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究竟有多少钱:收入真的相当于“年薪几十万”吗

2016-11-23信息快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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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究竟有多少钱

曾经有不少媒体报道,经陈明远研究,鲁迅的收入水平折合今天的人民币约达到每月1.8万元到3.5万元(按2009年人民币的购买力折合——锡荣按)。按此计算,鲁迅每年收入至少应在三四十万元。本来,鲁迅那样的大文豪,以其文化贡献和市场号召力,应该有相应的经济回报。但是这样的收入水平,鲁迅经常穿的胶鞋,俗称“陈嘉庚鞋”,也是低档身份和经济不富裕的表示,却有点出乎人们意料。这也就打破了人们以前印象中鲁迅“破帽遮颜过闹市”的穷酸相:原来鲁迅是有钱的。那么,那种穷相是故作姿态了?但是这些说法和计算方法其实是有很多问题的。

稿费相当于今天多少万元的说法,都是大有问题的

按照陈明远的说法,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元银元约折合人民币(2009年)60-70元,那么,鲁迅每月有300到500元银元的收入,就相当于现在的1.8万元到3.5万元收入了。在后期,就更多。有时年收入达到15000元银元,就相当于现在的近100万元了。

按照有关的资料计算起来,他的说法原是可以成立的。但是,问题是,他说的一银元等于现在的60到70元,这一比价的依据是什么呢?从那时以来,币制的变化极大,经过1940年代末的极度通货膨胀,再经过1950年代的币制改变(缩减一万倍),1980年代以来又经过改革开放,几起几落,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时的币值与今天的币值,根本无法换算。

如果说,他是根据物价指数来计算的,那么,问题就来了。从那时以来,整个经济形态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当时作为农业国的中国,工业品价格很贵,而农副产品相对便宜。

按陈明远说法,1927-1936年间每斤大米6分钱,据《鲁迅日记》记载,1931年鲁迅买米每次都是买50磅(1磅=0.9072市斤),价在5元7角到6元之间,一般在5元9角,就是说每磅1角1分8厘,合每斤1角3分左右。则在今天(按70倍计算,下同)应该在9元左右,而事实上2009年的市场价大约只有2元左右,好一点的也不过4元左右,也即只有15倍左右。

再举个例子:鲁迅的《毁灭》1元一本,拿到今天,这样的书也就20元左右。1927年,鲁迅离开北京后,由许羡苏记录的鲁迅家用账目反映:《世界日报》四版每月1元2角,现在恐怕要每月15元左右。这就是14倍左右的倍率。鲁迅和许广平刚到上海时,通过“包饭作”包饭,每餐三菜(二荤一素)一汤4角,二荤一素2角5分。按照目前的物价算起来,二荤一素起码25元(当时每个菜都是可以供若干人吃的,像饭店里上的菜一样,这跟时下10元一份的盒饭可不一样),那就是100倍(中高档饭店价还不止这倍率)。

这几个例子说明,当时工业品的价格高出物价平均值,而现在工业发达,工业品反而低于物价平均值;手工业品则相反,当时低于平均值而现在高于平均值。又如,1927年1月10日鲁迅在厦门买中山表一只,价2元;买箱子一个,5元。像中山表这样的低档产品,现在恐怕50元都不到,那就最多只有10倍。至于那个箱子,不知是哪一只,现存鲁迅与许广平到上海时的小皮箱,拿到现在来,也未必值几百元。

其实,这两年说得煞有介事的关于鲁迅稿费多少,相当于今天多少多少万元的说法,都是大有问题的。

实际上,要衡量当时人的生活水平,只能把他的收入与当时人的总体收入水平去比。按其总体生活水平,相比较而言,看他在当时人们的总体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中属于什么层次,然后再与今天相应的层次对应起来看,或许才能比较准确地看出其实际收入水平和生活状况,哪能简单按照货币币值来计算呢?

每月几百元的收入,是“收入水平”而不是“生活水平”

鲁迅从1912年到1936年的25年中的实际收入状况,其总体水平是逐渐提高的,但中间起伏极大,如下表:

总平均在每月423元左右,在北京的14年,平均为250元左右。1926、1927年两年在厦门、广州平均为300到350元左右。只是到上海以后,尤其是把北新书局克扣他的版税收回后,收入水平才急剧上升到每月700元左右。如果这笔钱没有追回,那么月平均收入也就在四五百元。

按照陈明远先生的说法,1920年代上海市民的生活水平是:一个典型的五口之家(相当于四个成年人,称为“等成人”),每月66元银元为一般市民经济状况(每个“等成人”16元左右),每月100元以上到200元左右(每人每月50元)为中等生活水平,200元以上为上等生活水平,而30元以下为贫民生活水平。按此算法,单看鲁迅的收入状况是属于较高水平的。但且慢,我们看到的鲁迅每月几百元的收入,是“收入水平”而不是“生活水平”,“生活水平”是要看家庭人口状况才能确定的。鲁迅各个时期的收入状况既不同,其赡养的对象及人数也不同。我姑且将鲁迅的收入状况分为六个时期,并对各个时期的收入状况作一分析。

第一时期:1917年4月以前,鲁迅月收入在230元左右,赡养对象除母亲、朱安外,还有周建人、周作人及其家属,并佣工两人。虽然后来周作人一度在绍兴任教,也有收入,但收入很微薄,对鲁迅多有依赖。实际总赡养人口至少可算6人,平均每人每月40元左右,属于中等生活水平。

