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熊家长,一冲动误了女儿终身大事,还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郭莉焦急的打着伞在酒店门口张望着,眼看婚礼就要开始了,却迟迟不见母亲樊大美和舅舅舅妈、外公外婆前来。原来,这天是她举行婚礼的日子。这时,她突然接到了青浦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被告知娘家人在前去参加婚礼的路上出事了。日前,被告人樊大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女儿结婚,娘家人喜赴婚宴
郭莉是安徽芜湖人,从小和母亲樊大美相依为命,目前在上海一家外企工作,经人介绍她和男友在今年年初领了结婚证,并将婚礼定在了上海市区的一家酒店。樊大美一连几天忙前忙后,尽心操持着女儿的婚礼。
到了要举办婚礼的前一天,娘家这边打算开两辆私家车,于第二天一早从安徽老家出发,走沪渝高速赶往市区的酒店。两辆车分别由樊大美和弟弟樊小国驾驶,车上载着弟媳刘燕和年逾七十的父母樊建设、周春苗。这天,樊家五人起了个大早,樊大美心里想到自己唯一的女儿终于有了归宿,一路上笑的合不拢嘴。
早上天空下起了小雨,高速道路上也有些滑,来往的车辆匆匆疾驰而过,不知不觉两辆车已经进入了上海境内。连日来的婚礼事宜让樊大美疲于奔命,昨晚收拾行装也没睡好,开了几个小时车后她感到有些疲乏,樊大美提出想让坐在另一辆车上的弟媳刘燕来替换自己,继续驾驶这辆车。在途径上海市青浦区G50沪渝高速检查站进上海方向向东约50米处,两辆车并排停下了,准备替换驾驶员。樊家人被喜事冲昏了头脑,全然忘记了现在是在高速道路上。
高速违停,替换驾驶员受处罚
不料这一幕正好被沪渝检查站的正在执勤的李警官看到,原来当时天空已下起了滂沱大雨,李警官严守着维护交通安全的职责,带领辅警驾驶警车进行巡逻,格外注意着高速道路上的动静。
他穿着警服马上上前拦下了两辆车,让辅警协助他检查了樊大美和樊小国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并告知两名驾驶员在高速行车道上不允许停车,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该违法行为需要罚款200元并扣6分。原本以为只是例行检查,听到李警官口中的处罚结果,樊大美着急了,顾不上打伞就下了车。她不停的和李警官进行解释,称是由于疲劳驾驶所以才更换驾驶员,且只有一两分钟的时间,这样的处罚结果也太冤枉了!
李警官回应道,在前方三公里处就有可以停车休息的淀山湖服务区,但是在高速行车道上违法停车必须要进行处罚,请他们接受处理。见樊大美和交警僵持不下,弟弟弟媳和樊家父母也一同下了车,在听说要扣6分的处罚结果后,樊家人都不愿意了,和李警官争执了起来。
樊家父母在雨中向李警官求情,一家人还要去参加外孙女的婚礼,请警察同志帮帮忙放他们走。弟弟樊小国情绪激动的质问李警官:凭什么只停了一下车就要扣6分?弟媳刘燕也帮着姐姐一起交涉,辩称姐姐的女儿要出嫁,姐姐最近很辛苦而且疲劳驾驶,这才想到要换人开车,请警察同志减轻处罚。
樊大美见双方僵持不下,父母和弟弟弟媳在雨中已经淋了近半个小时,而且再不走可能要耽误女儿的婚礼,就恳求李警官能否让一步,可不可以只罚款不扣分,让他们去参加女儿的婚礼,却被李警官一口回绝了。
李警官向樊家人进一步告知,在高速道路上违法停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哪怕停一两分钟也是十分危险的,而扣6分的处罚结果也是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作出,自己秉公执法不能减轻处罚。
冲突升级,愤怒母亲高速拦车
樊家人被彻底激怒了,和李警官大吵大闹了起来,樊大美甚至对李警官进行了言语上的辱骂,指责他根本不配穿这身警服,并威胁他说:如果被罚分就要去高速道路上拦车,自己走不了别人也不能走!无知的她妄想通过这种方式给警察施压。
只见樊大美跑到高速道路北侧车道,拦下了一辆过往的客车,并对年逾七十的父母大喊:把道路全部封死!恼羞成怒的樊大美顾不上人身安全,情绪激动地招呼年逾七十的父母分别在中间车道和南侧车道拦截车辆。
李警官见状立刻进行制止,劝樊家人保持理智,一边大声告知这种做法是犯罪行为,而且十分容易造成危险事故,一边通过电台通知指挥中心,有人在高速公路上拦车,请求民警增援。
拦车的过程持续了大约5分钟,高速道路上已经堆积了四五十辆进上海方向的车辆,车子从事发点一直被堵到高速检查站收费口,道路被堵的水泄不通,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直至增援的民警赶来制止了他们,疏导堵塞的车辆安全驶离现场,在恢复车辆通行后,民警将樊家一行人带回了派出所进行调查。
追悔莫及,冲动误事又酿祸
樊大美在庭审中后悔不已,她沮丧的说道:原本值得庆贺的一天却因自己冲动的行为酿成了大祸,不仅耽误了女儿的婚礼,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个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承办检察官指出,该起扰乱交通秩序行为的案件发生在上海市青浦区G50沪渝高速检查站进上海方向向东约50米处的高速道路上,属于上海青浦地域,故具有管辖权。被告人樊大美在高速道路上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93条,构成寻衅滋事罪,对樊家父母作不构罪处理。
检察官进一步提示,公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治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在遭遇执勤执法时要予以配合,注意保持恰当的言行举止,避免触犯和逾越法律界限,谨防构成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樊大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作者:何易 马硕
编辑:汪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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