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发狂了:被当小女孩养大的黑猩猩费恩

2016-10-26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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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发狂了:被当小女孩养大的黑猩猩费恩-信息快讯网

书名:我们都发狂了

作者:【美】凯伦·乔伊·富勒

出版社:重庆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年10月

内容简介:

露丝玛丽五岁时,姐姐费恩突然失踪。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留在她的心间。费恩宛如另一个她,她们就像一对孪生姐妹,虽然费恩的身份很特殊,她是一只黑猩猩。不过,费恩认为自己是人类;露丝玛丽在学校被同窗视作“猴子女”。

露丝玛丽一个月大时,她的心理学家父亲从非洲领养了三个月大的黑猩猩宝宝费恩。就这样她拥有了姐姐,也被迫参与到人类和黑猩猩的共养实验。它彻底改变了露丝玛丽的人生,而这个家庭也从“正常”走向了“疯狂”。

与费恩分开后,露丝玛丽始终思念着她。从中间她倾诉着发生在她身上的疯狂的一切。她期盼着有一天再次遇见费恩,这世上的另一个她……

作者简介:

凯伦·乔伊·富勒(Karen Joy Fowler),美国著名小说家。迄今为止,已出版七部长篇小说和五部短篇小说集。曾凭借作品《黑色玻璃》和《我所没看到的》分获1998年和2010年的世界奇幻奖。她的知名长篇小说《简奥斯汀书友会》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停留了数十周,并被搬上银幕。

《我们都发狂了》是富勒的全新力作,这部酝酿已久的作品问世后不负众望,不仅成为全球畅销书,而且荣获福克纳文学奖、英国国家图书奖,并入围布克奖、星云奖等多个重量级文学大奖。

【试读内容】

序曲

我现在的朋友要是知道我小时候是个话痨的话,肯定特别吃惊。两岁时,爸爸给我们拍过老式的家庭影片,没有声音,颜色也显得淡淡的——白色的天空,我的红色帆布鞋也成了幽灵般的粉红色——但是你仍然可以从这些纪录片里看出来我有多么能说。

影片里的我正在做小型园林绿化,从家门口的砾石路上捡一块石头,跑回家放到一个大洗衣盆里,然后再跑出去拿一块石头,就这样来回跑,每次只拿一块石头。我十分认真,但却在显摆。我眼睛睁得很大,像无声电影里的明星一样。我拿起一块干净的石英仔细打量,又把石英塞到嘴里,让一边脸颊鼓起来。

这时妈妈出现了,把石英从我嘴里掏出来,又从镜头里消失。但是我那个时候正在大声说话——你可以通过我的姿势看出来——所以她又回来把石英放在了洗脸盆里。整个场景持续了大约五分钟,其间我一直说个没完。

几年后,妈妈给我们讲了一个经典的童话故事,说的是姐姐讲话的时候嘴里会吐出蛇和癞蛤蟆,而妹妹讲话的时候嘴里却会吐出鲜花和宝石。我听完之后想到的就是家庭影片里的这一幕,妈妈把手伸到我的嘴里拿出了一颗宝石。

小时候我的头发是淡黄色的,比现在的漂亮多了,那时我还会为了拍家庭影片而打扮得像个洋娃娃。我用水把那随时会飘起来的刘海压在一边,还戴上一个蝴蝶结状的水钻发卡。只要我一转头,水钻发卡就会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的小手扫过盆里的石头。我猜我当时可能在说,总有一天这些宝石都是你的。

我也可能说了一些与这完全无关的话。对我父母来说,这部家庭影片的意义不在于我说了些什么,而在于我能滔滔不绝地一直讲。

当然,父母有时候也得逼我停下来。妈妈曾经这样建议过我:当你想讲两件事情的时候,挑一件你最喜欢的讲,并且只讲这一件事,她说这是一种社交礼仪。不久之后,两件事变成了三件事,我需要在三件事情中挑一件我最喜欢的讲。

每天晚上爸爸都会到我的房间来对我说晚安,这个时候我就会打开话匣子,一直讲,甚至连喘气也顾不上了,拼命想用我的声音把爸爸留在房间里。当我看到爸爸已经把手放在门把手上准备关门的时候,我就赶紧对他说:我还有话要说!关到一半的门就会停下。

爸爸会说,那就从中间开始说吧。客厅的灯光照在他身上,使他整个人看起来很疲惫,成年人劳累了一天之后到了晚上都像他一样疲惫。客厅的灯光照到卧室的窗户上就像一颗星星,人们可以对着星星许愿。

那就跳过开头,从中间说起吧。

第2页 :第一章

第一章

那场将我与过去隔离的暴风雨停止了。

——卡夫卡,《致科学院报告》

1

我要讲的故事的中间部分发生在1996年的冬天。那个时候,就像家庭影片里记录的一样,家里早就只剩下妈妈、我和摄像机后面的爸爸了。1996年,是哥哥消失的第十年,也是姐姐消失的第十七年。在故事的中间部分,哥哥姐姐都不在了,尽管要是我不告诉你的话,你可能都不知道他们曾经存在过。到1996年,十几年已经过去了,我已经很少再想到他们了。

1996年。闰年。农历火鼠年。克林顿再次当选美国总统,这太让人痛苦了。塔利班攻克喀布尔。萨拉热窝围城战役结束。查尔斯和戴安娜离婚。

海尔-波普彗星出现在地球上空。11月,有人称海尔-波普彗星后面有类似土星的物体。克隆羊多莉和击败国际象棋大师的计算机“深蓝”是那年的超级巨星。科学家发现了火星上存在生命的证据。海尔-波普彗星后面的土星状物体可能是外星人的太空飞船。1997年5月,三十九个人拼命想登上这艘飞船。

在这种大背景下,我的生活就显得太普通了。1996年,我二十二岁,正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混日子。这是我在这个学校的第五年,但我仍然在读大三,也可能是大四。我一点都不在乎工作、学校的要求和学位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所以我还是不能尽快毕业。爸爸总是说,我上学时间倒是很久,却没学到一定深度。

不过我一点都不着急。我没有什么野心——既不想受万人赞赏,又不想被人责骂——我就夹在这两者中间受着折磨。但这并不重要,没有哪个专业绝对能把学生带领到其中一端。

我仍然在花父母的钱,他们觉得我越来越讨人厌了。妈妈最近很容易生气,她以前可不是这样。妈妈生起气来理直气壮,好像吃过兴奋剂一样。她最近宣布以后再也不做我和我爸的翻译员和传声筒了。我和爸爸后来很少说话,所以我并不介意。爸爸是一名大学教授,骨子里是个老学究。每次跟他讲话一定会被教训,就像每吃一颗樱桃都会有核。直到今天,一听到苏格拉底式的问答法我都想咬人。

那年秋天来得很突然,就像一扇突然打开的门。一天早上我正骑自行车去上课,一大群加拿大黑雁从我头顶飞过。我看不到它们,也看不到其他东西,但是我听到了头顶上大雁们奔放的叫声。那天早上吐尔雾缭绕,我被困在了大雾中,拼命蹬着自行车穿越重重浓雾。吐尔雾和其他雾不同,一般的雾都厚薄不一而且飘在空中,而吐尔雾却又厚又重。人们也许在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大雾中都不敢快速移动,而我却不同,我小时候特别喜欢恶作剧和恐怖事件,所以我觉得在大雾里骑行特别刺激。

湿湿的空气让我觉得神清气爽,稍稍转换到了我狂野的一面。说到我的狂野,我可能会在图书馆调戏坐在我身边的人(如果那个人长得好看的话),也有可能会在课堂上做白日梦。我之前经常能感觉到我狂野的一面,我很喜欢这种感觉,但是这种感觉却没有什么用。

中午我在学校餐厅随便吃了点东西,好像是奶酪三明治,算了就当是奶酪三明治吧。我习惯把书放在我旁边的座位上,要是有让我感兴趣的人过来,我就快速把书拿走让他坐过来;要是无趣的人过来,书放在那儿他们就不能坐过来了。二十二岁的我对“兴趣”的定义特别肤浅,而且拿我这套标准来看,我自己就是一个很无趣的人。

一对情侣坐得离我不远,女孩的说话声越来越大,我被迫听起了他们的谈话。“你他妈的想要更多空间?”女孩大吼。她穿一件蓝色短袖T恤,戴一条挂着玻璃天使鱼的项链,又长又黑的头发编成了一根凌乱的辫子。她站起来,胳膊一扫,把桌上的东西全扫到了地上。她有漂亮的二头肌,我以前也希望能有她那样漂亮的手臂。

桌上的碗盘全都掉在地上摔碎了,番茄酱和可乐溅了一地,跟各种碎片混在一起。当时餐厅里肯定在放音乐,因为现在所有餐厅都有背景音乐。我们的一生都混在各种声音里(有些声音极具讽刺意味,绝对不是偶然的,但我就是随便说说),但是我确实不记得那天到底有没有放音乐。也许那天餐厅很贴心,没有放音乐,四周很安静,只有烤肉的吱吱声。

“怎么样?”女孩问道,“别跟我说让我安静,我不是在给你更多空间吗?”她使劲推桌子,把桌子掀翻了。“这样呢?”她提高了声音,“能麻烦大家离开这里吗?我男朋友需要更多空间。他妈的他需要很多空间。”她砰地把椅子推倒,椅子刚好倒在那一堆番茄酱和碎餐具上。之后又传来各种东西被砸碎的声音,还有咖啡在半空中飘荡。

其他人都惊呆了——拿叉子的手停在半空中,勺子泡在汤里面——就像是维苏威火山爆发后人们的反应。

她男朋友说了一句:“亲爱的,别这样。”但是她并没有停下来,所以他就不厌其烦地一直说。她又跑到了另一张桌子前面,那张桌子上只有一个装着脏餐具的托盘。她很有技巧地把桌上所有能摔的东西都摔碎了,把所有能扔的东西都扔了。一个盐瓶在地上旋转着,转到我的脚边停下了。

一个年轻人从座位上站起来,结结巴巴地劝她吃点镇静药。她朝他扔了一个勺子,勺子从他额头上弹飞了,声音很大。“别帮混蛋!”她的声音可一点都不镇静。

他蔫蔫地坐下来,睁大眼睛,对屋子里其他人说:“我没事。”但是他的声音听起来没有任何说服力。过了一会儿,他反应过来了,“吃屎吧!我被打了!”

“就是这坨屎,我再也不想跟这坨屎在一起了。”女孩的男朋友说。他个头很大,脸却很瘦,穿一条松松垮垮的牛仔裤、一件长外套,鼻子长得像一把刀。“你尽管把这个餐厅都砸了吧,你个发神经的婊子。不过你得先把我家钥匙还给我。”

她又扔了一把椅子,椅子在空中的时候离我的头大概只有四英尺。不不,四英尺应该是我说多了,应该不到四英尺,因为椅子砸到了我坐的那张桌子,把桌子掀翻了。就在桌子倒地的瞬间,我抓住了我的玻璃杯和餐盘,而我的书却砰地掉在了地上。“你过来拿!”她跟他说。

这个场景正中我的笑点,一个厨师在一堆碎盘子上发出邀请,我立刻就抽筋一样笑了起来,我的笑声听上去像奇怪的鸭子叫,所有人都转头看向我这里。我赶紧停下不笑了,因为这不是一件好笑的事,所有人就又把头转了回去。餐厅玻璃墙外面已经站了一堆人,他们注意到了里面的动静,正在观战。有三个人本来要进来吃饭,现在就在门口停下了。

“别以为我不敢。”他朝她走了几步。她用手舀了一把沾满番茄酱的方糖朝他扔过去。

“我受够了!”他吼道,“咱们没戏了!我会把你的垃圾扔在走廊里然后换锁!”他转身要走,她朝他扔了一个玻璃杯,正好打到了他的耳朵。他踩空了一步,踉跄一下,用一只手摸了摸被打的耳朵,看看有没有出血。“你还欠我煤气费。”他没回头,“给我寄过来!”说完就走了。

门关上的时候,女孩停了一下。然后她转过身对我们吼道:“你们这些人看什么看?”她拿起一把椅子,我不知道她是想把它放回去还是想继续扔。我觉得她自己都不知道要干什么。

一名校园警察赶到了,小心翼翼地朝我走过来,手一直放在枪套上。我站在一堆翻倒的桌椅里面,手里拿着装着半杯牛奶的无辜的玻璃杯和餐盘,餐盘上还放着一个吃了一半的无辜的奶酪三明治。“亲爱的,把它们放下。”他说,“坐下来好好说。”放下?放在哪儿?坐下?坐在哪儿?我方圆几里的东西都倒下了,就只有我一个还站着。“我们好好说。你可以说说发生了什么事。我保证你现在没有任何麻烦。”

“不是她。”柜台后面的女人跟校园警察说。她块头很大,岁数也挺大,大概有四十多岁,上嘴唇有一颗美人痣,眼线一直画到眼角。之前我把汉堡拿回去加热的时候,她曾经这样对我说:“你看起来像这儿的老板,来去很是随意,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

“是那个大个子。”她对警察说,伸手指着真正的肇事者。但是警察并没有注意到她,他全部精力都放在我身上,时刻留意着我下一步要做什么。

“冷静,”他又说了一遍,语气很友好还有几分温柔,“我保证你现在没有任何麻烦。”他向前走了一步,正好经过了那个编着辫子拿着椅子的肇事女生。我隔着警察的肩膀看着她的眼睛。

“当你需要警察的时候,你一个都找不到。”她笑着对我说,露出了洁白的牙齿,那是一种迷人的笑容。“恶人多作怪。”她把椅子举过头顶。“可是这儿没你什么事儿。”她把椅子朝门扔过去,正好是远离我和校园警察的方向。椅子背先着地了。

警察回头去看的时候,我手里的盘子和叉子掉在了地上。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左手手指不知怎的突然松了一下。听到声音,警察立刻又回过头来。

我手上还拿着我的玻璃杯,里面装着半杯牛奶。我举了举杯子,像要敬酒一样。“住手!”他说,这次他的声音已经没有那么友好了,“我可不是来过家家的。你他妈的别来挑战我。”

我又把玻璃杯扔在了地上。杯子破了,牛奶洒到了我的一只鞋上还钻进了我的袜子里。这次不是我不小心掉在地上的,而是用吃奶的劲儿扔在地上的。

2

四十分钟以后,我和那个撒泼的女疯子被一起扔进了约洛县警车的后车厢里,事情闹大了,那个老实的校园警察早就管不了了。我们两个都被铐了起来,铐得我的手腕生疼,比我之前想象的疼得多。

那个女人被彻底激怒了,大声嚷嚷:“我跟他说过我他妈的不在现场!”校园警察也这么对我说过,只是他说的时候面带忧伤,而她却说得洋洋得意。“太高兴了,你最后决定跟我一起。我叫哈露菲尔丁。戏剧系的。”

一句废话也没有。

“我之前从没遇到过叫哈露的人。”我说的是名字叫哈露,我认识姓哈露的人。

“随我妈叫的,她的名字是随珍 哈露叫的。我妈叫哈露是因为珍哈露美丽又聪明,可不是因为我外公是个老色鬼。根本不是。但是对哈露来说,美丽聪明有什么用呢?你说呢?好像这样就能成为伟大的榜样一样。”

我对珍哈露一点儿也不了解,只知道她可能演过《乱世佳人》,可我从没看过《乱世佳人》,也从没打算看。战争都结束了,还有再去回顾的必要么?“我叫露丝玛丽库克。”

“露丝玛丽?迷迭香的意思!花语是回忆!”哈露说,“你的名字太棒了!非常非常迷人!”她先把胳膊放在屁股下,又挪到大腿下,她戴着手铐的手腕在她身前扭曲着。要是我能做出和她一样的动作,我们就能握手了,这好像就是她的意思,可我做不出来。

