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试行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专业社会组织成为“调和剂”
普陀区今天召开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暨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发布《普陀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对于专业类物业纠纷,由专业社会组织法律服务进行调处,集中化解物业纠纷中的“硬骨头”。
目前,涉及业委会改选、物业公司选聘、群租等因管理缺位、服务不到位导致的突出矛盾,往往是物业纠纷中的“硬骨头”,牵涉各方利益,实践中仅靠人民调解员“单兵作战”较难化解。这些“硬骨头”已成为小区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对此,普陀区立足“工作力量下沉、矛盾就地化解”的工作理念,探索建立物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进一步提升化解物业纠纷的能效。
此次发布的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坚持“两条腿”走路——以政府为主导、以专业社会组织为补充。以政府为主导的调处组织架构主要为三级平台,“区级物业调委会、街镇物业纠纷调解联合中心、居(村)委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努力将大量一般类、传统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探索建立社会协作、联动联调机制。对专业类的纠纷,由街道(镇)购买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法律服务进行调处,集中化解物业纠纷中的“硬骨头”;对于疑难复杂、已经造成信访等纠纷,引导法律渠道,避免矛盾转型升级,从而形成物业纠纷调处的良性循环。
物业纠纷不同于传统婚姻、邻里等纠纷,专业性强、化解难度高、周期长,特别需要房管局、法院部门,在专业技术知识、法律支持、政策法规、文书效力等方面寄予具体业务指导与支持。对此,普陀区以项目化的方式委托有法律专业背景的社会组织参与物业纠纷的调处工作,作为各级物业调解组织的专业支撑和力量补充。
此外,在多元化解物业纠纷过程中,发挥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的力量,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疑难复杂的物业纠纷,委托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物业公司的选聘和续聘、业委会的换届和改选、物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等工作,指导帮助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规范各环节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目前,曹杨街道已经探索“曹杨益家”公益项目服务平台,共培育社会组织56家,引入专业化社会组织10余家,实现20个居民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全覆盖。过去两年内完成近40个小区业委会换届改选工作,引入心理服务组织、收纳专业组织,疏导有“堆物癖好”的老人的不健康心理,传授收纳理念,从源头解决楼道堆物难题。
作者:祝越
编辑:史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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