力用户应依法安全用电,并加强维护受电设施;明确了电力用户及时交付电费的义务,具体可采用抄表付费、预购电、预存电费、分期结算等方式,供电企业应当将电力用户拖欠电费等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条例》的颁布实施,保障了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增加了供电企业应当履行的服务义务,保障电力用户用电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