警车把我们带到了约洛县监狱,在这里哈露的这套动作引起了一阵骚动——蹲下,双腿跨过被铐住的手腕。哈露很高兴,连着做了好几遍,又有一大堆警察被叫过来看哈露表演。面对这些热情的警察,哈露摆出一副胜利者的谦虚态度,“我的胳膊很长,以前从来没穿过这么合适的衣服。”

逮捕我们的警察名叫阿尼哈迪克。哈迪克警官摘下帽子后,露出了光亮的脑袋,他的头发正沿着一条干净的曲线从他的前额撤离,这样就衬得他的五官特别整齐,就像聊天表情里的笑脸。

他给我们开了手铐,把我们交给县里的警察审讯。“弄得我们好像多值钱似的。”哈露解释道,她的一言一行都表明她是这里的常客。

可我什么都不懂。我身上那股冲动劲儿早就彻底消失了,现在我只觉得浑身上下不舒服,这种感觉像是忧伤,又像是想家。我到底做了些什么?我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头顶的荧光灯像苍蝇一样嗡嗡嗡嗡响个不停,照出了每个人眼底的阴影,把大家都照得又老又绝望,甚至还带一点绿色的幽光。

“你好,请问要审讯多长时间?”我尽可能礼貌地问,然后突然想到下午的课应该上不成了。欧洲中世纪史,讲各种各样的铁女架、地下密牢和火刑柱。

“要多久有多久。”县警局的女警察厌恶地瞅了我一眼,眼睛还发着绿光,“要是你不问我问题惹恼我的话,会比这快很多。”

这时候说这个已经太晚了。下一秒她就把我扔到了牢房,这样她审讯哈露的时候我就不能在旁边添乱了。“别担心,老大。”哈露朝我喊,“我马上就来陪你。”

“老大?”女警察重复了一遍。

哈露耸耸肩。“老大,领导,主人。”她给了我一个燃烧着的赞博尼磨冰机式微笑,“美国队长。”

未来,警察和大学生有可能不再是宿敌,但我肯定是活不到那一天了。警察命令我摘下手表,脱下鞋,解下腰带,然后把光着脚的我关进了牢房,四周都是铁栏杆,地板上黏糊糊的。拿走我东西的女警察态度非常恶劣。牢房的空气里有一股浓烈的味道,是啤酒、面条、杀虫剂、小便混在一起的臭气熏天的味道。

虽然我是女孩子,却很会爬树。检查之后,我发现牢房里的铁栏杆一直竖到房顶。牢房天花板上的荧光灯比外面多,嗡嗡嗡嗡的声音也比刚才更响,其中一根灯管一直在不停地扑闪,所以监狱里忽明忽暗,就像白天黑夜不停地交替。早上好,晚上好,早上好,晚上好。唉,要是我穿着鞋就好了。

牢房里已经有两个女犯人了。其中一个坐在牢房里唯一一个光秃秃的床垫上,她是个黑人,喝醉了,很年轻,看起来很脆弱。“我需要医生。”她边说边伸出胳膊肘,上面有一道很窄的伤口,血从伤口里缓缓流出来,在忽明忽暗的灯光照射下,血一会儿变成鲜红色的,一会儿变成深紫色的。“救命啊!为什么没人来救我?”她突然尖叫起来,把我吓了一跳。没有一个人(包括我自己)回应她,之后她就一句话也不说了。

另一个是个中年妇女,白种人,看起来很紧张,整个人瘦得像根针。她漂染过的头发显得僵硬呆板,身上穿着粉橙色套装,在监狱这种地方,这套衣服算是很讲究了。她说她刚刚追尾了一辆警车。一周前她刚被抓过,那时她家要举办周末午后足球派对,为此她跑去商店偷墨西哥面饼和辣调味汁。“太倒霉了。”她对我说,“我点儿真背。”

警察终于要审讯我了。我没有表,不知道现在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这次审讯是在我放弃希望很久之后才开始的。哈露还在监狱的办公室里,坐在一把椅子上扭来扭去,这把椅子看起来像石头一样硬,她每次改口供的时候都要使劲儿拍大腿。最后她被指控破坏公物、扰乱治安。她跟我说这种指控无关痛痒,他们根本不拿她当事儿,也不该拿她当事儿。她给男朋友打了个电话。她男朋友就是餐厅里被她骂走的那个男的,他接到电话立刻就赶过来把她接走了,那时候我还没被审讯完。

我算是知道男朋友多么有用了,当然这不是我第一次知道。

我的罪名跟她一样,只是多加了另外一条重要的指控——袭警,这条指控可绝非无关痛痒。

现在,我已经坚信我之前什么都没做,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我给爸爸妈妈打电话,除了他们我还能向谁求助呢?多希望妈妈能接电话啊,通常我往家里打电话都是她接,可这次她出去打桥牌了。她打桥牌很上瘾,可是牌品不好,我都不敢相信竟然还有人愿意跟她打牌,但这也是因为那些人太迷桥牌了,就跟吸毒成瘾一样。通常她会在外面打一两个小时,然后就提着她那银色的手包满面春风地回家,作弊赢来的硬币在手包里叮当作响。

直到爸爸将我的事告诉她。“你到底做什么了?”爸爸听起来快要气炸了,就好像他在做什么重要的事情被我打断了一样,但所谓的重要事情也只是他自己认为很重要罢了。

“没什么。惹恼了一个警察而已。”我的恐惧感像蛇皮一样蜕去了。爸爸对我总是有这种功能。他越生气,我就越高兴,当然我一高兴他就更生气。说实话,他对谁都有这种功能。

“岗位越低,肩上的担子越重。”爸爸说,一下子又对我展开了说教,“我一直觉得你哥哥会从监狱里给我打电话。”他继续说。这句话把我惊到了,爸爸很少提到哥哥。他一般很小心,尤其是用家里的座机打电话的时候,因为他觉得电话被窃听了。

爸爸这句话的意思明显是哥哥很有可能会进监狱,可我没理他,也许吧,但即便哥哥被捕入狱,他也肯定不会给家里打电话。

电话墙上有一句用蓝色圆珠笔涂鸦的话:想在前头。这个建议真好,可是对用这部电话的人来说,这个建议来得有点儿晚了。无论如何,我觉得“想在前头”是个很不错的理发店名字。

“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爸爸说,“你告诉我怎么把你弄出来。”

“我也是第一次进来啊,爸爸。”

“你别再跟我装可爱了。”

我突然就大声哭了起来,哭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吸着鼻涕大喘了几口气,试着说话,可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爸爸语气变了。“我猜应该是有人陷害你。”他说,“你呀,老是别人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唉,在那儿好好待着别乱跑。”——说得好像我有的选似的——“我看看该怎么做。”

那个漂染过头发的白种人排在我后面打电话。“你绝对猜不到我在哪儿。”她说,声音很轻快,带着明显的呼气声,可她最后却发现拨错了号。

专业人士总是有一套自己的方法,爸爸想办法联系到了逮捕我的警官哈迪克。哈迪克警官自己也有孩子,所以他很同情爸爸,爸爸也认为这是应该的。不一会儿,他们便开始亲昵地用昵称称呼彼此:文斯和阿尼。而我面临的袭警指控也减轻为扰乱警察执法,之后哈迪克警官直接撤销了这项指控。我就只面临破坏公物和扰乱公共治安这两项无关痛痒的指控。之后这两项指控也被撤销了,因为之前餐厅里那个画眼线的女人专程赶过来为我作证。她坚持说我只是一个无辜的旁观者,绝对不是故意把杯子摔碎的。“我们当时都很震惊。”她说,“当时就是一场闹剧,你绝对想象不到那个场面。”可她赶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被迫答应爸爸感恩节回家,这样在这四天假期里爸爸和我就能面对面好好讨论这个问题。打翻牛奶要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沉重了。这还不算我被关在监狱里的时间。

3

我和爸爸绝对不可能花几天假期讨论一件事情,哪怕是我被逮捕这样的爆炸性事件,早在我被迫答应这项提议的时候,我和他就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爸爸妈妈一直坚持把我们的家庭伪装成一个和睦温馨的家庭——彼此心贴心、相互扶持、患难与共。在我的哥哥姐姐相继失踪后,爸爸妈妈竟然还能打这样的如意算盘,我都快佩服他们了。与此同时,我心里也很清楚,我们从来不是那种和睦温馨的家庭。

随便举个例子:性。我父母深信他们是科学家,可以应对生活的艰难,他们经历过六十年代的性开放。可是我关于性的了解要么来自公共广播公司制作的野生动物和自然类节目,要么来自小说,小说的作者可能也对之了解不多,还有一些来自偶尔会做的冷血动物实验,可在做实验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更多问题而不是得到更多答案。一天,我发现我床上有一包日用卫生棉条,旁边还有一个看起来很有技术含量又很无聊的小册子,所以我连看都没看。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知道卫生棉条。当时我没把它当烟抽真是够幸运的。

我是在印第安纳州布鲁明顿长大的,我的父母一直在那里住到1996年,所以我很少回家过周末,这次也没能遵守约定在家里过完感恩节的四天假期。星期三和星期日的廉价机票早就卖完了,所以我星期四早上才到印第安纳波利斯州,星期六晚上就飞了回来。

我在吃感恩节晚餐的时候见到了爸爸,其他时候很少能见到他。他得到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拨款,每天都很高兴地躲在屋里激发灵感。我在家的那两天他基本都在书房里,在黑板上写各种公式:_o'=[ooi],P(Sin i)=(P(Sin)(i-e)q P(S2n)(I-s) P(Son)cq。他忙得连饭都没空吃。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睡过觉。现在连胡子都不刮,之前他都是一天刮两次胡子,他的胡子长得特别快。外婆唐娜之前假装奉承他,说他凌晨四点钟的身影像尼克松,可心底却知道他肯定气炸了。他偶尔会从书房出来,要么喝咖啡,要么拿着钓鱼竿去前院。每次他去前院,我和妈妈都会站在厨房窗户前面收拾碗筷,看他扔出钓鱼线,鱼饵在结冰的草坪里摇晃,而他身后种着许多树。这是爸爸喜欢做的一种冥想活动。周围的邻居们仍然在适应他这项奇怪的运动。

爸爸在这种工作状态下从来不喝酒,我和妈妈对此很满意。他几年前被诊断出患了糖尿病,从那时起他本该滴酒不沾,可他却偷着喝酒,所以妈妈时刻都处于高度警觉状态。我有时候担心这对夫妻已经成了《悲惨世界》里的贾维尔警官和逃犯冉阿让。

按规定今年我们应该去外婆唐娜家里过感恩节,舅舅、舅妈和我的两个表弟妹也在外婆家过。节假日我们是在外婆和奶奶家轮流过,这样才公平,为什么仅让一方的家庭享受所有的欢乐呢?唐娜是妈妈的妈妈,弗雷德里卡是爸爸的妈妈。

奶奶弗雷德里卡家的食物总是湿嗒嗒的,而且含有过量碳水化合物。单单这一点就已经很让人不喜欢了,可是奶奶家让人不喜欢的地方绝对不止这么一点点。她家快被廉价的亚洲小玩意儿淹没了——手绘扇子、玉石雕像、漆木筷子。还有一对灯——红绸灯罩,石头底座雕成了两个老圣人的样子。这两个老圣人胡子又细又长,指甲戳在石头做的手上,是真正的人类指甲,看着就令人毛骨悚然。很多年前,奶奶弗雷德里卡告诉我摇滚名人堂第三层是她见过的最美丽的地方。她说在那里你会想成为更好的人。

奶奶弗雷德里卡总是觉得女主人就应该劝客人多吃东西,让他们多吃两三份食物是一种礼貌的行为。可是我们在唐娜外婆家却吃得更多,在那里我们想吃多少吃多少。外婆家的馅饼皮薄薄的,蔓越莓松饼像云朵一样轻,银色的烛台上插着银色的蜡烛,餐桌中央装饰着秋叶,各种物件都摆放得井井有条、无懈可击。

外婆把牡蛎递过来,然后直接问爸爸最近在忙什么,很明显爸爸没理解外婆的意思。外婆是想批评他,恐怕爸爸是在场的人里唯一一个没听出来的,要是听出来的话,他肯定会装没听见。所以爸爸回答外婆说他正在研究用马尔科夫链分析回避条件反射。他清了清嗓子,打算展开长篇大论。

我们赶紧到处走动,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就像一群训练有素动作一致的鱼一样。可他却没停下来:这项研究很美丽,是一项巴甫洛夫式的研究,这就是上帝创造出来的回避条件反射之舞。

“妈妈,给我递一下火鸡。”舅舅鲍勃说,然后很流畅地开始了他的经典话题——怎样喂火鸡才能让它白肉多黑肉少。“可怜的家伙,它们几乎走不了路。可怜的怪物。”这话也是在影射爸爸,他那项研究也是一项过度的科学研究,就像克隆技术和用基因培养属于你自己的动物一样。在外婆家,彼此间的不满绝不会直接表现出来,而会隐藏在语言代码里,声东击西,指桑骂槐,并且彻底否认彼此的不和。

我觉得很多家庭都是这样的。

鲍勃夹了一块黑肉。“它们只能挺着一副巨乳摇摇晃晃地走。”

爸爸也讲了一个粗俗的笑话。每次鲍勃舅舅只要一开头,爸爸就会讲个一样或者差不多的笑话,这种笑话每两年一次。要是那个笑话很好笑的话我就写出来了,事实上它一点儿也不好笑。要是我写出来的话,你肯定会笑话他,而笑话他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爸爸讲完笑话后大家都沉默了,他们十分同情妈妈。妈妈年轻的时候要是正常点儿的话,可以嫁给威尔巴克的,可是她偏偏脑子抽筋选了爸爸,爸爸抽烟酗酒,喜欢用假蝇钓鱼,是个来自印第安纳波利斯的无神论者。而巴克家在市中心有一家文具商场,巴克本人还是个房地产律师。至于巴克不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很显然,他不是像我爸爸一样的心理学家。

在布鲁明顿,对于外婆这样年龄的人来说,“心理学家”这个词会让他们想到金赛和他的性学研究以及斯金纳和他那荒谬的婴儿箱。心理学家绝不在办公室工作,他们会把工作带回家。他们会在餐桌上做实验,让自己的家人出尽洋相,还总是回答一些正常人想都想不到的问题。

唐娜外婆以前常跟我说,威尔巴克把你妈妈当成女神。我常常怀疑唐娜外婆有没有想过,要是当初妈妈嫁给那个完美的人,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我了。要是没有我,唐娜外婆会高兴还是伤心呢?

