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高校人事改革方案浮出水面
北京大学尝试取消院系领导行政级别的改革举措,这两天引发了高教界的高度关注和热议。其实,从2014年开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就要求北大、清华和上海市“两校一市”进行综合改革试点。本报记者获悉,除了清北两校的教育综合改革在逐步推进外,上海作为全国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沪上各大高校也正加快综合改革步伐,推进一流大学建设。作为综改“重头戏”的人事改革方案,也在渐渐浮出水面。
部分部属高校打通教授直接任副校长的通道
“取消院长和系主任行政级别是我们一直在讨论的,去年讨论学校综合改革方案时,就提出希望做到这一步,目前相关规定仍在拟定之中。”复旦大学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在上海交通大学,以院为实体的管理体制改革,取消院长和系主任的行政级别也已提上议事日程;在同济大学,各二级学院院长目前仍有行政级别,但学院下的各系系主任早已不属于行政序列。事实上,在上海的教育综合改革中,就蕴含着这方面的试点任务,具体内容包括:将选择1-2所高校试点取消公办学校干部行政级别,面向海外和社会公开选聘的副校级行政领导,可不定行政级别;在地方公办高校也将逐步取消院系行政班子成员的行政级别。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在上海一些部属院校,教授可直接升任副校长的通道已经打开,并不需要从院系负责人的岗位按照行政序列逐级晋升。“从某种程度上说,取消院系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并没有什么操作层面的障碍。”复旦大学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沪上另一所高校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坦言,高校这项改革的难点不在二级学院院长层级。因为院长通常是由教授出任的,且基本上是具有正高职称的教授,各方面的待遇超过正处级干部。比如,在复旦、上海交大等高校,院长和系主任都已经不再按照行政级别而是按照教授级别来确定其待遇,一旦离开院长或系主任的岗位,仍然归入教师序列。
一所部属院校的院长直言:“对我们来说,取消行政级别,对于我们以学者身份开展工作,会带来更多便利。”
地方高校也在积极试水人事改革
沪上多所市属高校也在积极试水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希望能够探索出一条适合地方院校的一流大学发展之路。
作为首批唯一试点单位,自2016年开展深化高校改革建设地方高水平大学试点工作以来,上海大学正在启动综合改革,多项人事改革举措呼之欲出。
目前,上大有31个职能部门,除学院外,直属机构17个。此外,上大还有大大小小150多个研究机构,学校将考虑精简机构。上海大学校长金东寒透露,上大党办、校办原有处级干部共14人,撤销党办、校办,成立党政办,现已实现第一阶段目标——减至9人。另一方面,上大还将实施公开竞聘制,实现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后,相关人员的工资体系也要重新设计,把收入与岗位责任、能力、绩效密切挂钩。
比起传统院校,以全新体制机制办学的上海科技大学,在“去行政化”方面走在了前列。这所由上海市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共建的市属公办大学,从校领导到二级学院院长再到行政部门负责人,都没有行政级别。由于是一所新创办不久的大学,上科大这两年陆续有各类岗位对外招聘。知情人士透露,一些本来有行政级别的教师在受聘上科大后,行政级别就自动取消了。
关键是通过改革释放教师和科研人员的活力
伴随着讨论的深入,不少高教界人士认为,对于高校的综合改革,在理念上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现行大学制度中,行政管理确有必要,通过高校的综合改革,希望大学能够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和学术资源,让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
“其实,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去行政化,或者院长、系主任是否有行政级别,而在于哪种方式更有利于激发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的活力,推动一流大学的建设。”某高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还有学者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高校去行政级别和去行政化,仍然有很大的差异。院校是否有级别,隐含的是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对重点学校的支持力度。当前,大学综合改革措施的落地,一个重要看点是:能否释放出学术带头人的学术活力,使他们更多地承担起科技创新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