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独家解读:新高考改革,最终应指向人才培养模式变革
2017年,上海新高考改革试点方案成功落地。今年其他省市也将陆续进行高考改革。
与以往的高考模式相比,上海方案在选考科目、考试次数和时间安排、录取模式等方面实现突破,为进一步深化全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供了样本与借鉴。上海方案还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比如持续推进高校细化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强化高中各科目的教学质量、推进录取模式改革以更有利于高中开展综合素质培养等。
但无论如何完善和深化,改革的总体价值目标是不会改变的。这一轮新高考改革试点,撬动了中学教学改革和大学招生录取改革,促进了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方式转变,也要求人们在体验变化中改变惯性思维,形成改革共识,为学生成才、国家选才作出应有的贡献。上海、浙江的新高考改革实践使其他省份的改革有了更好的预见与设计,这就是试点的价值。
上海新高考改革方案有几个方面突破。
一是不分文理,去除了多年的“文理”标签,顺应现代社会发展对人才综合能力的高要求。上海原来实施“3+1”高考模式,而在新方案下,原来“+1”的科目变成由考生在六门基础性课程中自主选择三门参加的等级性考试,六种组合变成了20种组合,由“套餐”变为“自助餐”,这使得教学要求、考试定位、测量标准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与之相适应的还出现了选课走班制等教学组织新模式。
二是外语一年两考,以前是一考定乾坤,现在外语科目考试可以考两次,并且取其中较高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缓解了学生的考试压力,同时新增的听说测试加强了学生的外语综合运用能力。
三是实施全新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志愿填报的时间也由高考前调整到高考出分后。
还有一个重大改革就是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纳入了高校招生录取的评价范围,使得素质教育的实施有了制度性的设计与安排。
上述变化既承接了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人才培养模式。
自主选择不应扣上“功利”的帽子,这是招考改革中无法回避的问题。现有的实践,还要 留待时间 的检验,“改变”和“适应”间的冲突与磨合会持续较长时间。
在本轮改革试点过程中,由于不分文理、选科走班、多次考试等变化,使得学生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方面的选择余地大为增加,导致一些科目的报考人数显现出结构性差异,社会就有议论说学生“功利”。
回顾过去多年的教育,我们的学生都是按照统一的教学进程和模式完成高中学习并参加高考,这使得高中学校、教师以及学生的思维定式根深蒂固,诸如行政班教学、文理分科、总分优先等等,当大家面对新方案带来的变化时,往往下意识地产生焦虑与不适应之感。
此次新高考方案既然被称为最系统和全面的改革,必然要通过新的制度设计来实现更为系统性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但以前没有任何选择权的学生,现在可以自主选择考哪三门等级考科目,外语也可以选择是考一次还是考两次等,只要有选择,自然会有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存在,而选择本身也是反映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标志,若单纯地用“功利”来评判学生显然是不恰当的。
如何通过高考指挥棒撬动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两端培养模式的变革,从而促进学生全面而又有个性地成长,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这是新时代赋予教育的挑战。我们只有提高思想认识,顺势而为,才能把握改革的主动权。
就现有的实践,还难以全面评判新高考方案中诸如按比例赋分、选考科目设定等制度设计对学生选科、高校专业招生的影响,大部分学生还只能直观地以科目的难易差异、以及对高考总分的影响作为选择依据,从而出现各科学生人数不均衡现象,引发中学教学资源配置失衡问题。
这反映出传统办学模式强大的计划性特征,难以适应学生自主选择下对办学资源的配置要求,所以学校应该按照新的培养模式设计相适应的资源配置方案并逐步落实,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给予学校更多人、财、物的支持。
招考改革触动中学、大学变革的神经。现在出现的问题反映的是原有培养方案的不足,所以,要充分认识高考改革的实质是通过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
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确保改革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但肯定不是原有意义上“以不变应万变”的稳定,而是满足高考综合改革要求的学生培养方案的设计与实施。所以新高考必然带来新的高中培养方案,也必然对资源配置和办学模式提出新的要求,比如适应20个选考科目组合,不可能机械地开设20个教学班,而是要实施以选科走班为基础的教学组织模式;同样,要适应新高考下的学生培养,传统的班主任配置方式要向学生导师制模式转型等。
新高考方案通过高校设置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加强了与高中教育的联系,使高校能够结合全新的院校专业组模式制定招生录取方案,以衔接高中教育与高校培养。更有不少大学为支持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向高中学校开放实验室、派出讲师团、提供研究性学习项目指导等,高考综合改革激发了高校支持高中教育的热情,加深了高校与高中的培养贯通。
也许有人会质疑,一样是选拔这些学生进入这些大学,何必搞什么改革?其实质是通过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
梳理新高考改革,会发现增加学生学习的自主选择性是重要特点,由此带来了许多系统性的变化。
上海高考实施了多年的“3+1”模式,就理科学生而言,大家都知道选择生命科学学科的学生最少,但很多人不知道,起初的许多年是选物理的学生多于选化学的,后来又演变为选化学的学生多于选物理的。到了新高考“6选3”模式下,结合对科目难易度的认知、以及平衡考试压力的需要,目前的情况是选择参加生命科学科目等级考的学生最多,而选择化学科目等级考的学生依然多于选择物理科目的学生。