我觉得外婆太爱自己的孩子了,所以她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再去爱其他人了。她很在乎她的外孙们,但这仅仅是因为外孙是她孩子的孩子。我这么说并不是想批评她,我很高兴妈妈在外婆浓浓的爱中长大。

色氨酸:传说中一种放于火鸡肉里面的化学物质,会使人困乏粗心。火鸡是感恩节家庭聚会上的一个雷区。

雷区之二:好看的瓷器。我五岁的时候把外婆唐娜的沃特福德高脚杯啃下了牙齿大小的一块,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想看看我能不能啃下来。从那时起,家里人便开始让我用印着麦当劳字样的塑料杯喝牛奶。1996年,我早就到了可以喝酒的年龄了,但还是用着同样的麦当劳塑料杯,这已经成了一个永远都不过时的笑话。

第3页 :

我已经不记得那年我们到底讲过些什么内容了。但是我可以很清楚地列出几项我们没有讲过的内容:

失踪的家庭成员。过去的都过去了。

克林顿的第二次竞选。两年前,舅舅鲍勃说克林顿在阿肯色州强奸了一个女人,也可能是好几个女人。爸爸听后大怒,然后直接毁了那年的感恩节。舅舅鲍勃总是透过哈哈镜观察整个世界,他不相信那些卑躬屈膝的妖娆女人。而我们都固执己见,像是随时都可能拿起刀具,于是外婆唐娜就立下了一条永久规定:禁止谈论政治。

我进监狱的事情。这件事只有爸爸妈妈知道。亲戚们一直在等着看我的悲惨结局。事实上,他们随时准备着看我的笑话。

表弟皮特一塌糊涂的高考成绩。所有人都知道他考得不好,可所有人都假装不知道。1996年皮特才十八岁,可是从他出生起,他就比我像一个成年人。皮特的妈妈是舅妈维维,她跟爸爸一样始终融不进我们的家庭——这样看来我们家似乎很排外。舅妈维维行踪神秘,总是烦躁不安,还经常哭。所以才十岁的时候,皮特放学回家就可以把从冰箱里翻到的东西做成四人份的晚餐。他六岁的时候就可以做一种白色调味酱。大人们整天在我面前提起皮特,很明显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出于善意。

皮特应该还是有史以来世界上第一个被学校评为“最帅男神”的全市最佳大提琴手。他头发是棕色的,脸上的雀斑就像落在脸颊上的雪花,鼻梁上有一条曲线形的疤痕,一直延伸到眼角根部。

人人都爱皮特。爸爸爱他,他俩是钓鱼伙伴,经常一起跑到莱蒙湖钓鲈鱼。妈妈爱他,因为当家里所有人都不喜欢爸爸的时候,只有皮特喜欢他。

我也爱他,因为他对他妹妹很好。1996年,皮特的妹妹珍妮丝十四岁,沉闷寡言,脸上长满了青春痘,但她并没有比家里的其他人更古怪(这已经说明她古怪到骨子里了)。可是皮特每天早上都开车送她上学,每天下午只要他所在的管弦乐队没有演出就去接她。她讲笑话的时候,他哈哈大笑。她不开心的时候,他听她抱怨。她生日的时候,他给她买珠宝或香水。在父母面前维护她,不让她的同学欺负她。他对她太好了,很难不让人嫉妒。

他看到了她身上的闪光点,谁会比你自己的亲哥哥更了解你呢?兄长的爱十分重要。

甜点上来之前,维维舅妈问爸爸怎么看待标准化考试。爸爸没回答,他正忙着与马铃薯战斗——拿着叉子比比画画,一会儿画圈一会儿画点,就像在空气中写字一样。

“文斯!”妈妈提醒爸爸,“标准化考试!”

“十分不严谨。”

这正是维维想听到的答案。皮特成绩一向很好。他学习很努力。所以他的高考成绩对他很不公平。他们两个正好想到一起去了,一时间有一种意气相投之感。外婆又端上来各种口味的馅饼——南瓜、苹果、山核桃,这顿晚餐就快画上完美的句号了。

然而,爸爸把一切都毁了。“小露丝竟然能考得很好。”他脱口而出,就好像我们一整个晚上都没有小心翼翼地避着高考这个话题似的,就好像皮特很想知道我考得多么好似的。爸爸优雅地嚼着馅饼,对我露出骄傲的微笑。他肯定是研究马尔科夫规避链走火入魔了,这会儿这些规避链像垃圾桶盖子一样盖住了他的脑子。“她前两天一直不敢看成绩,但是居然全得了A,尤其是口语考试部分。”他朝着我的方向轻轻鞠了一躬,“当然这是意料之中的。”

咔嗒一声,舅舅鲍勃的叉子掉在了盘边。

“这是因为她小时候我们经常考她。”妈妈先对鲍勃舅舅说,“她很会考试。她会各种应试技巧,就是这样。”然后又转过头对我说:“亲爱的,我们为你骄傲。”

“我们希望你更优秀。”爸爸又说。

“是的。”妈妈脸上笑容灿烂,声音异常兴奋,“我们希望你更优秀。”说着又看向皮特和珍妮丝,“还有你们,希望你们也更优秀。”

舅妈维维用餐巾纸捂住嘴。舅舅鲍勃的眼睛穿过桌子,盯着墙上挂着的一幅静物画出神——画上画着一大堆鲜亮的水果和一只软弱的野鸡。鸡胸脯上没有一点装饰,跟上帝的设想一样。鸡是死的,这也是上帝的计划。

“你们还记不记得,”爸爸又说,“有一次下雨天课间休息的时候小露丝跟同学们一起玩猜字游戏,轮到她猜的时候,她选的单词是refulgent ?那年她只有七岁,老师还说她作弊,说这个词是她自己造出来的,所以那天她是哭着跑回家的。”

(爸爸记错了。我的小学老师是不会这么说的。老师说的是她知道我不是故意要作弊的,语气十分慷慨,脸上也洋溢着美丽的笑容。)

“我记得那次游戏小露丝的成绩很惊人,”皮特吹了声口哨,满脸羡慕,“你们不知道当时我有多惊讶。那次游戏很难,至少我觉得很难。”他可真贴心。但是不要太迷恋他,因为他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星期五,也就是我在家的最后一晚,妈妈来到我的房间。她进来的时候我正在读一篇关于中世纪经济的文章,边看边给其中的一个章节列提纲,这一章讲的是日本歌舞伎。看我多认真!假期里只有我这么认真地学习——直到我看到窗外的一只红衣主教雀。那只鸟正在和一根树枝纠缠,好像在热情地追求着什么东西,可我没看明白它到底是为了什么拼命。加利福尼亚没有红色的鸟,这里对它来说应该是贫瘠之地。

妈妈敲门的声音把我一惊,手上的铅笔一下子划到了“重农主义”、“行会垄断”、“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你知道不知道?”我问她,“乌托邦世界里也有战争,也有奴隶。”

她不知道。

她在屋子里溜达了几圈,整理了下我的床铺,从梳妆台上挑了几颗小石头,这些小石头大部分是晶洞,晶洞就是法贝热彩蛋之类的岩石内部的气泡晶体构成的。

这些小石头都是我的。是我小时候去采石场或树林里玩的时候捡的,捡来后要么用锤头把它们劈开,要么站在二楼的窗户旁边使劲往下扔。但是现在这栋房子并不是我长大的地方,这间卧室也不是我长大的卧室。自我出生以来我们一共搬过三次家,刚上大学的时候爸妈就搬到了这里。妈妈说,她很伤心,那些空空荡荡的房子曾经是我们的家。我们的房子和我们的家一样,越来越小,前面一套房子总能装得下后面那套。

我们的第一套房子在郊外,是一间特别大的农舍,周围二十英亩的地里种着山茱萸、火把树、麒麟草和毒葛,还有青蛙、萤火虫和一只野猫,那只野猫的眼睛跟月亮的颜色一样。比起房子来,我对旁边的谷仓印象更深刻,比起谷仓来,我对旁边的小溪印象更深刻,比起小溪来,我对旁边的苹果树印象更深刻。苹果树挨着卧室,那时候哥哥和姐姐都是通过爬这棵苹果树进出卧室的。我不会爬,因为我个子不够高,站在树底下连最矮的树枝都碰不到。所以等我四岁的时候,我就爬上楼梯,再从楼梯口爬到树顶上,然后从树顶上往下爬树,结果摔断了锁骨。妈妈说我可能会摔死,要是从楼梯上摔下来的话,我真有可能摔死。但是我差一点就成功了,不过没人注意到这一点。爸爸问我,你有没有得到教训?我什么都没说。但是现在想想,我得到的教训可能是,只要你失败了,就没人在乎你失败前的成功。

大概也是在那时候,我交了一个朋友。我把我名字中自己不用的那一半,也就是玛丽,还有一些我暂时用不到的个人品质送给了她。我和玛丽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一起,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我上学的那一天,妈妈说玛丽不能跟我一起去学校。这就是一个信号。我觉得妈妈就是在跟我说我不能带我自己去学校。不能带完整的我。

一条有用的忠告:幼儿园就是学习你在学校里应该怎么表现,不应该怎么表现。举个例子,在幼儿园,你大多数时间都应该保持安静,哪怕是你想说的话比老师说的话更有趣。

“玛丽可以和我待在一起。”妈妈说。

这句话比玛丽有时候出人意料的调皮更让人担心。妈妈不太喜欢玛丽,可正因为妈妈不喜欢她,她才更加吸引我。我突然想到,要是妈妈对玛丽的看法有所改善,说不定最后她会比我更喜欢玛丽。我上学的时候玛丽就躲在我家旁边的阴沟里睡觉,根本没人理她。直到有一天玛丽出去后再也没回来。而按照我们家的传统,只要你离开了家,家里人就再也不会提到你。

五岁那年的夏天,我们搬离了这栋农舍。城市发展的浪潮席卷了这里,这里建起了新房子,再也没有农场、谷仓和果园了。在农舍被拆之前,我们在大学附近的坡顶小楼房里住过,这样爸爸就可以步行去上班。我一想到家这个词,就会想到这座坡顶小楼房。而哥哥更喜欢农舍,当时我们搬家的时候他还闹过脾气。

坡顶小楼房的屋顶很陡,爸爸妈妈不允许我上去,楼房后面有一个小院子,房间刚好每人一个。我的卧室是粉红色的少女风,挂着从西尔斯百货商店买来的格子花布窗帘。可是有一天爷爷乔在我去上学的时候自作主张把我的房间刷成了蓝色。我质问他,他却说:“粉色房间睡不着,蓝色房间睡得香。”他以为说个童谣就能让我闭嘴。

第4页 :

现在我们住的是我们第三次搬家后的房子。石头地面、高高的窗户、嵌入墙壁的灯、玻璃橱柜——属于几何感强烈的极简主义,没有明亮的色彩感,只有灰白、沙色和象牙白。我们搬到这里都三年了,这里依旧空荡荡的,就像都没打算在这里常住。

我认识我的石头,但我不认识摆放石头的梳妆台,不认识灰色天鹅绒床单,不认识墙上的画。这幅画主色是蓝和黑,画的像是百合花和天鹅,又像是海藻和鱼,还像行星和彗星。那些晶洞看起来与这里格格不入。我猜是不是因为我回来了,妈妈才特意拿出来的,等我走了就会把它们收起来。有那么一瞬间,我怀疑这一切只是一场伪装游戏罢了。我离开以后,爸爸妈妈就会回到他们真正的家里,那里根本没有我的房间。

妈妈坐在床上,于是我放下手里的笔。我很确定那天妈妈肯定清了清嗓子跟我说了一番语重心长的活,但我不记得她说了什么。有可能是:“你不跟你爸爸说话他会很伤心的。你觉得他不在乎,其实他是很在乎的。”这就是我们家的家庭惯例,像《美好的生活》里演的一样,每个季节几乎都会有一场这样的谈话。

最后妈妈终于绕到了重点:“你爸爸和我之前讨论过我那些旧日记,还讨论过怎么处理那些日记。我觉得这是我的隐私,可你爸爸却觉得我们应该把日记捐给图书馆,要求在我们去世五十年之后再打开日记。我听说图书馆并不想这么做,但可能为我们家破例。”

我大吃一惊。妈妈几乎是,虽然并不完全是,在说我们绝对绝对不可能提起的话题——过去。虽然我的心跳得很快,但嘴上还是说着跟以前一样的话:“妈妈,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别管爸爸。”

妈妈瞧了我一眼,面带不悦。“亲爱的,我现在并不是在征询你的意见。我决定把日记给你。虽然你爸爸极力主张把日记给图书馆,可他肯定是以为日记里面有很多科学记录,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不管怎样。现在决定权在你了。可能你不想要,可能你还没准备好。你也可以把它们扔了或者叠纸帽子。我保证不过问。”

我挣扎着想说一些东西以表示感谢,可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所以即使是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以后,我仍然不知道当时我应该怎么做。我希望我说出一些优雅慷慨的话,但这不太可能。

爸爸好像也进来加入了我们的讨论。他手里还拿着一个礼物,是几个月前他吃的曲奇饼干的盒子里带的一张字条,他一直放在钱包里。字条上写着:“别忘了,你一直在我们心中。”

有时候过去和记忆就像是一团迷雾,真正发生过的事情似乎并不重要,而本应该发生的事情才重要。迷雾消散之后,我们就成了现在的样子,称职的父母和称职的孩子。孝顺的孩子给父母打电话,只为和父母聊聊天,说声晚安,给一个晚安吻,说一声盼着放假回家。在我们这样的家庭里,我们不需要去争取什么,我们不会失去彼此之间的爱。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我的家庭就是这样的相处模式。和好、和乐、和聚、和美。

4

尽管我很感动,但我最不想要的就是妈妈的日记。既然你已经把过去的一切都记下来了,而且清楚地知道哪件事在哪一页上,那么从来不讨论过去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妈妈的日记本很大,和速写本一样大,但比速写本厚得多,一共有两本,用圣诞节的绿色丝带绑在了一起。我不得不把我的旅行箱清空,把日记本放进去重新打包,然后坐在箱子上又把拉链拉了起来。

也许是在芝加哥转机时,我把箱子丢了。等我抵达萨克拉门托后,先是在行李传送带前等了一个小时,又花了一个小时跟一些头脑清醒却态度恶劣的人理论。最后我一无所获,搭最后一班公交车回了戴维斯。

我感到很愧疚,拿到那些日记不到一天就丢了。也许我犯的唯一错误就是相信每个人都有能力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我应该再也见不到那两本日记本了。我很庆幸没把课本一起托运。

现在我最大的感触是我快累瘫了。一踏出电梯门,我就听到琼安奥斯朋的《我们中的一个》。越靠近我的房间,音乐声就越大。这让我很吃惊,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以为托德(我舍友)星期天才回来;二是我觉得托德的品位比较独特,不喜欢那首歌。

我现在一点儿也不想跟他聊天。上次他去看他爸爸的时候,他们进行了一次长谈,聊到了方方面面——他们的信仰、他们的梦想、他们现在的处境。他们聊得十分尽兴,互相道过晚安后,托德又想去跟爸爸说他觉得他们现在已经心贴心了。可他却在走廊上听到爸爸跟他的新妻子说:“老天,那个傻帽,我一直怀疑他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所以托德要是提前回来,肯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打开门,我却发现哈露正坐在我的睡椅上。她身上盖着我的披风,那是我起疹子的时候奶奶弗雷德里卡给我织的。她还在喝我的无糖汽水。一看到我她就跳了起来,把音乐声关小,她黑色的头发上还插着一根铅笔。估计我把她吓了一跳。

念幼儿园时,在一次家长会上,老师说我的手总是不安分,教育我要管住我的手。我记得她的这句话让我很难堪。我之前真的不知道不能用手碰别人,我一直以为人和人是可以随意碰触的。所以我一直在犯这样的错误。

现在我需要有人告诉我,你回家后看到家里有一个你几乎不认识的人,你的反应是什么。当时我特别累,特别惊讶,只是打了个哈欠,好像一条金鱼。

“吓死我了!”哈露说。

我像傻子一样又打了好几个哈欠。

过了一会儿,她说:“天哪,你不介意吧?”好像她才意识到我可能会介意一样。她脸上露出一副真挚又悔恨的表情,加快了说话的速度:“雷哲把我赶出来了。他觉得我既没钱又没地方可去,以为我在外面瞎逛几个小时后就会乖乖回去求他。该死的,他真是把我惹毛了。”这是在跟姐妹诉说自己的委屈吗?“所以我就到这里来了。我以为你明天才回来。”这是在解释原因?她倒是十分沉着。“我看得出你很累。”对我表示同情?“我马上就走。”向我做出承诺?

她观察我的反应,可我却没有任何反应。我只是觉得很累很累,累到了骨髓里,累到了每一根头发丝里。

也许是出于好奇,只是一点点好奇,我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的?”

“从你在警局留下的报告里知道的。”

“怎么进来的?”