第二时期:1917年到1923年7月,周作人到北京大学任教,每月有240元收入,这对鲁迅的压力大为减轻。但周作人一家人口多,也很倚赖鲁迅,兄弟合爨,大致可以这样算:鲁迅250元(名义工资300元,但1919年起欠薪日甚,实际收入约为此数)、周作人240元(实际到手200元左右),共450元,赡养人口12人(鲁迅、母亲、朱安,作人夫妇及俩孩子,羽太重久及福子等,建人夫妇及俩孩子,还有管家、女工),则每人每月38元左右,也属于中等生活水平。

第三时期:1923年7月以后,与周作人决裂,不再承担作人方面人口的赡养义务,仅赡养自己和母亲、朱安及女工,并补贴周建人、朱安亲属,月收入230元左右,每人每月约合50元,已接近上等生活水平。

第四时期:1926年8月到厦门、广州后,收入增加到400元到500元,再加稿费,而这时候周建人也有了工作,可以减少补贴,他实际要承担的赡养人口仅为三人,再加上北京寓所的女工。到1927年到上海之前,平均每人每月可达100多元,属于上等生活水平(这时候许广平还在工作,有收入,完全可以不计入赡养对象)。

第五时期:1927年10月以后,到1929年9月海婴出生之前,这段时间虽然许广平不工作,但也只有四人(母亲和朱安另有北京方面所得版税,这里的另两人是鲁迅的学生,所谓“义子”夫妇),而收入由于从北新收回大量被扣版税,是他一生中收入最多的时候,所以收入达到每人每月150多元,是状况最好的时候。这段时间中,与周建人夫妇及其孩子们合爨,生活费上,鲁迅难免多负担一点,至于究竟负担多少比例,我还不清楚。

第六时期:1929年9月以后,海婴出生,又在上海寓所增加了女工,一度曾达到两个女工,但每人每月也达100元以上,也是很宽裕的。虽然也经常接济周建人,但已不住在一起,毕竟不像早年那样照顾了。但看鲁迅的日记,1929年11月25日有“以商务印书馆存款九百五十元赠克士”,一次就赠送这么多,实在不算少了。

有人称鲁迅每千字“八九十大洋”,主编每次签发稿费时手都要发抖

1996年11月的《鲁迅研究月刊》上,有位“梁”先生从《传记文学》上摘来一段记载,说是“鲁迅稿酬千字三十元”,令人觉得新鲜而惊讶,先录在这里:

据陈彬龢对人说:当年申报副刊的自由谈,自经过那次全面革新以后,对于青年读者灌注了不少的新知识。同时,对于文化人确能做到以礼相待的地步。例如每月稿费毋须作者到馆领取,馆方特派遣专人,登门奉送,而且不取收据,以示对作家的尊重。新作家的作品,其未经采用者,例必予以退还,并且说明退稿原因。而文稿致酬,至少每千字为十元。唯独鲁迅一人的作品,则不论用与不用,一概稿费照付。甚至,或被新闻检查处当局,认为该稿有违检查法令,予以禁刊,称为“开天窗”的亦要照付稿费。尤其对他特别提高稿酬每千字为三十元,此一数额,在当时,可以籴米六担有零,而且还是松江产品的净白软稻米呢。

无怪史量才每次签发鲁迅的稿费单子时,不禁手头为之发抖不已,此虽传言者过甚其词,但史量才是个克勤克俭之人,现在眼见鲁迅每千字的一篇文章,竟要花去他六担有零上白软稻米的代价,怎不要教他心惊胆战到手头发抖不已呢。况且他出身松江乡间的泗泾地方,自小看见村间农民们要收获六担多米的农作物,所受的是曝日淋雨的苦处,所花的是朝耕夕耘的辛劳,这六担多的米,正是粒粒皆辛苦了。但是对鲁迅的文章而言,亦自有它的固定价值,除了有深入社会阶层的特殊见解思想,还懂得一种骂人的艺术。因此,他的作品凡是讽刺时事,无不句句尖酸,语语毒辣,为广大的青年读者所喜爱,但亦为若干的拘谨者所憎恨,在读者的喜爱与憎恨之间,就分出左右的思想路线来了。不过申报的自由谈自从刊载鲁迅的化名“何家槐”(应为“何家干”——锡荣按)的骂人文章以后,终因一般读者喜爱鲁迅文章的人多,它的发行记数表上的数字竟直线而上了。

这篇短文还算客气的,只说“每千字三十元”,后来却越说越离谱了:读《世纪书窗》2001年第5期,有裴毅然《杂说稿费》一文,竟说鲁迅因为《申报》“自由谈”给他每千字“八九十大洋”,“主编史量才每次签发稿费时手都要发抖。不过,如果没有这只‘发抖的手’,鲁迅怎么买得起大陆新村的房子?”据说此说原出于前几年《新民晚报》某文透露。

我不幸没能读到那篇妙文,然而一读裴先生的转述,也不能不绝倒,上面那篇文章的“三十元”这回变成九十元了!——谁告诉你鲁迅买了大陆新村房子?又是谁告诉你鲁迅的稿费每千字大洋八九十元?时下文风之浮躁,文人说话之不负责任,竟以至于此!(摘自《鲁迅生平疑案》王锡荣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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