生命科学科目等级考人数的急剧增长对高中的影响很大,直接导致该科目老师的需求激增,而固有的师资结构却不是一下子就能够达成新的平衡。
同样,对大多数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来说,由于学生选科和课时调整的原因,使得物理教师变得富足有余,这实际为我们一直倡导的学生创新培养积累了师资,但教师岗位的转移需要时间。
所以,问题确实是由改革引出,但反映的是原有培养方案的不足,问题解决的结果就是使改革更加趋于完善。
改革也使大学可以根据不同的专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细化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并进行整合。
作为制度设计者,我们既关心规则的公平性,也关心方案的科学性,“院校+专业组”模式保障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也尊重了学生的选择权,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与原来的高考录取模式有一定的延续性。
从实施效果分析,考生能准确理解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规则,通过志愿填报向大学表达自己的意愿,高校录取的专业志愿满足率也高于往年,专业调剂率亦处于历史低位。借助“院校+专业组”方案,高校有机会重新整合招生专业,针对性地满足考生的需求。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考生和高校对这一方案会有更深刻的理解,高校对“院校专业组”的设置也会更趋科学。
提升教育培养的理念认识,才能开拓出广阔的思路,在价值取向上多做文章,问题自然有解决办法。任何时候都不能弱化改革的价值目标,这是上海试点经验推广到其他省份的最重要前提。
综合素质评价是本轮新高考改革的又一亮点,也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人们希望借此打破“唯分数论”,也是实现“既看分也看人”的重要招生举措。
综合素质评价应该是教育培养内容的基本组成部分,上海借高考改革契机把素质教育真正落到了实处,明确了素质培养的内容与方法,建立起了社会教育体系加以支持。近2000个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提供40多万个岗位,能够很好地满足上海高中学生的实践需求。
为了确保整个客观记录公正公平,上海采取了活动和基地组织者负责记录的制度,还有在公示的基础上进行记录的制度性要求,做到可求证可追溯。从实施过程看,要持续保证社会实践的质量和效果,社会实践基地和高中学校还必须提高认识,真正把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与学科知识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同时要持续加强资源配置和队伍建设,以确保综合素质培养的质量。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很丰富。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可以加强学生与现实的结合,其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比如组织上海学生到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与当地学生共同学习生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中国农村的教育现状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既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同时也锻炼了他们的综合能力。
综合素质评价的开展,也展示了学生成长经历的个体差异。我们研究了部分学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发现其中既有共性的内容,如党团活动、学农学军、考试成绩等;也有个性的内容,如兴趣爱好,不同课题的研究性学习经历等,把这些内容归纳在一起,每个学生就活灵活现、立体丰富了,满足我们对学生全面考察的需求。
回顾上海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进程,成功的关键在于主动作为。
首先,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从上到下、从教育系统到其他部门都提供了最大支持,把高考改革作为撬动人才培养模式的系统性工程加以推进。高考改革不仅仅是考试改革、学校改革,而是社会性的综合改革。
同时,得益于教育行政部门强有力的领导和动员,改革推进工作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全方位的信息对称,为改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其次,市教育考试院作为实施招生考试管理的专门机构,通过各种方式既做好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也做好宣传引导。
当然,我们对于高考改革推进的严峻性、复杂性也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有些障碍不仅仅表现为政策推行的问题,也有学术共识的问题。
比如,原有的高考科目改为了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那么如何界定其不同的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就成为进行高考改革首先要面对的。上海在改革之初,相应的学术准备和师资培训也是不足的,导致的结果就是学校和教师把学业压力传递给了学生。
上海试点经验可以为全国其他省份借鉴与分享,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和城乡差异,必然面临调整,但是任何调整都不应该弱化改革的价值目标,这是最重要的前提。所以,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必须预期可能出现的思想、政策、学术和管理等问题,仔细鉴别、认真研究、有效应对,这也是上海和浙江作为先行试点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作者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文:郑方贤
编辑:顾军
责任编辑: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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