她把插在头发里的铅笔拿出来,头发如丝般落到了肩膀上。“我讨好了一下公寓管理员,还给他讲了一个悲伤的故事。我觉得这个人不值得信任。”听起来她倒是十分关心我。

我睡着的时候肯定是被什么气到了,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就气呼呼的。我的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是航空公司打来的,说他们已经找到了我的行李箱,下午就给我送过来,最后他们竟然还说期待下次继续为我服务。

我想上个厕所,可厕所堵住了。我试着通了几次,一点儿用都没有。然后我就给公寓管理员打电话,让他过来处理我拉的屎还挺尴尬的,幸好就只有厕所坏了。

虽然我很不好意思,但看上去很兴奋。他穿着一件干净的衬衫,袖子卷起来露出了上臂,像舞剑一样挥舞着手上的马桶刷。很明显他也在找哈露,但这里这么小,除非她走了,不然不可能看不到她。“你朋友呢?”他问。他叫以斯拉梅茨格,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从他的名字就能看出当初他父母对他寄予厚望。

“跟男朋友回家了。”我直接这么说了,没心思照顾他的心情。反正我之前对以斯拉很好。有一次,两个神秘的男人敲我的门向我询问关于以斯拉的信息。他们说以斯拉申请了中央情报局的工作。我大吃一惊,这似乎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可当时我仍然给出了我能想到的最好评价。“除非他想让我们看到,否则我们绝对看不到他。”

“男朋友?她跟我说过。”以斯拉看着我说。他有吸牙的习惯,每次一吸牙,他嘴角上的胡子就一紧一松的,很搞笑,我希望他能多吸一会儿。可他却开始说话:“真是坏消息。你不应该让她回去的。”

“你就不应该让她进来。这里一个人都没有,你这样做合法吗?”

以斯拉曾经跟我说过,他不仅仅把自己看作公寓管理员,更把自己看作这栋公寓的心脏。他说,生活就像丛林,总有人想把他打倒。三楼有一个阴谋集团,他认识他们,他们却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们的对手到底是谁。他们最后肯定会发现的。以斯拉从这里面看到了阴谋。他平时都是住在附近草丘上搭的帐篷里。

他也经常会说到荣誉。可是现在他很生气,气得胡子都在颤抖。我怀疑要是他会日本武士的剖腹自杀术的话,他肯定当场就用手里的马桶刷剖腹自尽了。过了一会儿,他说他没做错什么。“你知道每年有多少人被男朋友杀死吗?”他问,“他妈的请你原谅我救了你朋友的命。”

我们最后决定保持寒冬一般的沉默。十五分钟以后,他从马桶里抽出来了一条卫生棉,不是我的。

我想回床上再睡一觉,但是枕套上有一根黑色的长发,床单上有一股香草古龙水的味道,垃圾桶里有一根精灵糖的吸管,带有金色斑点的桌子上有几道新的划痕,肯定是哈露没用砧板,直接在上面切了东西。哈露不是那种可以文文静静生活的人。我的午餐蓝莓酸奶也被她喝掉了。这时托德摔门走了进来,显然心情不太好,在得知我们被洗劫了一番后,他心情更差了。

托德的爸爸是第三代美籍爱尔兰裔,妈妈是第二代美籍日裔,两个人互相看不顺眼。他小时候每年夏天都跟爸爸一起过,回家的时候带回一张清单,上面写着他妈妈应该付的预算外的费用:星球大战T恤撕烂了,买了一件新的,17.6美元,新鞋带1.95美元。托德之前常跟我说,能有一个像你这样的正常家庭真好。

他曾经很想要一些实验融合剂,这样他就可以用树脂粘一个民谣洋箜篌。现在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用他自己的话说:正物质和反物质就是地球的终点。

自从傻帽事件后,托德骂人的时候就会用到他的日语基因。巴卡(傻帽)、欧巴卡桑(尊敬的白痴)、开萨玛(混蛋)。“什么开萨玛能做出这种事?”他问,“我们要换锁么?你知道这他妈要花多少钱吗?”他回到卧室把他的CD数了一遍,之后又出去了。我本来也打算去市区喝杯咖啡的,可我得在家里等行李箱。

一点消息都没有,五点五分的时候,我给机场打电话——800-去-你-妈-的——机场的人让我直接找萨克拉门托机场遗失行李处。萨克拉门托机场没人接电话,尽管他们的自动语音回复一直强调我的电话很重要。

七点左右的时候,电话响了,可那是妈妈打电话来问我是不是安全到达了。“我知道我说过再也不提,但我还是想说,把日记给你以后我心里感到特别舒服,就像终于卸下了身上的担子。好了,这绝对是我最后一次说了。”

九点左右的时候,托德回来了,还带着从座谈餐厅买的比萨以示歉意。他女朋友吉米内田也加入了我们。我们边看电视剧《拖家带口》边吃比萨。过了一会儿躺椅变得忙碌起来,因为吉米和托德已经整整四天没见面了。我回房间看了一会儿书。看的应该是《蚊子海岸》,书里面爸爸总是对家人做各种疯狂的事情。

5

第二天早上电话声把我吵醒了。是机场打过来的,说他们拿到了我的箱子,今天下午给我送过来。我有了昨天的教训后,让他们保证会把箱子放在公寓管理员那里。

又见到以斯拉是三天后了。那三天中的一天晚上,我跟哈露一起出去了。那晚她来到我的公寓门口,身穿牛仔夹克,戴着小巧的环形耳环,头发上到处都是金色的亮片,边用手指理头发边解释道,她刚参加了一个聚会,一个金婚周年纪念庆典。“一辈子只有一个老公有什么好炫耀的。”她说,“听着,我知道你很生气,连问都不问一声就到你这里来住实在是太过分了。”

“没事。”我说。她说尽管今天是星期二,离传统的周末狂欢还有一段时间(我记得1996年周末狂欢还是从周四开始,而现在别人告诉我周三就已经开始了),她也应该请我喝杯啤酒。我们走到市中心,走过斯威特布莱尔书店、食品小屋前的大番茄雕像、杰克在盒子里快餐店和谷酒店来到了火车站对面的街角,百丽宫酒吧就在这里。太阳落山了,但地平线上仍然有一抹红色。乌鸦在树上喧闹着。

我之前并不太喜欢这里的广阔天空、公寓、带栅栏的院子和终年弥漫着的牛屎味。但现在停下脚步闻着周围的味道,我爱上了这片天空。比起稀稀拉拉的星星,我更喜欢满天繁星。我也喜欢乌鸦,尽管有人并不喜欢乌鸦,那是他们的损失。

第5页 :

我没怎么去过百丽宫,大学生都不太来这里。来百丽宫就像是一下子从戴维斯的大学生变成了野人。来这儿的人都很能喝,是一群喝不死的基因突变体。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戴维斯高中读过书,那时候过着传统的生活,踢足球、玩滑板,或搞啤酒聚会。酒吧的电视里正在播一场比赛,声音震耳欲聋——尼克斯对湖人——屋里还有很多僵尸一样的怀旧者。他们时不时就会爆发出一阵沸腾欢呼声。

这里每个人似乎都认识哈露。调酒师亲自给我们端来饮料。每次我们刚吃完几颗花生,他就立刻过来把装花生的碗填满。每次我们喝完啤酒,立刻就有人给我们端来新的。这显然是一些男孩子在给我们献殷勤,啤酒一端上他们就凑过来,而每次哈露都会把他们赶走。“不好意思,”她露出蜜糖一样甜美的微笑,“我们正在谈事情。”

我问她:她从哪里来(弗雷斯诺市),待在戴维斯多久了(三年),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她的梦想是在俄勒冈州的阿什兰定居,为莎士比亚书店做装潢设计。

她问我:失聪和失明更容易接受哪个?想要智慧还是美貌?会不会嫁给一个讨厌的人以拯救他的灵魂?有没有过性高潮?最喜欢的超级英雄是谁?想跟哪个政治家进行口交?

我从来没被榨干得这么彻底。

爸爸妈妈我更喜欢谁?

现在我们正在慢慢进入危险区域。有时候你可以通过沉默来避开你不想说的话题,而有时候你需要通过说话来避开你不想说的话题。我现在仍然能说话,也没有忘记该怎么说话。

所以我跟哈露讲了小时候的那个夏天,那个我们从农舍搬走的夏天。我经常讲这个故事,只要有人问到我的家庭我就会讲这个故事。我有意把这个故事讲得很温馨,有意让这个故事看起来像是我对听故事的人敞开了心扉。可是在震耳欲聋的酒吧里,我必须大声地喊出每一个字,效果明显没有以前好。

我是从故事中间开始讲的。那时我已经被爸爸妈妈送到了爷爷乔和奶奶弗雷德里卡家。事先我完全不知情,现在也想不起当时爸爸妈妈是怎么对我说的了,反正不管他们说了什么我都不会信的。我知道噩运之风已经刮起来了。我深信我做了错事,被爸爸妈妈流放了。

库克爷爷奶奶一家住在印第安纳波利斯。他们的房子很热,通风也不好,屋里经常有一股味道,有点像放久了的饼干的气味。我的卧室里挂着一幅画,画上有一对男女,戴着小丑面具。客厅里有各种人造的亚洲小玩意儿。全都是赝品,赝品中的赝品。还记得我说的那对有真人指甲的石头圣人雕像吗?现在你可以想象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有多恐怖了。

街上只有几个小孩,都比我大很多。有时候我会站在前门的玻璃后看他们玩,希望他们来问我一个我知道答案的问题,但是他们从没来过。有时候我会到后院玩,但是爷爷乔把院子都刷上了水泥,所以院子里比屋里还热。有时候我也会打打球,或者看一会儿花床上的蚂蚁,然后就进屋求爷爷奶奶给我一根冰棍。

大部分时间爷爷奶奶都在看电视,或者躺在电视前面的椅子上睡觉。每周六我可以看动画片,在家里爸爸妈妈不让我看,我看了最少三集《超人联盟》,这也说明在爷爷奶奶家我至少待了三周。我们几乎每天下午都会一起看电视剧。电视剧里有个人叫拉里,他妻子叫凯伦。拉里是一家医院的院长,他工作的时候,凯伦就去挑逗别的男人。在我看来这也没什么,可事实上她的确做得太出格。

“那部电视剧叫《只此一生》。”哈露说。

“管它呢。”

电视剧播出期间我会一直说话,哪怕是在奶奶抱怨这部电视剧都是性镜头,一点儿也不好看的时候,所以奶奶总被我惹恼。她说以前的电视剧都是家庭剧,那时候你还能跟你五岁的孙女坐在一起看个电视剧。但爷爷乔却说我一直说话,反倒让这部电视剧更好看了。不过爷爷也警告我,现实生活中人们不会这么做的。爷爷说这话,就像看了这些电视剧之后我就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事情似的,比如在回家路上想着跟双胞胎哥哥交换位置来诈死,比如在自己的孩子死掉后去偷别人家的孩子。

但大多数情况下在这里待着真的是无事可做。每一天都是一模一样的。每天晚上我都会做噩梦,梦到真人的指甲和小丑面具。每天的早餐都是撒了一些恶心的白色颗粒的炒蛋,我从来都没吃过,但是他们每天早上还是会给我端上来一样的东西。“你就不能懂点儿事吗?”奶奶弗雷德里卡会边说这句话边伤心地把我盘子里的东西倒进垃圾箱。“你能不能安静一分钟让我想想问题?”自打我记事起,所有人都一直问我能不能安静一会儿。可那个时候我的答案永远是不。

之后奶奶在美容院遇到了一位阿姨,她对奶奶说可以把我带过去和她的孩子一起玩。那个地方很远,我们得开车过去。她的孩子竟然是两个大块头男孩,其中一个男孩虽然只有六岁,可是块头已经十分大了。他们有一个蹦床,而我那天穿的是裙子,我一跳起来裙子就飞上去,每个人都能看到我的内裤。我不记得他们是不是在故意戏弄我。我马上就停下不玩了,感觉整个人都快发疯了,赶紧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溜了出去。我打算走回家,回到我真正的家,有爸爸妈妈的布鲁明顿。

我知道我要走很长的路。但我从没想过我可能走错了方向。我专挑有树荫和洒水车的路走。途中一个阿姨问我爸爸妈妈在哪里,我说我来看爷爷奶奶。她就没继续问下去了。我开始这段路程的时候,天色肯定很晚了。我只有五岁,尽管我觉得我可能走了很久,但绝对没走多远,不一会儿天就开始黑了。

我在一栋房子前停下了。房子是蓝色的,有一扇红色的门,我很喜欢。房子很小,就像童话故事里的一样。我敲了敲门。一个穿着背心和浴衣的男人开了门。他让我进来,给我倒了一杯酷爱牌饮料,我们一起坐在厨房里的餐桌旁。他人很好。我跟他说了拉里和凯伦、小丑面具、巨型男孩和我打算步行到布鲁明顿的计划。他听得很认真,还指出了计划里一些我没有注意到的瑕疵。他说要是我直接敲门问别人要晚饭或午饭,别人可能会给我一些我不喜欢吃的东西。我还得洗碗,因为这是一些家庭的规定,而且他们还有可能给我吃球芽甘蓝、肝或者其他我最讨厌吃的东西——我已经准备好放弃我走回布鲁明顿的计划了。

所以我告诉他我的爷爷奶奶姓库克,然后他给电话簿上所有姓库克的人一一打电话,直到找到了我的爷爷奶奶。爷爷奶奶过来把我接了回去,第二天就把我送回了布鲁明顿。他们觉得我太吵了,根本管不了我。

“你妈妈是怀孕了吧?”哈露问。

“不是。”我答。

“我觉得,呃,我的意思是,一般情况下孩子被送到爷爷奶奶家不就是因为这个吗?我说的是传统的习惯。”

妈妈并没有怀孕,而是精神崩溃了,但我并不打算告诉哈露。这个故事的美妙和实用之处在于它能分散人的注意力。所以我继续说:“我还没跟你讲最奇怪的部分呢。”哈露使劲拍着手。喝了酒以后的她像被逮捕的时候一样,变得娇羞迷人。

一个穿凯尔特人队球衣的男人走了过来,但是哈露挥手让他走开了,脸上带着一副“我比你更伤心”的表情。“我们正要讲这个故事最奇怪的部分呢。”她解释道。他在旁边转了几分钟,希望能听到那个奇怪的部分,但我的故事可不是讲给所有人听的,所以我一直等到他出去才开始继续讲。

“在那栋蓝色的小房子里,我说想上厕所,”我说,尽量把声音压低,凑近哈露,我们离得太近,我都能闻到她呼气时散发出的啤酒味,“穿浴袍的男人告诉我是右边第二个房间,但当时我只有五岁,我走错了,走到了一间卧室。卧室里有一个女人,她趴在床上,手和脚都被绑在了背后,是用长筒袜绑的。她的嘴里也塞着东西,好像是男人的袜子。”

“我开门的时候,她转过头看我。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我不知道该想什么。第六感告诉我事情明显不对劲。然后——”

有人推开百丽宫的门,进来后又把门关上了,屋里飘进来一阵凉风。

“她朝我眨眼。”我说。

一个男人径直朝哈露走过来,把手放在她的后颈上。他戴着一顶黑色针织无边帽,上面有一片加拿大枫叶,他的鼻子尖尖的,有一点点往左斜。他长得很好看,是冲浪运动员类型,但很低调。我上一次见他是在学校餐厅,那时候他正在躲哈露扔过去的方糖。“露丝,这是雷哲,”哈露说,“一提起他我就会变得很温柔。”

雷哲没认出我。“我记得你跟我说你要工作。”

“我记得你跟我说你要去图书馆。”

“我以为有什么紧急情况呢,紧急集合。”

“我以为你必须得为这次重大的考试努力学习呢。这可关系到你的未来呀。”

