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会昙花一现?
讯(记者 唐玮婕)“ 我们今天在为共享经济唱赞歌的同时,更要深入地思考它所引发出的一系列问题,包括是不是存在共享悖论,如何界定行业约束,以及能不能找到一个支点,去平衡整个社会分配的问题。”在日前由BOSS聘与中欧商业评论共同主办的“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创新”论坛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龚焱对“共享经济”做了一番彻底的剖析,在他看来,这一新兴的经济形态之所在一些领域出现昙花一现的情况,关键是模式本质缺乏重构的价值。
所谓共享,龚焱把它定义为在所有权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使用权的临时性转移。这种转移有可能以有偿的方式实现,也有可能以无偿的方式实现,“一个资产本质上包括四个最基本的权利,即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传统意义上的独享时代,这四个权是高度统一的。随着共享经济的时代到来,所有权本身没有发生转移,但是对使用权产生了临时性转移。”
“共享经济在这一两年间,应该是激动人心的几个商业词汇之一。但是,我们也发现,它在很多领域出现了昙花一现的情况。到底用什么样的标准界定一个产业具不具备共享经济的前提?”对此,龚焱给出了一个框架,用三条标准来界定一个共享模式本身是不是有生命力。
首先是重构体验,它要对原有的用户体验有一个颠覆式的重构和提升,不只是比原来好了50%、100%,而是5倍甚至超过10倍。
其次是重构价值,即充分地释放闲置资产和碎片化时间,对原有的价值进行充分的释放,对价值进行重构。
第三是重构连接,也就是对服务的提供方和接受方的连接。
“如果用这三个标准来衡量,我们会发现有一些共享模式是倒退的,没有重构体系,也没有充分地释放闲置资源和碎片化时间,也没有改变连接方和接受方,这种倒退就意味类似的共享只可能是昙花一现,”龚焱说。
尽管共享经济是一个很好的概念,但是它离不开边界的约束。第一个约束来自行业。不同行业的共享经济的空间是完全不一样的。一旦行业的网络效应不强,这时候会约束整个共享的空间。
第二,要素上的约束。我们会看到一个现象,每个人都会存在一个反向选择的问题——愿意共享别人的优质资产或者是优质资源,但是几乎都不愿意共享自己的优质资源。所以,共享经济存在一个底层的悖论,最后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
第三,激励的扭曲效应。举个例子,如果一辆豪华汽车是共享的,有些人就会说“先拿这车练练手”。显然,深度挖掘和深度释放一些碎片化时间在操作层面是非常困难的,一旦这样,就可能会陷入共享过度。
龚焱表示,共享经济本身是对一些过剩资源、过剩产能和过剩的碎片化时间的高度的效果上的提升和高度的共享,但是至少从当前来看,这个新的经济形态还是没有解决社会分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