雷哲从旁边的位子上拿了一把椅子,直接拿起哈露的啤酒喝了起来。“你过会儿再谢我。”他说。

“闭嘴行不行?”哈露又说,“露丝玛丽最喜欢的超级英雄竟然是人猿泰山。”

“天哪,他可不是。”他脱口而出,“泰山没有超能力。他不是超级英雄。”

“我早就跟她说过了。”

这是真的。在哈露问我之前,我并没有最喜欢的超级英雄,我一时冲动才选了泰山,她的其他问题我也是一时冲动随便说的。但是她越质疑我的选择,我就对我的选择越坚定。我就是这样,别人越是反对我,我就越是坚持,不信可以问我爸爸。

现在她重新提起了这个话题,我觉得她真是个胆小鬼,一开始假装相信,而实际上却是在潜伏,静静地等后援。

但是人多力量也不一定大,至少在我家是这样。“这跟环境有关,”我说,“在一个世界里很普通的能力,在另一个世界里就是超能力,比如超人。”

雷哲不同意我拿超人举例子。“蝙蝠侠是我能接受的极限。”他说。他戴帽子的样子虽然很性感,但帽子下却是个榆木脑袋,我很庆幸我不是他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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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从来没读过巴勒斯,在家里爸爸妈妈不让我读他的书。我知道的泰山是在上厕所的时候听其他人说的。雷哲跟我说这套书有种族歧视的倾向,我不知道是这套书有种族主义倾向,就算有,这也不是泰山的错,还是泰山本身就有种族主义倾向,要是这样问题就棘手了。可要是直接说我根本没读过这套书的话,我肯定赢不了这场争论。在这种情况下,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说一声“天哪,竟然这么晚了”,然后离开。

沿着市区里纵横交错的黑暗街道独自走回家,一辆火车从我右边呼啸而过,火车道旁起落栅栏上的灯亮了,铃铛也响了。一阵冷风吹来,吹得树叶沙沙作响。伍德斯托克比萨店外面有一群酒鬼,我特意穿过马路绕开他们,其中一个人朝我喊了一嗓子,但我没理他。

回到家,托德还没睡,他也没读过巴勒斯,但是他看过好几遍日漫版本的人猿泰山——《新丛林之王泰山》。日漫里的泰山有超能力。绝对有。托德给我讲这个故事,我觉得它像是一出烹饪和色情结合的喜剧。他还说下次回家的时候给我带几期来看,但好像忘了我听不懂日语。

我都没法跟托德引出我的重点——雷哲是个混蛋——因为托德一直忙着说自己的重点:日本漫画家德弘正是个天才。最后“雷哲的所作所为真是太混蛋了”的想法在我脑子里也渐渐淡了。谁让我一开始叽叽喳喳地说泰山呢?这也太轻率了,我当时肯定是喝醉了。

一两天后,我终于找到了以斯拉。我的箱子的确在他那里,但是他气还没消,不太可能轻易把箱子给我。“你很忙吗?”我怀疑地问道。他以为这栋公寓有几层啊?

“说对了,”他说,“要是你觉得我不忙的话,只能说明你见识太少了。”

两天以后,他才打开装扫帚的柜子——柜子里有屎,这些屎威力巨大。以斯拉跟我说,要是愿意的话,我可以用这些屎毒死整个城市的人。他的责任就是守护这些屎,不让它们落入住在三楼的恐怖分子手中——把箱子从里面拿了出来。箱子上已经结了一层硬壳和一层蓝色的粉末。

“哦,对了,”以斯拉说,“我差点忘了。昨天有个人来找你,说他是你哥哥特拉弗斯。他本来想进来等你,但是我跟他说你不在的时候我要是让你的家人或朋友进你家,你能吃了我。”

我不敢相信那个人竟然是我哥哥,他终于还是来找我了,这真是一个大大的惊喜。可我又很失望以斯拉让他走了,他一走就可能再也不回来了。两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我的心情特别复杂。我的心怦怦地跳着,感觉马上就要跳出来了。

尽管爸爸妈妈现在偶尔还能收到哥哥寄的明信片,但我最后一次收到哥哥的消息是高中毕业的时候。世界很大,他在一张印有吴哥窟的明信片背面写道,做个大人。邮戳是伦敦,这就说明他可能在伦敦以外的任何地方。哥哥的名字不是特拉弗斯,这是以斯拉说的话里最有说服力的一点,哥哥肯定不会用他的真名。

“他说没说过他会回来?”我问。

“也许吧,也许他说过过两天再来。”

“过两天?这是个准确的数字还是大概的数字?他说的是过两天还是过几天?”

但是以斯拉不肯再说了。以斯拉坚持信息的简要原则,只会透露他认为必要的信息。他吸了吸牙齿说他记不清了,说他很忙,要管整整一栋公寓。

小的时候,哥哥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人。当然,他也很坏,而且是经常很坏,但也有很多很好的时候。他会花很长时间教我传球和打牌。我怀疑这些游戏可能是赌博游戏:金罗美牌、扑克牌配对、红心扑克和纸牌游戏。他很会打牌,但是在他的教导下,我打得比他更好,因为我那时候很小,没人能想到我打牌很好。我们经常跟哥哥的朋友打赌,赌注很大的那种,他们直接给哥哥现金,而我是要“垃圾桶男孩”的卡片,这可是游戏世界里的万能货币。我小时候有上百张这种卡片,我最喜欢的是贝蒂虫的牌,那个绿色的小仙女,她的微笑很甜。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说史蒂夫克雷默很讨厌,他不喜欢我这么说他,就朝我扔了一个雪球,雪球里面有一颗石子,用实际行动证明了我说的是对的。回家的时候,我头上顶着一个鼓鼓的包,膝盖里还有一些沙子。第二天,哥哥把史蒂夫的手捆在背后,拖着他走到我面前让他跟我道歉。然后哥哥就带我去吃冰雪公主,用他自己的钱给我买了一个巧克力甜筒。后来我们两个受到了惩罚,因为哥哥扭了史蒂夫的手腕,也因为我们两个偷偷离开学校。但是爸爸妈妈为了哥哥稍微模糊了一下家规,所以我和哥哥都没有受到什么实质性的惩罚。

其实我来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有好几个原因。

第一,这里离家够远,没人认识我。

第二,爸爸妈妈同意我来这里上学。我们一起参观过这所学校,他们觉得这个地方很有美国中西部的风格。他们很喜欢这里宽敞的自行车道。

第三,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是因为哥哥才来这里的。爸爸妈妈肯定知道这一点,而且也希望哥哥能来找我。一般情况下,爸爸把钱包看得很紧,哪怕这里有世界上所有跟中西部风格相似的自行车道,爸爸也不可能舍得给我出一年在其他州读书的学费。印第安纳也有很好的大学,其中一所离我家只隔着几条街。

但是联邦调查局曾经告诉我们,1987年春天哥哥在戴维斯出现过,那是他消失后的第一年。政府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搞错,即使一座坏掉的钟也可能有指对时间的时候。除了戴维斯,他们再没在其他地方发现过他。

我觉得我就要坚持不住了,我不想做家里唯一的孩子。我一直幻想有一天哥哥可能会敲我的门,然后我什么都没想就跑去开门,以为是以斯拉来借托德的游戏机或是宣布公寓处理有害垃圾的最新方案。开门后我肯定会立刻认出他。天哪,我太想你了,哥哥会说,然后将我一把拉到他怀里,告诉我从我走后你经历的每一件事。

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十一岁,那时候他很讨厌我的直觉。

毫无疑问,那个箱子不是我的。

7

我给哈露讲的那个故事——就是我被送到印第安纳波利斯的爷爷奶奶家的故事——很明显不是真正从中间开始讲的。但我却是这么跟哈露说的,所以我是从中间开始讲的这个故事,但是真正发生的事情和我讲的故事其实很不一样。这并不是说我讲的故事不是真的,只是我实在是不记得其他的事情了,或者是我只记得该怎么讲这个故事了。

语言对我们的记忆确实有这样的功能——简化、巩固、编辑、保存。一个经常被讲述的故事就像家庭相册里的一张照片,它最终会让拍照的人忘了他真正想要记录的那个瞬间。

哥哥已经来了,我的故事也陷入了瓶颈期。故事要是不从前面开始讲,后面的故事也就没法讲了,所以我要回到故事的结尾,回到我被爷爷奶奶送回自己家的时候。

我正好知道怎么讲这个故事的结尾,正好我之前也从来没有讲过这个故事的开头。

第7页 :第二章

第二章

或许在日历上,这段时间只如白驹过隙,其实却是漫漫时日,难以倏忽而过。在这段时间里,尽管有时伴我同行的有优秀的人们,有中肯的建议,还有鲜花和掌声,然而基本上我都是踽踽独行。

——卡夫卡,《致科学院报告》

1

现在是1979年,农历羊年,土羊年。

1979年世界上发生的大事有:玛格丽特 撒切尔当选英国首相。阿敏将军逃到了乌干达。美国总统吉米卡特很快就要面临伊朗人质危机。同年,吉米卡特还遭遇了沼泽兔攻击,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和最后一个遭遇沼泽兔攻击的总统。那一年是他的多事之年,他忙得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

1979年还发生了一些事情,你也许没有注意到。这一年,以色列和埃及签署了一项和平协议,撒哈拉沙漠下了半个小时的雪。动物防御联盟会成立。马格达伦群岛上,八名海洋守护者协会成员用一种无害但持久性强的红色染料给一千条海豹幼仔染了色,目的是改变这些小海豹的外貌以使它们免于被猎人捕获。但这些人却被逮捕了,罪名是违反《海豹保护法》,这真是一个完美的奥威尔式讽刺。

斯莱兹姐妹组合的新歌《我们是一家人》在广播电台热播,《正义先锋》在电视台热播。《告别昨日》在影院热映,印第安纳州布鲁明顿市正准备迎接它的到来。

这些大事里,当时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有关《告别昨日》的。1979年我只有五岁,我自己也有很多问题。但是《告别昨日》在那时是布鲁明顿的大事,整个布鲁明顿都为之沸腾,即使是处于痛苦中的孩子也能感受到好莱坞市场的白热化。

很显然,爸爸想让我知道,按心理学家让皮亚杰的观点来看,五岁的我在认知思考和情感发展上正处于前运算阶段。从更加成熟的角度来看,爸爸是想说我正在用我自己的逻辑框架来思考一件当时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处于前运算阶段的儿童的情感都是二歧分枝且极端的。

就当这是对的吧。

并不是说二歧分枝和极端永远都不对。我们可以简化一下这个问题,最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时我们全家人,无论老少,全都非常非常非常沮丧。

蹦床事件发生后我跨州出走、来到小蓝房子后的第二天爸爸就出现了。爷爷奶奶给爸爸打电话让他来接我回家,但没人告诉我这件事。我仍然觉得爸爸妈妈还是会把我送走,只是不送到爷爷奶奶那里,因为爷爷奶奶并不想让我待在那里。那么接下来他们会把我送到哪里呢?又有谁会爱我呢?我低声抽泣着,但尽量表现得端庄得体,因为爸爸不喜欢我哭,而我到现在还抱着一丝残存的希望。但是没人表扬我这么识大体,爸爸甚至都没注意到我哭了。很明显爸爸早就不在乎我了。

他们把我赶到了房间外面,然后留在里面低声说了很多不太吉利的话。直到爷爷奶奶把我的东西收拾好,让我坐进汽车后座,车开起来以后,我仍然不知道爸爸是要把我带回家。他们这样对我也算公平,因为之前我离家出走也没告诉他们我要去哪儿。

小时候,只要遇到不开心的事我就会睡觉,一觉醒来后不开心的事就会消失。所以我现在就在车后座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里。最奇怪的是这个房间有一些我熟悉的痕迹。我的衣柜就在窗户旁边,我身下躺着的床是我自己的床,身上盖的被子也是我自己的被子——被子是奶奶弗雷德里卡还爱我的时候亲手给我做的,上面绣着向日葵,向日葵从被子脚一直延伸到枕头。但是抽屉里都是空的,被子底下只有光秃秃的床垫。

窗户旁边堆着一些箱子,几乎围成了一座堡垒,还有一个装啤酒罐的大袋子,袋子的提手那里露出了我的那本《野兽家园》,书皮上还有好时巧克力留下的鸡蛋形状的印子。我爬到一个箱子上向外望去,发现没有苹果树,没有谷堆,没有尘土飞扬的农场。窗外只有我从来没见过的后院、烧烤架、生锈的秋千和菜园。菜园被打理得很好,里面种着西红柿和豌豆荚。西红柿正在悄悄变红,豌豆荚正在爆开,豌豆藤像迷雾一样爬到了双层玻璃后面。在我之前住的农场里,像豌豆一样的菜还没爬到藤蔓上就会被人们摘下,要么吃掉,要么扔掉。

我之前住的农场每天都会有吵嚷声、鸣笛声和尖叫声:总有一些人使劲敲钢琴的声音、用洗衣机洗衣服的声音、在床上蹦来蹦去的声音、摔盘子的声音、因为想打电话而大喊着让其他人安静一会儿的声音。那时我们的房子周围永远都有梦一般喧嚣的声音。

我忘了当时我是怎么想的,可能觉得以后要自己一个人住在这里了。我哭着回到床上睡着了。尽管我希望这一切都不是真的,但醒来后我发现还是在同样的地方。我开始绝望地喊妈妈,眼里依然含着泪。

没把妈妈喊来,却把爸爸喊来了,他将我一把抱起来。“嘘,妈妈在隔壁房间睡觉呢。你是不是害怕了?对不起,之前没告诉你,这是我们的新家,这是你的新房间。”

“你们是跟我一起住在这里吗?”我小心翼翼地问道,不敢抱太大希望,我能感觉到爸爸打了个哆嗦,好像我掐了他一下似的。

他把我放下来。“看你的新房间是不是大了很多?相信我们在这里会生活得很幸福的。亲爱的,你可以到处逛逛,去探索一下我们的新家,只是先别去你妈妈的房间。”爸爸边说边指着他们的房间,就在我房间的正右方。

以前我们住的房子铺的是瘀青色的木地板,拿一桶水和拖把随便拖两下就能弄干净。但这栋房子却铺着银色的地毯,这样我就没法穿着袜子在地上滑冰了,也没法在屋里骑我的小自行车了。

新房子的二楼有我的卧室、爸爸妈妈的卧室、爸爸的书房(书房的墙角立着一块黑板)、浴室(浴室里有一个蓝色的浴盆但没有浴帘)。尽管我的卧室看起来比农场里那个明亮的小角落要大一些,但整栋房子比以前小了。好吧,也许按心理学家皮亚杰的观点来看,当时只有五岁的我根本就看不出这些差别。

一楼有客厅——墙上有一个瓷砖壁炉、带餐桌的厨房和浴室。这间浴室比楼上的浴室小,里面有一个淋浴头,但没有浴盆。浴室旁边是哥哥的房间,哥哥房间没有铺地毯。晚上我才知道哥哥不同意搬到这里,住在了他最好的朋友马克家里,只要马克不赶他走,他就打算一直住在那里。

这恰恰就是我跟哥哥不一样的地方——我害怕爸爸妈妈把我赶走,而哥哥却总是自己就走了。

每个房间都堆着很多箱子,那些箱子几乎都没被打开过。墙上什么也没有,架子上什么都没有。厨房里只有几个碗,我没看到之前家里的搅拌机、烤箱和面包机。

我将会在这栋房子里一直住到十八岁。今天是我第一次参观这栋房子,边转边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找不到给研究生们住的房间。我楼上楼下找了又找,只找到了三间卧室,一间是哥哥的,一间是爸爸妈妈的,还有一间是我的。爸爸妈妈没把我送走。

他们送走了别人。

离开布鲁明顿去上大学的时候,我曾经郑重地做过决定,在我的新生活里,绝对绝对不对任何人提起我的姐姐费恩。现在想想我上大学的时候确实从来没有提到过她,也很少想到她。要是有人问起我的家庭,我会说家里有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哥哥,哥哥很少回家。刚开始,不提费恩是我的决定,之后渐渐成了一个习惯,到现在要打破这个习惯已经很困难了。直到现在——2012年,我都受不了别人在我面前提起她。但我必须试着放松,试着提起她。

尽管她消失的时候我只有五岁,可我仍然记得她。我对她的印象很深,我记得她的味道,记得我们抱在一起时的感觉,但她的长相在我脑海里却很零散,我记得她的脸、耳朵、下巴、眼睛、胳膊、双脚和手指,但是我却不像洛厄尔一样能清楚地记得她的全貌。

洛厄尔是哥哥的真名。爸爸妈妈是高中参加暑假科学夏令营时在亚利桑那州的洛厄尔天文台相遇的。“我本来是来观察星空,但星星却在她的眼睛里。”爸爸总是这样说。这句话让我既开心又尴尬。两个小傻瓜就这样恋爱了。

要是当时能像洛厄尔一样因为费恩的离开而生气的话,我现在应该感觉好受一点。但当时我总觉得对爸爸妈妈生气太危险了,所以我并没有生气,反倒是很害怕。当意识到我是被留下的那个,而不是被送走的那个时,我终于感觉放心了,但我又感到很羞愧。每次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都尽量安慰自己当时我只有五岁。我想尽量做到公正,对我自己也要公正。我很希望我能原谅我自己,尽管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成功,也不知道未来我能不能成功。或者说我不知道我应不应该原谅我自己。

跟爷爷奶奶一起住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那段日子仍然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分界线。在这之前,我有一个姐姐,而在这之后,姐姐消失了。

在这之前,我越滔滔不绝,爸爸妈妈就越高兴。而在这之后,他们和其他人一样都要求我安静下来。最后我终于彻底安静下来了。(不是仅仅安静了一会儿,也不是因为别人让我安静我才安静的。)

在这之前,哥哥是家里的一员,而在这之后,他一直是在虚度时光,一直在想着怎么离开我们。

在这之前,很多发生过的事情都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了,或者压缩精炼成了并不真实的童话故事。从前,有一栋带院子的房子,院子里有一棵苹果树、一条小溪和一只猫,猫的眼睛是月亮的颜色。而在这之后的几个月里,我记住了很多事情,而且大多数都记得清清楚楚。随便挑一件我小时候发生的事,我可以立刻告诉你它是发生在费恩消失之前还是之后,因为我能立刻判断出这件事情里的我是之前爱说话的我还是之后沉默寡言的我。费恩消失前的我和费恩消失后的我完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

但仍然有很多值得怀疑的地方。我当时只有五岁,怎么可能一字不差地记得当时大家讲的所有话,怎么可能记得录音机里放了哪首歌,怎么可能记得我穿的衣服?为什么我脑子里很多场景的观察角度都是俯视,好像是我爬到窗户上面俯瞰我的家人一样?为什么我脑子里明明有一件记得很清楚的事,事情发生的场景以及各种颜色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但我却深信这件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在这里夹个书签,我们之后再讨论这个问题。

我记得小时候别人经常让我安静一点,但我却记不清我到底说了些什么。因为我正在回忆以前的故事,所以你可能会误以为我那个时候早就安静下来了。但请你在任何场景下都想象我很能说,直到我跟你说我开始变安静为止。

爸爸妈妈也把嘴巴闭上了,之后我就在这奇怪的安静中度过了我的童年。小的时候爸爸妈妈会因为我把德克斯特波音德克斯特,我的绒企鹅(因为我很喜欢抱它,所以它已经衣衫褴褛了,它是被我的爱毁掉的),落在加油站的洗手间里而半路掉头重新开回印第安纳波利斯。他们从来没有回忆过那些日子,却经常说起朋友马乔里韦弗把岳母扔在了那个加油站里。我敢保证,这也是个精彩的故事。

我听奶奶弗雷德里卡说过,我小时候走丢过,爸爸妈妈报了警,最后发现我是追着圣诞老人走出了百货商店,进了一家香烟店。圣诞老人买了雪茄,还朝我吐了一个烟圈。对我来说,警察来找我是给我的又一个奖励,让美好的一天变得更加美好了。爸爸妈妈却从来没跟我说过这件事。

我听外婆唐娜说过,我曾经为了制造惊喜而在蛋糕里藏过一枚一角硬币,一个研究生咬到了这枚硬币,被硌碎了牙齿,所有人都以为是费恩干的,最后我开口说出了真相。我真是既勇敢又诚实,更不用说我有多大方了,因为那枚一角硬币是我的。爸爸妈妈也从来没跟我说过这件事。

谁知道我脑子里还有多少这种十分有趣却未经证实的记忆呢?如果不算在学校里嘲笑费恩的同学的话,经常提到费恩的人只有外婆唐娜和哥哥洛厄尔。可是最后妈妈命令外婆不要再提起费恩,而哥哥也离开了我们。他们两个都有十分强烈的动机:外婆唐娜不想让妈妈再受到任何指责,而哥哥洛厄尔把他的故事藏进了刀子里。

很久以前,有这么一户人家,这户人家有两个女儿,她们的爸爸妈妈承诺一定会给这两个女儿平等的爱。

2

大多数家庭里都有一个受宠的孩子。父母一般不会承认这一点,也有可能是他们真的没意识到,但是孩子却很敏感。不公平对孩子来说很痛苦,做千年老二真的不容易。

当然,受宠的那个也不舒服。不管是不是自己争取来的,受宠也是一种负担。

我是妈妈最喜欢的孩子,洛厄尔是爸爸最喜欢的孩子。我既爱妈妈又爱爸爸,但是我最爱哥哥洛厄尔。费恩最爱妈妈。而洛厄尔更爱费恩。

我列出的这些事实看起来很公平。每个人都被其他人宠着,彼此之间的爱环绕在我们身边。

3

从印第安纳波利斯回来后的几个月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一段时间。妈妈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她只有晚上才会从卧室出来,并且永远穿着一件绣花法兰绒紧身睡衣,脖子上还戴着孩子气的蝴蝶结,让人看了特别不舒服。她已经很久没梳过头发,头发打成结披散在脸上,眼睛深深地凹进去了,像是被人打得瘀青。她刚想说话,却不自觉地举起了手,一看到这个动作,突然就沉默了。

第8页 :

妈妈现在很少吃东西,也不做饭。于是爸爸便开始做饭,但他从来没认真做过。每次从学校回来后,他就会在厨房里随便找点东西做一下。我记得当时我们的晚饭一般都是撒上花生酱的椒盐饼干,开胃菜是罐装西红柿汤,主食是罐装蛤蜊浓汤。每顿饭都是一场无言的反抗。

外婆唐娜开始每天过来照顾我,但在1979年的布鲁明顿,照顾我并不代表我不能离开她的视线。外婆允许我在附近玩耍,之前住在农场的时候,爸爸妈妈也允许我在农场附近逛逛,唯一的不同就是之前爸爸妈妈不准我去河边玩,现在外婆不准我去马路边玩。外婆不让我自己过马路,除非旁边有大人陪我,每次想去马路对面时,我总能找到一个大人带我过马路。我与大多数邻居见面的方式一般都是牵着他们的手顾盼马路左右。我记得邻居贝西勒先生问过我是不是在为参加奥林匹克谈论比赛而训练。他说我一看就是冠军料。

街上没有多少小朋友,更没有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安德森家有一个女婴叫埃洛伊丝。南边隔着两栋房子的那一家有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叫韦恩。对面街角住着一个高中男孩。没有一个人可以跟我一起玩。

所以我跟邻居家的动物都有了不错的交情。我最喜欢的是贝西勒家的狗斯尼皮特。斯尼皮特是一只西班牙猎犬,棕色和白色相间的毛,粉红色的鼻子。贝西勒一家平时把她拴在院子里,因为只要一放开她就逃跑,她已经被车撞过至少一次了,这只是他们知道的。我会跟斯尼皮特一起待好几个小时,她把头放在我脚上,竖起耳朵听我说的每一个字。贝西勒一家发现我总是来找斯尼皮特后,就特意为我在院子里放了一把椅子,这是一把小椅子,是他们的孙子小的时候坐的,上面还有一个心形的坐垫。

我也经常自己一个人待着,或者是跟玛丽待在一起。(还记得玛丽吧?我想象中的好朋友,可是没人喜欢她。)我早就习惯一个人待着了,以前也经常这样,所以我并不在乎。

外婆唐娜会过来换床单、洗衣服,但她只在爸爸不在的时候过来,她受不了跟爸爸共处一室。如果说洛厄尔因为费恩被送走了而生气的话,外婆则是因为爸爸妈妈之前让费恩住进来而生气。我知道她肯定不会承认,她肯定会说她很爱费恩,但是即使那时我只有五岁,我也知道这不是真的。我经常听外婆讲我一岁生日的时候,费恩把她钱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了,还吃掉了姥爷丹的最后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宝丽来照片,唐娜外婆一直把它藏在钱包里,伤心难过的时候就会拿出来看。

洛厄尔说要是有两张照片的话,我可能会把另一张拿起来吃掉,因为那时候费恩做什么我就会跟着做什么。洛厄尔也说过爸爸觉得外婆很有可能故意把包放在费恩能碰到而我碰不到的地方,很明显包里面放着有毒的东西。

爸爸本来打算用外婆和奶奶的名字给我和费恩取名字,也就是说我们一个叫唐娜一个叫弗雷德里卡,用抛硬币的方式来决定,但是外婆和奶奶都坚持让我叫她们的名字。爸爸本来是想做件让大家都开心的事,算是给大家一些补偿,可是最后她们两个却争起来了,这让他很生气。他可能想到了外婆唐娜会这样,但他没想到自己的亲生母亲也会这样。争吵的洞马上要打开了,库克家族的时空连续体马上要破裂了,这时妈妈出现把洞堵住了,她说我叫露丝玛丽,而费恩叫费恩,因为她是妈妈,这是她想给孩子们取的名字。我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外婆唐娜在一次争吵中提到过,用这件事来进一步证明爸爸有多奇怪。

我很高兴我们没有叫外婆和奶奶的名字。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唐娜是我外婆,所以我总觉得唐娜听起来是外婆那一辈人的名字。弗雷德里卡呢?名字有什么关系呢,玫瑰不叫玫瑰,依然会芳香如故,要是你非得这么说的话。但是我不敢保证如果我一辈子都叫弗雷德里卡,会不会产生什么麻烦。我也不敢保证这个名字会不会把我折磨疯(不是说我现在没叫这个名字就没被折磨疯)。

外婆唐娜会打扫厨房,打扫完要是还有劲儿的话也会打开一些箱子整理里面的餐具或者是我的衣服,很明显除了她以外根本没人打算整理箱子里的东西。外婆会给我做午饭,还会做一些像溏心鸡蛋一样有药用价值的食物端到妈妈的房间里,然后把妈妈抬到椅子上给妈妈换床单,脱下妈妈的睡衣给她洗睡衣,再求着妈妈吃饭。有时候唐娜外婆非常心平气和,会跟妈妈讲一些她喜欢的有益身心的话题,内容主要是一些她从来没见过的人的健康和婚姻问题。她很喜欢死人,经常读一些历史传记,对英国都铎王朝情有独钟,都铎王朝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夫妻关系不协调。

要是这些都不管用的话,她就会活跃起来。她会说天气这么好,你一直这样待在屋里太浪费了,哪怕天气不好她也会这么说。她会说你的孩子需要你,说我一年前就该上幼儿园了。(我没上幼儿园,因为费恩不能上幼儿园,玛丽也不能上。)她会说该有人管管洛厄尔,他只有十一岁,老天啊,他不应该这么早就离开家。外婆想让她的孩子对她的外孙进行情感上的勒索,而洛厄尔逃过了这一劫,在外婆看来,爸爸应该严厉地管教洛厄尔,有时候甚至应该用腰带打他。

她曾经开车到过马克家,打算逼洛厄尔回家,但最后却灰头土脸地回来了。哥哥和马克骑车出去玩了,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儿,马克的妈妈说我爸爸很感谢她让洛厄尔在她家住,还说要是爸爸来接他的话她就会让洛厄尔回家。唐娜外婆对妈妈说,马克的妈妈会把孩子带成野孩子的,她自己就是一个很粗鲁的女人。

外婆会在爸爸回来前离开,有时候她会嘱咐我别告诉爸爸她来过,因为她对爸爸的厌恶已经深入到了骨子里,就像厌恶天使蛋糕里面的蛋白一样。爸爸当然知道外婆来过,要不他怎么能放心地把我留在家里?爸爸回来后要不了多久,就会把外婆送进妈妈卧室里的食物拿出来扔掉。然后给自己拿一罐啤酒,喝完啤酒喝威士忌。他也会给我拿一块涂着花生酱的饼干。

晚上在我的房间里能听到争吵声,妈妈的声音太轻了,我一点都听不到(或许妈妈根本就没说话),爸爸那时已经醉了(我现在才知道爸爸是喝醉了):你们所有人都怪我,我的孩子,我的老婆。我们还能怎么选呢?可我和你们一样难过啊!

洛厄尔最后终于回来了,在黑暗里摸索着上楼,没人听到他的声音,然后他走进我的房间把我叫醒。“要是,”他说——十一岁的哥哥对五岁的我说,用手臂搂住我,这样他身上的瘀青就会被我的T恤袖子遮住——“要是这次你能闭上你那张嘴。”

我这辈子从来没因为见到一个人而如此高兴过。

4

我对爸爸妈妈卧室里关着的门产生了恐惧症。每天深夜我都能听到那扇门被关上的声音,像心脏一样跳动着闭合了。只要洛厄尔同意,晚上我就去他的卧室和他挤在一起睡,我想尽量待在这栋房子里离爸爸妈妈的卧室最远的地方。

有时候洛厄尔会很同情我,有时候他似乎也会很害怕,我们都经历着费恩消失和妈妈崩溃的重大变故,有一段时间,我们两个是一起面对的。洛厄尔会给我读书,或者边玩复杂的单人纸牌游戏边听我在一旁叽叽喳喳。他玩的游戏需要两三副牌,几乎没有赢的可能。洛厄尔就喜欢玩那种没人能赢得了的游戏。

有时候要是他半梦半醒的话,就会让我半夜爬到他的床上,以避开爸爸在卧室里怒吼的声音。可我半夜过来的时候他要是还很清醒,就会生气,把我送到楼上,让我自己在楼上默默地哭。在我们家,换床睡觉几乎是一种习俗,费恩和我基本上每天早上醒来躺的床都不是我们前一天晚上睡觉的床。爸爸妈妈也觉得不想自己一个人睡觉是哺乳动物的天性。尽管他们想让我们在各自的床上睡,因为我们一起睡觉就会互相拳打脚踢,但他们从来没有坚持过。

洛厄尔睡觉的时候,我就玩他的头发,好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喜欢用两根手指像剪刀似的夹住一小绺头发,然后用大拇指玩刺刺的头发尖。洛厄尔的发型跟《星球大战》里卢克天行者的发型一样,但头发颜色却跟汉索罗的一样。当然我那时候并没看过那部电影。我太小了,不能看那个,而且费恩也不能去电影院。但是我们有游戏卡,我从卡片上知道了他们的发型。

洛厄尔看过好几遍《星球大战》,就演给我们两个看。我最喜欢卢克。“我是卢克天行者,我是来救你的。”费恩的品位比较复杂,她更喜欢汉 索罗。“笑起来吧,小绒球。”

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会让孩子很痛苦。当我终于可以看《星球大战》时,我发现影片最后卢克和汉都得了奖,但楚巴卡没有,我觉得整部电影被毁了。之前洛厄尔在给我们讲《星球大战》的时候把结局改了,所以我看到这里时非常震惊。

洛厄尔的房间里有一股潮湿的雪松味,味道来自一个装了三只老鼠的笼子,这些老鼠是被爸爸实验室的人丢掉的,它们一整晚都在不停地转笼子里的小转轮,发出吱吱吱吱的声音。现在回想起来,实验鼠从实验室的数据点转换成宠物的过程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它们成了宠物以后,就有了名字,可以享受特权,还会定期去看兽医,这么大的转变在一下午之内就完成了。真是活生生的灰姑娘的故事!但那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那时,赫尔曼明斯特、查理 柴德和戴头巾的小坦普尔顿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就是三只小老鼠而已。

洛厄尔身上也有味道,不臭,却很刺激我的感官,因为他身上的味道变了。那时我以为这是因为他很生气,我以为我闻到的是生气的味道,但他正在长大,正慢慢失去童年甜蜜的味道,身上开始有了酸味。他睡觉的时候一直在出汗。

大多数早上,哥哥都是在其他人醒来之前离开。一开始我们都不知道,后来才知道他一直跟比亚德夫妇一起吃早饭。比亚德夫妇没有孩子,是虔诚的基督徒,住在街对面。比亚德先生视力不好,洛厄尔每天都大声地给他读体育新闻,而比亚德夫人就在一旁煎培根鸡蛋。比亚德夫人觉得洛厄尔像苹果派一样甜,非常招人喜欢。

她知道一点我家的情况。布鲁明顿大多数人都知道一点,但是没人能真正明白。一天早上比亚德夫人出现在我家门口,手里拿着一罐巧克力饼干,秋天温暖的阳光从她身后照过来,把她衬得像天使一样。“我正在为你们全家人祈祷。”她跟我说,“记住,你是上帝造出来的人,一定会挺过这场风暴的。”

每个人都认为费恩死了,唐娜外婆说。你也可能这么想。但对于当时只有五岁的我来说,要是没人告诉我的话,我自己当然不可能想得到,然而所有比我大的人都想到了。

我只能告诉我自己,爸爸妈妈跟我解释过费恩为什么消失了,而且还解释过很多次,只是我自己不愿意想起来罢了。事实上,他们几乎一个字都没跟我说过,这听起来更不可思议。但是我很清楚地记得每天早上我都在恐惧中醒来,晚上在恐惧中睡去,这是一种刚刚萌芽的恐惧。而不知道恐惧的原因并没有减少我的恐惧,反倒让我更加恐惧。

无论如何,费恩当时没死,现在也没死。

洛厄尔开始看心理咨询师,而这成了爸爸每天晚上的独白中经常出现的话题。洛厄尔的咨询师建议他进行一次家庭商谈,跟父母单独交流,或者做一些可视化和催眠练习。而爸爸听到这些建议肯定会发怒。心理分析就是一派胡言,他会说,就是一些无用的文学理论。心理分析在写小说的时候可能还有点用,小说里一个人的生活可能因为童年时候的一次创伤而定型,当事人甚至可能对这次创伤没有一点印象。可是心理分析的盲对照和控制组在哪里?重复性数据又在哪里呢?

爸爸认为,心理分析的命名法只有在它被翻译成类拉丁语的英文的时候才有一些科学光泽。而在德语里,这个词只是一个令人眼前一亮的中性词。(你一定要想象他大吼着说出这些话的场景。在我长大的这个家庭里,发火的时候吼出“类拉丁语”、“命名法”和“科学光泽”等专业词汇再正常不过了。)

可是让哥哥看心理咨询师却是爸爸的主意。跟其他问题少年的家长一样,他觉得他应该做点什么,而跟其他问题少年的家长一样,他只能想到去看心理咨询师。

而对我,他则是请了一个保姆,梅丽莎。梅丽莎是个大学生,戴着猫头鹰一样的眼镜,有着蓝色条纹的镜腿像闪电一样穿过她的头发。她来的第一个星期,只要她一来我就上床睡觉,直到她离开我才起床。承认吧,我就是保姆们梦寐以求的类型。

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之前得到过教训。四岁的时候,有一个叫瑞琪儿的保姆为了让我不一直说话,喂了我好几勺用来做爆米花的玉米粒,还说要是我能保持一段时间不说话,玉米粒就会变成爆米花。听起来正合我意,所以我就忍着一直不说话,直到洛厄尔告诉我这绝对不可能实现。从那以后我就不喜欢保姆了。

当我习惯了梅丽莎以后,我决定喜欢她,她真是运气好,因为我想出了一个计划,那就是用我身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说话——来拯救我的家庭,而我自己一个人做不到。我试着跟梅丽莎解释我将要为爸爸展示的游戏,以及我将要参加的测试,但她完全没搞懂。

所以我们彼此都做出了让步。她每次来都得教我一个词典上的新词,唯一的要求就是这个词必须十分生僻,几乎没人会用到它,而她之前也从来不认识这个词。我不在乎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作为回报,我必须持续一个小时不跟她说话。她会用烤箱上的计时器来计时,而一般我都会每隔几分钟就问一次还有多长时间结束。我想说的话都积攒在我的胸膛里,直到越积越多,多到随时要爆炸。

“今天过得怎么样啊,小露丝?”爸爸下班回来后会这么问我,我就会告诉他今天过得“热情洋溢”,或是“平淡如水”,或是“正十二面体”。“听起来真不错。”爸爸会说。

我们的这些对话本来就没什么信息量,也不需要连贯。用词不当?加分点。

我只是想让他知道,至少我还在继续着我的学习。费恩还在的时候,他心血来潮时就会把我叫过去,挽起袖子教我一些很难的词。

一天下午,唐娜外婆过来了,非得拉着妈妈出去转一圈——逛街喝咖啡。夏天过去了,秋天也在一点点流逝。梅丽莎本应该照看我,但却在看电视。

梅丽莎现在已经算是家里的一部分了,每天下午她都在家里看电视,尽管之前爸爸妈妈从来不让我白天看电视,认为孩子应该从零开始寻找自己的乐趣。

梅丽莎迷上了一部肥皂剧,不是爷爷奶奶看的那部,里面没有凯伦和拉里。梅丽莎看的这部肥皂剧主角有本、阿曼达、露丝尔和艾伦。如果说爷爷奶奶因为他们看的那部剧有一些色情镜头而觉得不满的话,梅丽莎看的这部剧完全就是一部禁片。梅丽莎让我跟她一起看,虽然我一点也看不懂。正是因为我一点也看不懂,所以我一点都不想看。至于看电视的时候我应不应该保持安静,我们两个有不同的意见。

梅丽莎渐渐放松了警惕。她先教了我一个词然后让我保证绝不会对爸爸妈妈说这个词。这个词是“猥亵”。要是十几年以后“猥亵”这个词在高考中出现我一定能答对,可是我并没有这么好运。这个词真的不太好用。

问问洛厄尔就知道我是不是个守承诺的人了。我一见到爸爸就说我今天过得很“猥亵”,而没说梅丽莎今天教我的官方词语“曼蒂安斯”,但是我不确定这个词有没有让爸爸更加坚定辞退梅丽莎的想法。

不管怎样,在我对爸爸说“猥亵”这个词之前,我对洛厄尔也说过。洛厄尔本来应该去上学的,可是有天却很早就回家了,从后门偷偷摸摸地溜进来,朝我招手让我跟他到外面去。我就跟着他出去了,但还是一直说个不停,并没有他想得那么安静。洛厄尔对我新学的词一点兴趣都没有,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就把这些词抛在了脑后。

外面站着一个邻居,就是街角白色房子里那个念高中的大男孩,拉塞尔图普曼。他正倚在妈妈那辆蓝色东风日产汽车上,疲倦地点起根烟吸了一口。我从来没想过可以在家门口见到拉塞尔图普曼,一下子就被他迷住了,整个人都兴奋起来。我对他一见钟情了!

洛厄尔举起手摇了摇,车钥匙在他拳头里叮叮地响。“你确定要带她?”拉塞尔问,看了我一眼,“我可听说她特别能说。”

“我们需要她。”洛厄尔答。所以我就坐在了车后座,洛厄尔给我系了安全带,他对这种事情很认真,即使不是拉塞尔开车,他也会很认真地给我系安全带。后来我才知道拉塞尔那时还没有驾照。他在驾校学过开车,知道怎么开。事后回想,坐在他的车里我竟然一点也不紧张,尽管这件事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洛厄尔说我们将要展开一场秘密探险活动,一场间谍活动,他们允许我把玛丽带在身边,因为玛丽知道怎么管住自己的嘴,因此可以给我们所有人做示范。现在发生的这一切都很让我高兴,我很荣幸能跟大男孩们一起外出探险。现在想想,我才发现当时洛厄尔只有十一岁,而拉塞尔已经十六岁了,他们俩年龄差距还是很大的,但当时我却觉得他们两个同样迷人。

那段时间我也极度渴望能远离我们住的那栋房子。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梦里有人在爸爸妈妈卧室里面敲门,一开始还是一种活泼的旋律,像踢踏舞鞋发出的声音,可是声音一次比一次大,最后大到快要把我的耳膜震破了。我在睡梦中惊醒。身下的床单已经湿透了,我必须离开这张床到洛厄尔那儿换睡衣。

拉塞尔把妈妈之前听的广播电台换到了西伊利诺斯大学电台,这是个学生电台,里面放的歌我从来没听过,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我跟着背景音乐一起哼,直到最后拉塞尔说我把他折磨得神经疼。

见鬼了!我把他那句话重复了好几遍,但是声音很小,这样拉塞尔就听不到了。我喜欢舌头卷动的状态。

坐在后座的我看不到汽车前窗,只能看到拉塞尔的后脑勺,他时不时地靠在汽车靠枕上。我一直在想怎么才能让他爱上我。尽管我内心深处知道,夸夸其谈肯定没法得到拉塞尔的心,但实在想不到其他方法。

电台广播又放了好几首歌,还放了一出即将在好莱坞电台播放的原创神秘广播剧。之后电台接听了一个听众的电话,这个听众说他们老师让他们整节课都读《德古拉》,即使有些基督徒认为这会危害他们的灵魂。(我们在这里暂停一下,想象一下1979年那些不愿意读吸血鬼的人要是穿越到现在的话会是什么感受。好了,再回到我的故事吧。)

又有很多听众打进来。大多数人都喜欢读《德古拉》,也有一些人不喜欢,但是没人喜欢自以为是的教授。

车开始颠簸了,我能听到轮胎碾过石子的声音。不一会儿车子就停下了。我认出了郁金香树上那鲜艳的花冠,金灿灿的叶子在蓝天白云下摇曳,这是长在我们农场房子路边的。洛厄尔下车把农场大门打开,然后又回来了。

事先我完全不知道我们竟然要到这里来。原本心情还不错,现在却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尽管他们没说,一般情况下他们什么也不会说,我却很确定费恩被留在了这栋老房子里,跟研究生们住在一起。我能想象她的生活跟以前差不多,有可能比我过得更逍遥,虽然会很想妈妈(难道我们不想妈妈吗?),但爸爸会不时过来监督他们的训练,看他们用带颜色的扑克牌和葡萄干做游戏。再过几个月,她就六岁了,我猜爸爸肯定会像往年一样给她买一个上面插着糖衣玫瑰的蛋糕,我和费恩都很喜欢这种蛋糕。(我那时候不知道其实费恩并不喜欢。)

之前我一直觉得她没去看妈妈肯定很伤心,我不想跟她一样伤心,可是现在看来她应该也不会太伤心。研究生们都很好,从来不会大吼大叫,因为爸爸不允许他们吼叫,而且他们都很爱费恩。比起我来,他们更爱费恩。有时候我得使劲抱住他们的腿不放开才能引起他们的注意。

我们正行驶在农场里的小路上。费恩总是能很快听到车开过来的声音,现在肯定已经趴在窗户上看了。我不太确定我想不想见到她,但是我很确定她不想见到我。“玛丽不想见费恩。”我对洛厄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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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厄尔扭了一下身子,斜眼盯着我。“老天!你不会以为费恩还住在这里吧?我靠,小露丝。”

我之前从来没听洛厄尔说过“靠”,现在想想,他那时候是想在拉塞尔面前表现表现。“靠”是又一个我觉得说起来很爽的词。靠靠靠,呱呱呱。“别跟个小孩似的,”洛厄尔说,“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整栋房子都是空的。”

“我才不是小孩子。”我条件反射地回了他一句,当时完全放松了警惕,没想到洛厄尔会突然讽刺我,但我也没生气。头顶上,熟悉的树枝像金色的云朵;脚底下,是轮胎压石子发出的嘎吱声。我还记得之前在这条路上我找到过各种各样的小石子,它们如水晶般晶莹剔透。这里的石子和四叶草都让我很着迷。我们的新房子外面就没有石子,一点也不好玩。

车停了下来。我们下车沿着屋子绕到了厨房前面,但门是锁着的。洛厄尔跟拉塞尔说所有的门窗都是锁着的,连楼上的窗户也在我们住在这儿的最后一年装上了栏杆。我还没学会怎么从苹果树爬到卧室里,这条路就被堵死了。

唯一能进去的方法就是从狗屋爬到厨房里。我不记得我们养过狗,但很显然,我们以前确实养过一只叫塔玛拉普雷斯的小猎犬。而且我和费恩都爱她爱得无法自拔,我们还躺在她身侧睡觉,可在我两岁时她患癌症死了。这间狗屋跟其他狗屋不太一样,门闩在外面。

洛厄尔打开门,让我钻进去。

我不想钻。我很害怕。我觉得我们搬走肯定让这间房子受伤了,它肯定觉得自己被遗弃了。“这就是栋空房子,”洛厄尔鼓励我,“玛丽会跟你一起进去的。”就像我可以相信玛丽是个战士似的。

玛丽没法保护我。我想要费恩。费恩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啊?

“嗨,”拉塞尔说,他竟然在跟我讲话!“我们还指着你呢,小屁孩儿。”

好吧,为了爱情。

我从狗窝爬进厨房,里面很黑,依稀透进来一些阳光,尘土颗粒在我身边跳跃、发光。这间厨房从来没这么空荡过。原来放餐桌的地方现在只有一块烂油布,不过看起来倒是比以前更光亮顺滑了。我和费恩曾经有一次躲在了桌子底下,这样就没人发现我们用签字笔在地上画画了。要是知道我们画在哪儿的话,你现在还能发现那些画的痕迹。

这间空空如也的房子仿佛嗡嗡地把我围住,使劲地挤我,让我难以呼吸。我能感受到整间厨房的愤怒,但我不知道到底是这间房子在生气还是费恩在生气。我赶紧跑去给洛厄尔和拉塞尔开门,他们一进来我就觉得房子放过我了。那种愤怒感消失了,剩下的是极度悲伤的感觉。

他们两个在前面走着,悄悄地讲话,我听不到说的是什么,所以很怀疑他们,但一直紧跟着。我想念这里。我想念这里宽阔的楼梯,我们以前总是坐着豆袋椅从楼梯上滑下来。我想念这里的地下室,冬天这里总是有好多筐苹果和胡萝卜,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可以自己随便拿,不需要征得大人的同意,只是你必须自己去黑暗的地下室里拿。可现在如果他们两个不下去,我自己肯定不敢下去,但如果他们两个下去,我也绝对会跟他们一起下去。

我想念这栋大房子以前的繁忙。我想念那个一望无际的院子。我想念那个谷仓,我想念那个马厩,里面堆满了破凳子、破自行车、杂志、摇篮车、婴儿车和汽车安全座椅。我想念那条小溪和火山坑,夏天我们就在那个火山坑里烤土豆、做爆米花。我想念我们为了做科学实验而在阳台上养的那一罐罐蝌蚪。我想念天花板上画的星群。我想念图书馆地面上的地图,我们可以带着午饭在全球旅游,在澳大利亚或厄瓜多尔或芬兰享用我们的午餐。惠特曼的诗句“我的手掌覆盖各大洲”用红色的字弯曲地写在地图最西边的角上。我的手掌连印第安纳都盖不过来,但是我可以根据形状找到印第安纳。之后我就希望能认识地图上的字。我们搬家之前,妈妈一直在用爸爸的数学书教我学数学。“两个数字相乘得到一个数字。”

“真是一场畸形秀。”拉塞尔说,让我一下子对他好感全无。真是垃圾。新房子里我的房间要比这里的房间大。

“草坪上还连着电吗?”拉塞尔问。虽然现在前院开满了蒲公英、金凤花和三叶草,但你仍然能看出来以前这里是一片草坪。

“说什么呢。”洛厄尔说。

“我听说要是你踏进草坪,就会触电。据说为了不让人们踏进草坪,整个草坪都是通电的。”

“不是的,”洛厄尔说,“这就是个普通的草坪。”

梅丽莎终于看完了电视剧,才注意到我不见了。她在附近仔细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我,直到比亚德夫妇发现洛厄尔没去上学,催她给爸爸打电话。爸爸不得已取消了他的课,回到家发现车不见了。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一直对我们强调我们不仅给他带来了麻烦,还给一整个班的学生都带来了麻烦,好像爸爸不去上课不是这些学生们这周最高兴的事情一样。

我们一回来,爸爸就把我从汽车后座上抱出来,也没问我今天过得怎么样。可就算他不问我也一直在跟他讲。

5

有一件关于玛丽的事情你还不知道。我童年时期自己想象出来的朋友并不是一个小女孩,而是一只小黑猩猩。

当然,我的姐姐费恩也是。

可能有些人早就想到了。其他人可能会气我太做作,隐瞒了这么久费恩的真实身份。

我得为我自己辩护一下,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我人生中的前十八年都是在我和一只黑猩猩一起长大的这个事实中度过的。为了忘记这件事,我穿越了大半个国家。所以我绝对不会一开始就对别人提起这件事。

但更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想让你看清楚事情的真相。现在我告诉你费恩是一只黑猩猩,你就不把她当成我的姐姐了。你现在肯定在想我们是把费恩当成宠物来爱的。费恩离开以后,唐娜外婆告诉洛厄尔和我,当初我们的狗塔玛拉普雷斯去世的时候,妈妈就跟现在一样痛苦。外婆是在暗示我们费恩只是家里的宠物。洛厄尔跟爸爸说了,我们都很生气,所以唐娜外婆只好闭嘴不说了。

费恩不是家里的小狗。她是洛厄尔的小妹妹,他的影子,他忠诚的伙伴。爸爸妈妈承诺把费恩当亲生女儿来爱,多年来我都问自己他们到底有没有遵守这个承诺。我开始留意爸爸妈妈给我讲的故事,不久之后就开始回想他们曾经讲过的故事,想看看故事里面的父母是怎么爱自己的女儿的。我既是爸爸妈妈的女儿,也是费恩的妹妹。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仅仅关系到费恩。

书上写了被溺爱的女儿、受压迫的女儿、大声说话的女儿,以及被父母要求安静的女儿。我还在书里发现了被关在塔中的女儿,她们被当成奴隶,遭人毒打;父母挚爱的女儿被送去给可怕的怪兽做家务。大多数情况下,女儿被父母送走后就成了孤儿,像简爱和安妮 雪莉。但也有例外,格雷特和哥哥被扔在了森林中。黛西 提勒曼和兄弟姐妹被丢在了商场的停车场里。萨拉克鲁的爸爸很喜欢她,可还是让她一个人在学校生活。总之,可能性很多,而费恩的命运也跟这些故事很像。

还记得我一开始提到的那个古老的童话故事吗——两姐妹一个口吐宝石和花,一个口吐蛇和癞蛤蟆?这个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姐姐被扔到森林中,最后死在了那里,痛苦而孤独。她的亲生母亲把她抛弃了。这是妈妈给我们讲的,结局太悲惨,我宁愿从来没听过。所以早在费恩被送走之前很久,我就让妈妈再也不要给我们讲这个故事了。

但也许故事的结局是我自己想象出来的,因为当时我很伤心,很警觉。也有可能是费恩走了之后,我按照我的感觉调整了我的记忆。人们会这样做。人们总是这么做。

费恩消失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孤独。我们两个就是双胞胎,她是哈哈镜里面的我,是另一个旋风一样的我。当然,很有必要提一点,我对她也是同样重要的。我跟洛厄尔一样,把她当亲姐妹来爱。但我只有她一个姐姐,所以我不确定我对她的感觉是不是爱姐姐的感觉,这是一个没有对照组的实验。可是第一次读《小妇人》时,我觉得我爱费恩就像乔爱艾米一样,但并没有乔爱贝丝那么多。

当时我们并不是唯一一个试图把黑猩猩宝宝当人类宝宝来养的家庭。俄克拉荷马州诺曼市各超市的走廊通道里有很多这样的家庭,在那里,威廉莱蒙博士把黑猩猩当处方药一样开给他的研究生和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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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甚至不是唯一一个把黑猩猩宝宝和人类宝宝一起养的家庭。但我们是继20世纪30年代的凯格洛之后,唯一把黑猩猩和人类当成双胞胎来养的家庭。在20世纪70年代,大多数养黑猩猩的家庭里人类孩子已经很大了,就不是实验的一部分了。

而我和费恩基本上是被爸爸妈妈用同样的方式养大的。我确定我是这个国家里唯一一个要拒绝所有生日派对邀请的黑猩猩妹妹。尽管这是因为爸爸要防止我染上感冒,把病菌带回来,小黑猩猩对呼吸道传染病的抵抗力很差。在我人生的第一个五年里,我们只参加过一次生日派对,我已经没有印象了。不过洛厄尔告诉我那场派对上有彩饰陶罐、棒球帽和各种飞来飞去的糖果,但却发生了一场悲剧:费恩咬了寿星伯蒂卡宾斯的腿。很显然费恩闯了大祸。

当然我也在想,其他养黑猩猩的家庭可能跟我们不一样。费恩对别人对她的冷落很敏感,一旦感觉到,就会吃醋并且发火。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会让黑猩猩很痛苦。

我最开始的记忆大多是触觉的记忆而不是图像的记忆:我躺在费恩身上,脸颊轻轻贴着她的皮毛。她刚洗了个泡泡浴,身上有草莓香皂的味道,下巴稀疏的绒毛上仍然挂着几滴水珠。

我看着她的手和她黑色的指甲,她的手指一伸一缩。当时我们肯定都很小。她的手掌是粉红色的,非常柔软,还有婴儿手掌的皱纹。她递给我一个大大的金色葡萄干。

我们面前摆着一盘葡萄干,我觉得这肯定是费恩的,不是我的。这是费恩在我们的游戏中赢来的。但没关系,因为费恩会分给我吃,一个给她,一个给我,一个给她,一个给我。我对这段记忆的感觉就是非常开心,非常满足。

接着就是之后的记忆。我们在爸爸的书房里玩“一样不一样”的游戏。费恩玩的版本是给她看两样东西,比如两个苹果或一个苹果一个网球。费恩会拿两张扑克牌,一张红色的,一张蓝色的。如果她觉得这两样东西是一样的,就给爸爸的研究生雪莉红色的扑克牌,而蓝色的表示不一样。直到现在我们都没有弄明白她是不是真的理解这个游戏。

而这个游戏对我来说太简单了。我会跟艾米一起玩游戏,艾米给我列出四样东西,然后问我哪一样不合适。有些时候这些题目很狡猾。题目从小猪、小鸭子、马和熊宝宝变成了猪、鸭子、马和熊。我很喜爱这个游戏,尤其是爸爸说过它没有正误之分,就是为了看看我的思考过程。所以我玩的是一个永远不会输的游戏,在玩的过程中我还可以告诉所有人我脑子中所有的想法。

我自己做出选择,同时也跟艾米讲我对鸭子、马和其他一些动物的认识,还有跟这些动物相处的经历。我跟她讲,要是你给鸭子喂面包,大的鸭子会把所有的面包都吃掉,不给小鸭子留,这是不是不公平?这样不好,分享才好。

我跟她讲有一次因为我带的面包不够,鸭子追在我后面跑。我说费恩就不拿她的面包喂鸭子,她都是自己吃。事实上费恩有时候自己吃,有时候也会喂鸭子。但艾米并不纠正我,我就底气十足地这么说了。我说,费恩不喜欢分享。直接把费恩跟我分享这件事省略了。

我跟艾米说我从来没骑过马,但我以后一定会骑马的。将来我会有一匹自己的马,可能叫它星星或火焰。费恩不会骑马对吧?我问她。我总是在找我能做而费恩却做不了的事。“有可能。”艾米一边回答我,一边做着记录。这样的生活太美好了。

但是费恩却越来越不耐烦了。她没法吃游戏中的苹果,所以就不玩“一样不一样”的游戏了。她跑过来,把她那粗糙的架子似的额头靠在我平整的额头上,我一眼望进了她琥珀色的双眼。她离我很近,呼出的气都到了我的嘴巴里。我能闻出来她不开心。这是她身上一直都有的湿毛巾味,但带着一丝辛辣痛苦的味道。“费恩,别烦我了。”我轻轻地推了一下她。怎么说我也是在工作呢。

她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比着手势想要苹果、香蕉、糖和其他美味的食物,但她很忧伤,因为这些东西都不会出现。然后她就在爸爸的书桌和大扶椅上跳来跳去。她穿着最喜欢的黄色衬衫,上面画着好几只画眉鸟,跳起来的时候衬衫就缩到了她的腰部,露出了底下的尿布。她的嘴唇像烟囱一样伸出来,小脸又白又光滑。我听到她发出了呜呜呜的声音,只有在着急的时候她才发出这种声音。

这个游戏她玩得一点也不开心,但我却一直玩得很开心。我要是爬到爸爸的书桌上,没人会制止我,也没人会提醒我注意安全。也许是因为没人对费恩说过这样的话,所以现在他们也不能对我说。爸爸的书桌比我想的要远,我没能爬上去,最后手肘朝下跌在了地上。跌倒的时候我听到费恩在笑,她的笑声让艾米他们很激动。一般情况下,黑猩猩只有在发生肢体接触的时候才会笑。在这之前,费恩只有在别人追她或挠她的时候才笑过。而嘲笑是人类才有的特征。

爸爸让雪莉和艾米认真观察费恩的笑声。受呼吸频率的影响,费恩的笑声是大喘气的声音。爸爸推测费恩在一次呼气吸气的循环中无法发出连续的声音。这对人类口头表达的发展又有什么意义呢?没人在乎刚才费恩是在嘲笑我,而我觉得这才是最重要的一点。

伤到手肘后我喊疼没人在意,结果我骨折了。爸爸让我看我骨折的X射线片子,以此来表达他对我的歉意。骨折的地方看起来像瓷器碎片。我身上竟然有一块摔碎的骨头,这是件严重的事情,而我却从中得到了一丝安慰。

但让我耿耿于怀的是,如果说费恩能做到而我做不到的事情像一座山的话,那么我能做到而费恩做不到的事情就只是一个小土堆。我的个头比她大,这应该让我有些优势,但她却比我壮很多。唯一一件我比她做得好的事情就是说话,可我也不会拿这个做交易。我不会为了能迅速爬上栏杆或像豹子一样挂在储藏室的门上而立刻拿说话来交换。

于是为了扳平我和费恩的比分,我发明了玛丽。玛丽能做所有费恩会做的事,而且玛丽只做好事不做坏事,所谓的好事就是听我的命令做事或者是替我做事。

尽管起初我发明玛丽的原因是想用玛丽来衬托我的好,但对我来说,玛丽最棒的一点是她是我的止痛剂。

从农场回来后的几天里,我和玛丽经常爬到拉塞尔图普曼家后院的枫树枝上。现在我们正坐在树枝上看拉塞尔家的厨房,厨房里,拉塞尔的妈妈穿着一件画着精灵图案的拼接背心,她先用报纸盖住桌子,然后拿着一把刀走向南瓜。

为什么我们要爬到拉塞尔家的枫树上呢?因为整条街上的树,我就只能轻松爬上这一棵。这棵树的底部像叉子一样分成了三部分,其中一部分跟地面几乎平行,所以我可以像过高架桥一样在树上走,同时抓着上面的树枝保持平衡。再往上走一点我就得爬了,树上有很多树枝,踩在哪条树枝上都很容易继续往上爬。而我们能在树上看到拉塞尔家的厨房只是一个额外的奖励。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爬树,不是为了侦查。

玛丽比我爬得更高。她说她能看到街上所有的巷子,还能看到比亚德家的屋顶。她说她能看到拉塞尔家的卧室。她说拉塞尔正在床上蹦跶。

很明显她在说谎,因为下一秒拉塞尔就从厨房出来了,径直朝我走了过来。枫树上有几片红色的树叶,我希望这些树叶能遮住我。我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可拉塞尔还是径直走到了我下面。“小屁孩,你在上面干吗呢?”他问我,“你在看什么呢?”

我跟他说他妈妈正在切南瓜。只是我没说“切”,说的是“分解”。有一次洛厄尔在农场的小溪旁捡到一只死青蛙,他和爸爸就把死青蛙放在餐桌上,用一下午时间把它分解了,青蛙的心脏像潮湿的小坚果。我当时觉得没什么,可是现在看到拉塞尔的妈妈靠近南瓜,我的胃就开始难受,并且不断往嘴里送唾沫。我很艰难地把唾沫吞下去,眼睛转向别处,不再看厨房。

我正站在一根树枝上,一只手扶着更高的树枝,边说话边随意地轻轻摇动树枝。谁都看不出来我的胃里正翻江倒海。我就是这么机智!“女猴子,”拉塞尔说,这个词我是上了学之后才知道的,“你可真是个奇葩。”拉塞尔语气很轻松,所以我并没有在意。“跟你哥哥说我拿着他的钱。”

我又向厨房看去。拉塞尔的妈妈开始给南瓜清理“内脏”,她用手把南瓜瓤挖出来甩到报纸上。我的头嗡的一声响,腿也开始颤抖,有一瞬间我觉得我快掉下去了,甚至可能会吐出来。

我横坐在一根树枝上,但这根树枝很细又很软,所以我一坐上去它就往下弯,然后我就开始往下掉,途中折断了很多树芽和树叶,最后脚先着地,然后是屁股,手上多了各种刮痕。

“你到底在干什么?”拉塞尔问我,接着弹了弹手指指着我的裤裆,裤裆被染上了树叶的颜色。我实在是没法形容我受到的侮辱。我知道我的裤裆不应该被看到或者被提及。我知道裤子被染上的颜色不该是秋天的枫叶红。

几天后,警察抓了拉塞尔。外婆唐娜告诉我拉塞尔在农场开了一个万圣节派对,房子里的每块玻璃都碎了,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被送到了医院。

语言真是不精确,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我们要用语言呢?我听到的版本是这样的:最后费恩像幽灵一样出现了,跨越各种时间和空间,把我们住过的房子毁掉了。如果只是碎掉了几块玻璃,那有可能只是一场派对,费恩和我以前就朝玻璃扔过槌球,当时我们玩得很开心,后果却很严重。可是屋子里每块玻璃都碎了呢?听起来不像是嬉戏打闹的后果,更像是暴怒之下会做出来的事。

唐娜外婆无非是想告诉我:我太小了,还不懂酒精和毒品的危险。她不希望有生之年里看到我喝酒寻欢。我这样做会让妈妈伤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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